一次酒駕被交警查處
駕駛員本應該吸取教訓
但是卻有駕駛員不思悔改
一年內兩次酒駕被同一名交警查獲
真是“緣分”不淺啊
12月11日,安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民警高淞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大眾牌轎車違停在中華北路煤堪路口,民警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在車上睡覺,將駕駛員叫醒後,民警讓其打開車窗進行詢問,發現駕駛員一身酒氣,遂口頭傳喚駕駛員到直屬一大隊接受調查。
在交警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72.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瞭解,駕駛員於當日凌晨3時與朋友聚會飲酒至上午8時許,在駕車至中華北路時酒勁上湧忍不住就停在路邊睡著了。
隨後民警對駕駛員的信息進行核實比對,發現他於今年5月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安順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高淞查處。讓民警沒想到的是,該駕駛員還沒吸取教訓,剛過半年又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高淞說:“我就覺得他有些眼熟,原來半年前酒駕被我查處並處罰過”
“上次5月份酒駕被處罰後,我就去海南了,半年多了一直在那裡,12月才剛回來和朋友聚會,居然又是因為酒駕被查,而且還是被這個警官查獲的,”在詢問中,駕駛員說到。
目前,該駕駛員因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受到10日的行政拘留處罰。12月12日,民警依法將其送至拘留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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