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圍海公章被搶?大股東的迴應來了

12月13日晚,寧波上市公司ST圍海公告:公司公章、網銀U盾“失控”(詳見:ST圍海:公司公章被搶走了),在資本圈引發軒然大波。

今日下午,ST圍海控股股東圍海控股集團在杭州召開媒體說明會,對相關情況進行回應,並回答媒體提問。ST圍海實控人、圍海控股董事長馮全宏等參加說明會。

ST围海公章被抢?大股东的回应来了

一、關於ST圍海12月13日《關於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等重要辦公資料失控的公告》中不實內容的澄清。

1、圍海股份公司公章、財務章物品的交接,是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根據目前處於特殊時期情況,主動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圍海股份公司銀行發起U盾、支付密碼、授權密碼仍由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自行管理)。但財務總監後期迫於某些壓力,給出了不同的描述。

事情原委如下:

因2019年12月24日圍海股份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現有全部董事、大部分監事面臨被免職及被更換,為保障圍海股份公司的正常運營及平穩過渡,加上時至年底,維穩工作艱鉅並突顯。因此,寧波市高新區管委會在12月6日召集包括圍海控股公司在內的相關股東各方共同召開的工作聯席會議上,明確提出了對圍海股份公司“維穩工作的原則與機制”,並就共同加強圍海股份公司過渡期資金管理達成共識。

其中就包括對圍海股份公司的回籠資金要專款專用,優先用於農民工工資、員工工資、施工項目的流動資金等,並對“圍海股份公司建立銀行、資金、維穩的專人專辦機制,事項到人,責任到人。圍海控股公司給予支持和配合”做出了明確規定。

12月12日,圍海股份公司收到部分回籠基金,現任董事長仲成榮系第二大股東,當即要求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在當日將其中1.1億元撥付至其指定帳戶,優先償付其單方款項,而這一做法明顯與前述聯席會議關於回籠資金專款專用規定不符。控股股東圍海控股公司提出異議,要求推遲該筆付款,或支付部分比例,主要資金應應專款專用,優先用於農民工工資、員工工資、施工項目的流動資金等付款。

由於控股股東圍海控股公司與第二大股東之間就款項使用及支付存在分歧,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感覺到工作壓力。為此,12月12日下午及12月13日上午,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主動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圍海股份公司銀行發起U盾、支付密碼、授權密碼仍由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自行管理)。

在這種情況下,12月13日上午,圍海控股公司委派馮婷婷女士等作為代表與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達成合意後,按約定進行了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等物品的交接。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並親筆書寫了交接清單,圍海控股代表在交接清單上進行了簽字確認。

由此可見,圍海股份公司的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等物品的交接,是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而不是任何個人單方採取暴力搶奪或實施非法行為的結果,更不存在限制相關人員人身自由。

在交接清單簽署後,因圍海股份公司個別人存在異議,圍海控股公司就資金帳戶共管行為及時向寧波市高新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寧波證監局進行了彙報。

12月13日下午,圍海控股公司委派代表與圍海股份印章保管員進行公章交接,全程為正常交接。圍海股份公司印章保管員書寫了交接清單,圍海控股公司代表在交接清單上進行了簽字確認。不存在公告中的相關描述。

2、關於黃曉雲先生完全未參與相關公告

所述事項的實情

12月13日,圍海股份董事候選人黃曉雲先生從未參與在上述兩次資料交接過程,對事件過程完全不知情。黃曉雲先生已向圍海股份董事會去函,同時抄送寧波證監局、深證交易所,要求圍海股份公開公告,對其道歉,消除對其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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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11月25日,監事會同意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後,少數現任董事會成員不正當行為的揭露。

在控股股東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後,近期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人員做出了一系列不正當行為,直接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1、製造所謂“高管黃金降落傘”,持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為上市公司運營製造障礙。據悉,現任董事長仲成榮,董事、總經理陳暉,未經過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同意,於12月安排上市公司與管理層簽署《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規定高管可以單方面辭職,上市公司必須承諾無條件支付鉅額賠償金

截止聲明發表日,上述“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未進行董事會表決,也並未對協議內容進行詳細披露。董事會秘書馬志偉對以上行為均知情。據員工反映,仲成榮還在管理層會議要求高管在12月24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前,集體辭職

。這種行為

(1)動用上市公司大額資金賠償高管涉嫌損害公司及投資者利益。

(2)明顯涉嫌利益輸送。

(3)高管涉嫌違背對企業的忠誠勤勉義務。

(4)涉嫌違反勞動法律規定,非企業過錯原因員工單方辭職,本在勞動法律規定的企業免於賠償補償範疇。

(5)涉嫌存在以高額賠償誘導高管辭職以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嫌疑。

2、發佈不實信息,未盡到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的義務。如在12月3日ST圍海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浙股注:詳見ST圍海:大股東與現任管理團隊矛盾引爆),現任董事長仲成榮對媒體說“前任董事會、管理層大門緊閉,不與外界機構合作”。但實際上控股股東、前任董事會、管理層積極引進有實力的戰略投資人,如5月24日發佈公告控股股東與寧波交投簽署《股份轉讓框架協議》,且控股股東於6月-11月一直在積極對接洽談國企央企背景的戰略投資,並早已和現任董事長仲成榮同步。

又如,現任董事長仲成榮在媒體見面會上說“文創事業部未產生任何利潤,未對上市公司產生任何貢獻”。而事實上,上市公司2018年年報明確披露文創事業部投資企業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收益達1932萬元,分紅473萬元。

現任董事長仲成榮,在媒體發佈會上闡述第六屆董事會產生後,上市公司股價表現良好。但實際上8月16日ST圍海收盤價為4.48元,而我司向董事會提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之11月12日,股價已經持續暴跌至3.27元,實際下降幅度高達27%。而同期深交所中小板指數漲幅為9.34%。

二股東仲成榮作為董事長,並在當選董事長的前三個月兼任董事會秘書。現任董事會秘書馬志偉,於10月29日由董事會聘任成為董秘,他們直接負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而近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上,屢屢涉嫌“信息未披露,未及時披露,未充分披露”甚至是“虛假披露”的情況。在大股東看來,這樣做可能是由於其工作的不專業,但也有可能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而故意為之。作為大股東,我們有義務提醒中小股東提高警惕,並希望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

還需要補充指出,現任獨立董事均不能指出上述一些非常明顯的問題(如前兩次媒體發佈會相關公告中仲成榮關於股價的描述),他們又是否勤勉盡責,是否值得股東信任值得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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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於“內部人控制”的問題。現任董事會與總經理形成內部人控制,最明顯的表現之一是依靠恐嚇和強迫的手段,於11月18日要求現任管理層簽署《告知函》並通過上市公司公告

。在《告知函》中,總經理聲明攜全體高級管理人員與第六屆董事會共進退。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內部人控制的結果可能導致除內部控制人外的其他股東利益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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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6日ST圍海董事會換屆以來,管理層與大股東的矛盾愈演愈烈,幾乎是當年國美大股東與陳曉團隊對峙的翻版——一邊是上市公司要告大股東,一邊是大股東要罷免現任董事會,最終發展成對公章的“爭奪”。

而這波大劇的高潮,料將在12月24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演。現任董事會的“自殘計劃”會有什麼效果?股東大會能否如期召開?董事會改選能順利完成嗎?

搬好小板凳,讓我們坐等這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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