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各小區業主注意了!這筆收入你拿到過嗎?

電梯裡色彩斑斕的廣告

綠化帶上醒目的招牌

小區入口的燈箱廣告

小區內電子顯示屏的營銷信息

……

想一想小區一年掙了不少錢呀

這可全是公共收益

但是

這些錢都

記者走訪:小區廣告隨處可見

記者走訪多個小區後發現,無論是在電梯裡、草地上、公示欄內,還是小區入口的檔車欄杆上,都可以看到廣告。

志成新世界

佘湖·綠城水郡

魏源·西苑一品

和盛·中央城

隨著小區內各式廣告日益增多

那麼,問題來了

小區內的廣告收入

究竟該歸誰所有?

該用於何處?

業主:對具體收益情況並不瞭解

家住魏源·佘湖一品的張女士:我知道小區有這個廣告收入,但物業從來沒有向業主公示過。我們之前也在業主群中提到過此事,但物業公司沒有回應。

家住志成新世界的鄭女士:這兩年物業公司沒有公示。之前有看到過2016年物業和廣告公司籤的合同,但這幾年都沒見過,我們想了解,但物業公司總是含含糊糊。

家住魏源·西苑一品的李先生:幾年了,我們小區從沒公示過。小區業委會曾多次向物業公司提出“公共廣告收益要歸小區業主所有”的要求,但是物業公司始終沒有同意。

家住佘湖·綠城水郡的蔡先生:我沒看到過此類公示信息,不是很清楚這個廣告費,也不知道收的廣告費用在了什麼地方。

物業公司:相關收益用於小區建設

記者為此採訪了佘湖·綠城水郡的物業經理陳先生,陳先生稱相關收益均用於小區建設,具體包括維修、小區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一些投到開發商的掃尾工程中去了。

陳先生表示,小區一年所有的廣告收入大約為8萬元,曾經也對外公示過,但是遭到了部分業主質疑。如果業主想詳細瞭解相關情況,可以來我們這裡查詢,所有數據和信息都是可以公開給大家看的。

隨即,記者前往魏源·西苑一品詢問物業經理鍾先生,鍾先生表示小區一個月的廣告收入就幾百塊錢,主要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維修。這筆收入的具體情況之前有向業委會公佈過,但還沒來得及向業主公佈。

記者還致電志成新世界物業經理顏先生,顏先生聲稱自己8月份才接管物業經理一職,之前的情況不是很清楚。廣告收益主要用在小區維修上,但自上任以來,還沒收過廣告費,按正常情況是要公示的。

律師:公共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那麼小區內的廣告收入究竟該歸誰所有?該用於何處?對此,記者諮詢了湖南銳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鄒濤。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物業管理條例》第54條也做了相關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由此可見,在小區公共場所、公告設施上經營廣告,應當經過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或授權,物業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廣告。鄒濤說,小區經營廣告所得,也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監督,要求物業公司披露相關賬目,具體如何使用應當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決定或者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你家小區的廣告收入

你拿到過嗎?

你知道去哪兒了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