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業牽涉鉅額債務,開頭有些無奈,結局卻很溫暖......

陳大姐因幼年患病沒錢治療,導致個頭比普通人矮小,找工作四處碰壁的她,直到遇見了湖州這家民政福利企業,生活才安穩下來。

她說,她一直把工廠視為自己的“家”。

這家企業有50多名工人,其中20多人有著和陳大姐相似的人生。可惜,去年,企業因被鉅額債務拖累,連工資都發不出了。工人們無奈之下,選擇了勞動仲裁。

故事的開頭或許有些無奈和酸楚,但後續的走向卻很溫暖。企業老闆為工人們找了新東家,企業的廠房在司法拍賣中以1300萬元的價格成交。

福利企业牵涉巨额债务,开头有些无奈,结局却很温暖......

陳大姐領到工資和補償金

近日,湖州市吳興區法院給30名工人發放了工資款和經濟補償金。近日,湖州市吳興區法院給30名工人發放了工資款和經濟補償金。

現場,執行法官耐心地一一叮囑:“支票是即時生效的,大家到自己銀行卡的開戶行領取就行。”

承辦這起執行案子的法官婁亞龍介紹,這家企業是做汽車零配件生產加工的,原本效益還不錯,後來牽涉一起保證合同糾紛,案涉標的3000多萬元。2018年,30名工人向湖州市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工資加上經濟補償金,要求企業支付他們197餘萬元。

30名工人裡有18人是殘疾人。企業老闆潘某說,工人們的情況他都清楚,很多員工都是跟著他幹了十幾年的老員工了,他也不忍心因為企業的原因讓這些員工受苦。在勞動仲裁階段,潘某就四處找新買家,把機器設備賣了,讓這些員工跟著新老闆繼續工作。

但是,原來仲裁的那筆錢因沒有及時履行,案子還是進入了法院執行階段。臨近年底,工人們在短時間內另謀出路比較困難,執行員多次找企業協商,在企業繳納了騰房保證金並簽署騰房保證的情況下,允許企業繼續經營,全體職工也可與新的機器設備買受人簽訂勞動合同留企工作。

之後,吳興區法院啟動廠房的評估拍賣,後以1300萬餘元成交。拿到錢後,法院第一時間通知企業職工,執行員們還來到公司上門服務,一次性發放。

婁亞龍介紹,此案原執行依據為分期履行,法院綜合考慮民生問題、春節臨近等多種因素,對取得執行依據未申請執行的工資款項一併納入分配範圍先行執行,支付完工資和補償金後剩餘的拍賣款將用於清償企業債務。

陳大姐很高興,“快過年了,要是丟了這份工作再找就難了,現在工資拿到,還可以留在這裡繼續上班,心也安了!”

80後小夥張君(化名)也一次性拿到了4.42萬元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張君一家三口都是殘疾人,母親在張君十幾歲時因病去世,留下他與智力殘疾的父親相依為命。如今父親年事已高,照顧家庭的重擔落在張君一個人身上,“領了錢,經濟上總算稍微寬裕些,可以買點補品孝敬下老父親了。”

浙江法制報(記者 高敏 通訊員 楊妍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