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壽:15人獲刑 首要分子獲刑18年 罰金2670萬 罰金總額1.2億元!

四川仁壽:15人獲刑 首要分子獲刑18年 罰金2670萬 罰金總額1.2億元!

  15人獲刑,首要分子獲刑18年,罰金2670萬,罰金總額高達1.2億元!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

  12月16日,四川省仁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四川仁壽齊旭液化氣有限公司等四家液化氣公司、被告人石一等15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此起案件是仁壽法院有史以來個人罰金最高的一起案件。其中,石一等10人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破壞當地社會治安,擾亂群眾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審理查明:

  2017年初,被告單位四川仁壽齊旭液化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旭公司”)、仁壽縣石源液化氣燃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石源公司”)、仁壽縣高能液化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能公司”)、仁壽縣源通液化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通公司”)主要負責人員石一、石二、陳三、徐四商量成立仁壽縣液化石油氣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該“協會”於2017年12月正式成立,石一擔任“協會”會長,石二、陳三、徐四為副會長,“協會”章程規定了行業性質、業務範圍、會員、會費等內容。

  在“協會”沒有檢查、處罰等權力的情況下,“協會”組建以被告人徐五、石六為成員的市場巡查部,負責對全縣液化氣市場的監督、檢查,非法控制仁壽縣液化氣市場。被告人朱七為石源公司站長、被告人楊八為高能公司站長、被告人王九為齊旭公司站長,負責液化氣站生產安全並多次參與市場巡查,被告人李十為仁壽縣城區燃氣銷售負責人,多次參與仁壽城區燃氣市場巡查。

  2017年4月左右,“協會”籌備期間,石一、石二、陳三、徐四為了提高各自公司利潤,商量向液化氣中超標添加二甲醚。

  2018年9月28日,眉山市工商局應眉山市公安局委託對“齊旭”、“高能”、“源通”、“石源”四個公司的液化石油氣抽樣,次日委託成都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檢驗,依據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氣標準鑑定,四公司C3+C4烴類組分、二甲醚含量均為不合格。

  2017年4月-2018年9月期間,四公司共銷售液化氣5306餘萬元,獲取利潤1111餘萬元。

  石一等人以“協會”的名義提高液化氣市場價格、降低液化氣重裝量,非法劃分四個公司以及公司配送員的經營區域,要求全縣經營液化氣配送的個人必須加入“協會”,才能加入公司與公司簽訂《配送、安全管理責任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服從“協會”市場部的管理和巡查,與公司簽訂“協議”後,將“協議”約定的應當交到公司的保證金5000元繳納到“協會”。對於不加入“協會”的個人則不能加入公司,四個公司將不與其簽訂“協議”,個人也就不能經營液化氣業務。同時,四人商定將四個公司每個月的利潤交到“協會”,除去“協會”的所有開支後按照比例統一分配到四個公司。

  “協會”市場部為維護四個公司的利益,對全縣的液化氣配送個人經營行為採用跟蹤、攔截、堵門、強行檢查等方式進行巡查,對於加入協會的配送員必須按照“協議”約定在劃定區域內進購和配送液化氣,否則“協會”將按照個人與公司的“協議”約定收取違約金,並扣留、沒收液化氣。對於沒有加入“協會”而經營液化氣的個人,市場部發現後或自行處理或報告相應的部門予以查處。

  為維護“協會”利益,石一、石二、陳三、徐四經商量,多次向相關工作人員行賄。被告人石一、石二、陳三、徐四、徐五、石六、朱七、楊八、王九、李十等人的行為嚴重破壞了經濟秩序、社會秩序、侵犯了他人財產權利,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以石一為首,以石二、陳三、徐四、徐五、石六為積極參加者,以朱七、楊八、王九、李十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石一等15人共同故意實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尋釁滋事、行賄等犯罪活動,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的不同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被告單位四川仁壽齊旭液化氣有限公司等四家液化氣公司判處罰金1400萬元至330萬元不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對被告人石一等15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判處罰金2670萬元至15萬元不等。

  此案被告單位、被告人眾多,案情複雜,此次公開宣判體現了仁壽法院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推進掃黑除惡的決心。

  一組數字記錄下此案的不尋常:

  庭審4天共計近40小時,卷宗41冊,承辦人連續加班53天、召開庭前會議2次、閱卷筆錄7179頁,調用人民警察249人次,3項起訴罪名和10餘起違法犯罪事實,3位公訴人與石某等15名被告人、4個被告公司及18位辯護人的激烈交鋒……

  審判團隊的夜以繼日

  受理該案後,3名審判員和2名書記員組成的審判團隊,反覆閱卷,梳理甄別案件事實和證據,對庭審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制定預案,完成417頁閱卷筆錄、322頁庭審提綱。庭審過程張弛有度、流暢規範,身體雖疲憊,精神狀態依然飽滿,依法、公正、文明、有序的推進庭審活動。每天休庭後,團隊成員及時總結梳理,歸納爭議焦點,研究次日庭審要點。兩名書記員一字一句的鍵盤速錄,整理出228頁、10.75萬字完整、準確的庭審筆錄,累得胳膊發酸、手指發麻,無怨無悔。

  控辯雙方的激烈對抗

  控辯雙方就是否構成犯罪、是否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以及量刑問題,展開了尖銳激烈的交鋒,這一環節歷時近2天,審判長庭審語言規範平和,有禮有節,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體現了較高的職業素養。

  人民警察的忠誠履職

  在長達4天的庭審過程中,兩級法院、仁壽公安給予了大力支持,百餘名警察規範著裝、嚴陣以待,佩戴警戒、嚴格執法,整個庭審過程中午連續作戰,晚上加班加點。充分彰顯了人民警察訓練有素、作風過硬,能吃苦、能戰鬥的優良作風。

  後勤人員的辛苦付出

  後勤保障的醫療、供水、供電、司機、廚師、保潔等各項配合工作無縫對接。每天供應礦泉水30餘件,盒飯240份,清理垃圾30餘桶,每日庭審清場後未留下一片紙屑,展示出強大的凝聚力和司法文明形象。

  掃黑除惡,我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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