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那些不交社保的人全額補貼社保費用。1300多元讓員工自己交,划算嗎?

浪子小剛


這個問題不存在划算不划算的事,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如果有這樣的單位,不用說也是個臨時性的,連最起碼的法律常識都不懂,肯定是個黑心作坊。這樣的單位,給社保全額補貼一定是騙人的誘餌,騙你白乾活才是真的。建議千萬不要在這樣的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可見參加不參加社保不是職工自己說了算,也不是用人單位想參加就參加,不想參加就不參加了,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法律賦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沒有選擇的餘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費的徵繳有嚴格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之日起三十日內,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不為職工參保,會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單位要是沒能力繳費,那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反正單位沒錢,處罰也沒的處罰。如果單位有能力繳費卻不繳,然後還按社保補貼全額髮給員工,單位隨時擔上被處罰的風險,單位的法人是腦子進水了嗎?是腦袋讓驢踢了嗎?單位法人只要稍微正常點,這種情況就不可能發生。

這種情況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單位未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不具備法人資格,不是黑作坊就是黑包工,這樣的單位許的再好,再說給你社保全額補貼也不要上當,千萬要遠離。


溫馨社保


樓主你好,單位給那些不交社保的人全額補貼社保費用1300多元,讓員工自己交,合適嗎?嗯,首先我認為這個問題如果說是企業單位完全不交納員工的個人社保,那麼讓員工自己去交,並且每個月按照個人所承擔的比例和企業單位所承擔的比例一共是1300元,讓員工自己去交當然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作為員工來講還是有一定的損失。

它的損失主要體現在,因為我們都知道,個人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只能夠選擇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所以說你只能夠享受到這兩種保險的待遇,但是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大類保險必須要通過自己的企業單位才能夠進行繳納,所以說相對來說自己享受不到這三類保險的待遇。

假設你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的風險危害,那麼是沒有工傷保險的,我們這個時候只能夠通過醫療保險來報銷自己的醫保待遇了,再加上如果說你失業以後那麼沒有參加失業保險,也是享受不到失業金待遇的,所以說相對來說雖然也可以同等的享受到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的待遇,但是畢竟沒有其他三類保險,對於我們本人來說還是有一定的損失。


懂社保


對於職工來說當然划算,為什麼呢?

一些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卻會把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補貼給職工,這樣職工也不會吃虧。原因在於這幾個方面:

首先,職工可以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參保。

對於大家最關注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實際上我們可以通過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參保,確保老年之後或者生病之後能有相應的社會保障。

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繳費比例也會往往受到照顧。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全國多數地方是以20%的比例繳納。而如果是企業繳納的話,職工本人需要承擔8%,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6%。


職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收支情況確定繳費基數或者是否參加保險,具有更大的自主性。畢竟很多年輕職工需要養育子女、購房購車,他們得病的概率也不大,因此更希望有更多的可支配現金。

第二,職工申請維權補繳,用人單位的做法不會得到支持。

無論什麼情況下,不給繳納社保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職工後悔了,依然可以申請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雙方共同承擔。通過很多法院判例來看,即使職工寫了放棄社保的聲明書,這也是無效的。畢竟繳納社保也是職工的義務,自己放棄自己的義務,法律是不予認可的。

第三,用人單位該承擔的責任一樣不能少。

除了被職工要求補繳社保,必須要補繳之外。實際上沒有繳納社保期間,如果職工發生了疾病住院,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給繳納社保,導致無法報銷的話,用人單位要負擔報銷責任。同樣在工傷保險也是一樣的,只要職工發生了工傷,經工傷管理行政部門認定屬於工傷的話,所有應當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的責任就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等方式解決。勞動者也可以申請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社保部門先行支付以後,由社保部門去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另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職工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因這種原因職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所以,從經濟效益角度講確實職工還是非常划算的,不過到時候維權可能比較麻煩一些。

用人單位為什麼要不繳社保呢?

用人單位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首先當然確實是用人單位不懂法,不知道法律有這麼嚴格的規定。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用人單位認為有賺頭,才選擇這樣做的。

第一,就是繳納社保的錢數不可能全部補貼給職工。實際上我們繳納社保的錢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是職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承擔的繳費比例是30%,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是5000元的話,每月至少單位要承擔1500元的單位社會保險費部分。另外繳納社保職工也需要繳納10%左右的比例,也需要扣掉500元。很多單位每月也就補職工1000元就了不起,自己至少還能省下1000元。

第二,繳費基數職工並不掌握。實際上我們繳費基數每年都是要變動的,因為我們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是包含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大待遇。很多職工可能誤解為基本工資,甚至每月應發的工資就是繳費基數,因此過於低估了企業應當承擔的社保部分。用人單位通常是按最低的繳費基數計算補給職工的錢數。

第三,真正維權的沒有幾個。其實人之間的承諾還是非常有用的,儘管說,很多人知道單位這種做法不合法。但是很多人由於答應了用人單位不繳社保,因此就不會去投訴維權,即使自己吃虧也不會去。真正後悔了,去維權跟單位鬧翻的還是少數。

所以,仍然有一部分單位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還是選擇給職工不繳社保。

實際上,雖然說補繳社保對職工是比較划算的事情,隨時可以反悔,但是一方面自己畢竟不誠信,另一方面維權也很麻煩,還是建議規規矩矩的繳納的好。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單位給那些不繳納社保的人全額補貼社保費用1300多元,讓員工自己繳納划算嗎?很明顯這樣的做法對於我們員工來說是不划算的,為什麼呢?雖然說你將個人所承擔的繳費和企業單位所承擔的繳費都發放給你本人了,但是因此你享受不到正常由企業單位來給你交納的社保情況了。

對於一些戶口不在本地區的個人來講,甚至來講他不能夠在本地區進行參保社保,因為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自主來進行參加社保的話,必須是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才能夠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這是一個方面,另外一個方面雖然說他把這個錢全補償給你本人了,但是我們按照個人靈活就業的方式,只能夠選擇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

對於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這三大類保險是無法來進行參保的,所以說相對來說會對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所以我們儘量還是要求由企業單位,來給我們正常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通過企業單位來承擔社保待遇,實際上在繳費方面還是比較方便的,因為每個月只要正常的扣除你的工資,那麼作為企業單位來說,都會正常的申報社保的交費,自己實際上還無需為社保交費而進行操心。


社保小達人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任何企業都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保,可以說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強制性規定,誰不執行誰就違法。

對於職工來說,如果企業不給職工繳納社保,那麼職工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據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同時還可以要求企業補繳社保。這就是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不利後果,所以用人單位最好悠著點。

另外,目前社保繳納已經進行了變革,以前繳的社保是由社保局收取費用,以後社保費用交由稅務部門收取,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可以避免用人單位規避社保費用繳納。如果一旦有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職工可以到稅務部門投訴,那對企業的震懾就會很大。因為很多企業在稅務方面都有一些小秘密,一旦被查,需要付出很沉重的代價,所以這對用人單位來說得不償失。

所以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既是違法行為,也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為長遠計,我勸誡用人單位還是老老實實的給職工繳納社保為好,這是履行企業社會義務的表現。

作為職工,記住,用人單位如果不給你繳納社保,可以投訴,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希望對你有用


化州小黃


如果哪個單位有這樣的行為,那這家單位就是一個冤大頭,單位單方面的以為支出了應該繳納的社保成本,錢沒有少出,但最後還是屬於違法行為。

01.單位存在的法律風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那麼單位雖說以現金的方式補貼了勞動者,支出了應有的經濟成本,但掩蓋不了違法的事實。當最後勞動者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用人單位在其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單位未按要求購買社保時,用人單位除補繳外,還會面臨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罰。

02.單位應該如何規避風險。

單位應該自己主動為員工購買社保,對於不買社保的員工,應該中止勞動合同,規避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如果員工自己有購買社保,必須要求員工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自己有按要求購買社保。為了避免員工領取費用後未按要求購買,則要求員工每月或者每季度提供個人繳納社保費用的憑證等,並做好相應的檔案管理工作。

03.單位給未交社保的員工補貼全額社保費用1300元,公司划算嗎?

不同的城市不同繳納社保的標準,各人工資待遇不同,具體需要單獨核算。只要單位把不超過自己應繳部分的費用支付給勞動,就是划算的。


綜上所述,單位給那些不繳納社保的員工全額補貼1300元,讓員工自己繳,這樣的行業是不對的,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不建議單位這樣操作。

作者介紹:荷在職場---專注職場領域,發表職場觀點,請大家【關注】我吧,我將持續提供職場資訊。


荷在職場


划算不划算先不說,關鍵是違法。工作實際中,已經有日後勞動者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的案例。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公司有病,一方面自己違著法,一方面錢沒省下,不過很多公司都這麼做,想知道為什麼?問問財務經理就知道了。企業名錄上能見光的人數是有限的,不能超員,其他都不能見光。作為員工,還傻傻的問這個問題,企業不是傻子。


雪山飛狐828


劃不划算咱們先不說,這個行為就已經違法了。至於說劃不划算,很多人可能拿著這筆錢,也不會去交社保,對於那些不願意繳納社保的人來說,肯定是划算的,但是那些要交社保的人,可能就會覺得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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