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确行使检察职权 依法严办职务犯罪

全媒体记者 马艳

12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典型案例。自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后,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广西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44件1284人;2018年10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后,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经审查,决定公诉1032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一批腐败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广西:正确行使检察职权 依法严办职务犯罪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自治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寿泽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检察院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何文凯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依法履行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理大要案件成效显著。2018年2月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共起诉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6人,起诉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3人。圆满完成了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 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等三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公诉工作,其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交由广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起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依法办理了桂林市政协原副主席邹长新、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原董事长杜森、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黄振东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百名红通人员”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通过及时逮捕、起诉重特大腐败犯罪分子,或没收违法所得,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在坚决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上持续发力,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39人,决定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6人。

“打虎拍蝇”并重,严厉打击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广西检察机关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小官大贪”依法严惩不贷,2018年2月至今,共起诉乡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21人。积极参与集中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等活动,依法提起公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和影响扶贫工作犯罪共26。

据介绍,下一步,广西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化”专业团队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督办制度,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和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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