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現在,如果要合稱湖南和湖北,通常會簡稱“兩湖”,但實際這個地區還有個更古老的稱呼——“湖廣”,“湖廣”並不是“兩湖+兩廣”,而是單單指湖南和湖北兩個省,這個稱呼其實並不僅僅是俗稱,還是舊稱,其實,湖南和湖北地區相當長時間都是同屬一個行政區的,而這個行政區的名稱就是湖廣,可是,湖廣又是怎麼分家的呢?

咱們說說這“湖廣”的由來吧。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其實,湖南和湖北成一體始於元朝,大家知道,在元朝中國行政區劃出現了一個重大變革——行省制的出現,這其實是元朝在統一過程中軍事政治行動的需要,“省”本不是行政區劃名,而是機構名(至今,日本和朝鮮等國都用省指代行政機關,比如外務省,防衛省等),元朝在各地設置了“行省”,所謂“行省”是“行中書省”的簡稱,表示其是中央政府(中書省)的派出機構,臨時控制某地,但久而久之,就由虛到實,變成相對固定的地方行政機構,於是“行省”成了行政區劃名稱。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不過,因為元朝是根據軍事行動設置行省的,根據軍事行動的變化,元朝的行省也頻繁轉變,一直到元中期之後,才漸漸形成比較穩定的一中書省(中央政府直轄區)和十個行中書省的格局,這湖廣行省,就是十中書省之一。

元朝的湖廣行省確實和“廣”搭邊,穩定後湖廣行省其轄境大概相當於現在的湖南大部,廣西,海南全部,貴州省大部和湖北、廣東的一部分(湖北長江以北屬於河南江北行省,廣東大部屬於江西行省),重慶東南部!

元代湖廣行省的沿革是這個樣子的: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年)置荊湖等路行中書省,因擬取鄂州而別稱鄂州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年),並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治所長沙。至元十八年(1281年),遷省治到鄂州,後改武昌路(今武漢市武昌)。

“湖廣”名稱來源是這樣的:元朝湖廣行省在宋朝行政區劃主要是荊湖南路和廣南西路,所以定省名的時候就定了“湖廣”,這個“湖廣”不僅有“湖”,的確還有“廣”。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元朝的湖廣行省非常之大(當然,江西行省和江浙行省也一樣),這其實是一種相當粗糙的劃分

到了明朝,對元朝這種過於粗糙的行政區劃進行了細分,對於這一地區進行了調整:分長江以北、大別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江北行省南部併入“湖廣”,長江不再成為行政區劃的界限;兩廣與江西、湖南分開(元代末期,設“廣西等處行中書省”,是廣西建制“省”(明朝改布政使司)開始,而廣東則單獨設立行省(布政使司));同時由於廣西壯、黎、瑤三個民族反明起義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採用分而治之的辦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廣西門戶欽、廉州劃歸廣東。

而調整之後的湖廣佈政使司(明朝廢除了行省,布政使司成為行政區劃)幾乎就是現在湖南、湖北兩省轄境了,轄15府16州110縣,治武昌府。雖然已經沒有了“廣”(廣西分離出去了),但“湖廣”這個名稱還是沿用了。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明朝的湖廣基本就是現在的湖南和湖北了

也就是說,湖南和湖北就是一體了,這一直持續了兩百多年,清代早期沿襲明制,仍以布政使司為一級行政區單位,但行省亦是官方使用的習慣性代稱,所以有了

湖廣省,然而漸漸的,湖南湖北分家了,形成了今天的局面。

這是怎麼回事呢?其實,想想今天湖南和湖北的情況就知道了,今天的湖南省人口近7000萬,湖北省人口近6000萬,這兩個合在一起人口獎金1.3億!這麼大體量,在一個省級行政區之內顯然不合適,所以當然要拆分!

其實早在明朝,湖廣地區過於龐大已經顯現出了一些不便,於是清朝就地洞庭湖、長江為界,將湖廣分開進行行政管理,但是由於清代正式的行政區劃是布政使司,行省是俗稱(中期後因為巡撫轄區固定,布政使司事實上成為巡撫屬官,所以通常以有無巡撫來判斷有無“省”的建制),各種建制的劃分過於繁雜,所以湖南和湖北具體是什麼時候分省還有爭議。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分治,分湖廣右布政使駐長沙;左布政使司駐武昌,兩地事實分治。

康熙六年(1667年),湖廣右布政使司改名湖廣湖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司改名湖廣湖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雍正元年(1723年),兩布政使司又改為湖南布政使司,湖北布政使司,次年,改偏沅巡撫為湖南巡撫,湖廣巡撫為湖北巡撫。湖南和湖北正式成為兩個省。

雍正二年(1724年),湖廣行省實現“南北分闈”(湖南和湖北兩地分開舉行鄉試,這大大解決了湖南士子在科舉制中的不利地位,因為湖廣行省的省府是武昌)。

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學政設立後, 湖南已經具備了行使民政、財政、刑政、教育等職能的行政機構,基本上有了完整的省政,湖北一樣。

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發出關於湖廣等地官員迴避的上諭:“凡江南、安慶、湖北、湖南、陝西、甘肅諸處府州縣以下官員得本省之缺, 不在本籍巡撫統轄之內者, 不必令其迴避”。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這是什麼意思呢?古代官員當官是有迴避制度的,本省籍官員不能出任本省職務,以避免以權謀私,但有的省很大(含湖南湖北的湖廣,含安徽江蘇的江南,含陝西甘肅的陝西)而且行政上已經事實分開,和兩個省沒有區別,所以雍正表示這些地方不需要回避(就是湖南人可以去湖北當官),但仍沒有正式說湖南湖北正式分省,出現有其實而無其名的怪異狀況。

所以,對於湖南和湖北具體什麼時候分家一直有不同意見,有康熙三年(1664年),康熙六年(1667年)和雍正年間多種說法。不過,從官方文獻看,清前期的文件,比如康熙《湖廣通志》,康熙《大清會典》、《古今圖書集成》以及稍後的雍正《大清會典》等毫無例外,都將湖廣視為一省,湖北布政使司和湖南布政使司為其屬地。

從“湖廣”到“兩湖”,湖南湖北這對“兄弟”是怎麼分家的?

一直到乾隆二十三年 (1758) 完成的《大清會典》,才稱湖廣湖北省和湖廣湖南省,但未說明兩省建置時間尚未提出建省標準,於是就出現一片爭論。乾隆後期編的文獻對湖廣分省的時間仍然解釋不清,出現多種說法。畢竟清朝不像現在,現在你要建個省,那能精確到某一天,省政府成立就是了,比如海南建省就是在1988年4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成立,清朝的行政分離是慢慢進行的。

而且由於清廷沒有明確廢除湖廣省,所以湖廣省的名稱甚至仍然保存至清代後期!

不過,不管怎麼說,湖南和湖北的地方行政分開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清代還有一個官職把這兩地合在一起,就是湖廣總督,其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正式簡稱為湖北湖南總督,其總管湖北和湖南的軍民政務。明清時期很多歷史事件和俗語都有湖廣的地名,比如“湖廣填四川”,“湖廣熟,天下足”等。

而到了民國時期,湖廣這個名稱就正式消失了。而湖南和湖北的合稱,也統一變成了“兩湖”。

參考資料:”《清代湖北、湖南兩省的形成——兼論分闈與分省的關係》——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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