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傘破網”專項行動期間,他竟然還在通風報信

“今天我站在這裡,是我咎由自取,我對不起我的家人,對不起這身警服……”

敢打敢拼,他是公認的“警隊精英”

1982年出生的張耀峰,求學就業的道路可謂一帆風順。2005年大學畢業後,他就直接進入湖州市南潯區公安分局刑偵中隊工作,“敢打敢拼、作風紮實、能力突出”是同事們對他的評價,不僅如此,組織也給予他充分的認可,連續四年評其為“優秀公務員”。

2014年,年僅32歲的張耀峰因工作業績突出被提拔為南潯派出所副所長,分管轄區內場所行業等日常基礎警務工作。

心理失衡,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張耀峰邁出錯誤的“第一步”源於2013年時他的一次“購車”經歷。當時的張耀峰是南潯派出所鎮西警務區警長,經人介紹認識了在南潯開浴室的老闆李某某,李某某在得知張耀峰的警察身份後,一直伺機拉攏他為其所開浴室提供“保護”,便熱情地幫助張耀峰張羅,並贈送了10萬元人民幣作為張耀峰購置車輛的首付款。

從剛開始的遮遮掩掩,到後來的坦然接受,從2013年第一次收受李某某10萬元直至案發的六年間,張耀峰先後19次收受李某某賄賂款達30餘萬元,而作為回報,張耀峰則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安機關警務信息透露給李某某,幫助其逃避公安機關臨檢。

頂風作案,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在與南潯某足浴店老闆許某某的交往中,他如法炮製,通過洩露臨檢等警務信息多次為許某某從事的色情服務洗浴場所提供保護。2015年至案發前,張耀峰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以乾股“分紅”的形式,先後28次收受許某某所謂的“分紅款”30餘萬元。

2018年南潯區紀委監委根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要求,開展“打傘破網”專項行動。面對越來越嚴峻的形勢,張耀峰仍然不知收斂,繼續為許某某“通風報信”。

2019年1月,許某某等組織賣淫團伙共10餘人被抓獲歸案。得知這一情況後的張耀峰坐立不安,1月27日,他主動到分局紀委交代了其與許某某之間的經濟問題。2月3日,南潯區紀委監委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2019年4月,張耀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同年9月,張耀峰因單獨受賄30.2萬元、與他人共同受賄61.5萬元,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被安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執紀者說:

張耀峰從一名“警隊精英”淪為黑惡勢力“保護傘”,其墮落腐化令人痛心、引人深思。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平時漠視廉政教育、放縱自己,導致精神上缺“鈣”、意志上動搖,從而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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