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仇警後悄悄消失的香港“爆眼女”,敗訴!曾稱港警侵犯她隱私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8月在尖沙咀警署附近右眼受傷的“爆眼女”此前稱,香港警方通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是侵犯其隱私,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複核,高院12月17日作出判決,“爆眼女”敗訴,必須支付訴訟費。

煽动仇警后悄悄消失的香港“爆眼女”,败诉!曾称港警侵犯她隐私

今年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與警方的對峙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擊中面部,導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暴徒汙衊稱,該女子是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穿眼罩所傷。

為了查清真相,香港警方向醫管局索取女傷者的醫療報告。9月9日,警方在例行發佈會上公佈,已經根據《警察通例》第50章(7)條,向法庭申請手令,並已通過醫管局取得受傷女子的醫療報告,警方正審視相關資料。

“爆眼女”則發律師信反對醫管局向警方提交她的醫療報告,並以“K”為代號申請司法複核許可。高等法院於上月進行了聆訊。K的代表大律師在聆訊時稱,醫療報告內容私密,警方繞過K強索報告,漠視她的隱私,並且這件事並不屬於緊迫事件,警方沒有必要專門申請手令。

警方回應稱,這起事件中,隱私並非唯一的考慮元素,K身在非法集結現場,調查她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警方沒有義務向K展示手令,若每宗案件均先展示後調查,做法不切實際。

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17日作出判決,判定K敗訴,須支付訴訟費,警方不向K出示手令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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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真相!黎智英500萬封口費栽贓港警,該女子“消失”

2019年9月報道,香港警隊一直以剋制的態度面對暴徒不斷升級的暴力行為。警隊的剋制,讓這群亂港分子很是苦惱。一方面警隊猶如一面鏡子,不斷反襯著這幫烏合之眾的喪心病狂;另一方面,警隊的規範執法,讓蠢蠢欲動的外部勢力一直找不到進一步介入的藉口。

如何才能搞臭香港警隊,好讓暴力行徑看起來“師出有名”?四大漢奸之首黎智英,炮製出所謂“爆眼女”事件,親自導演了一出大戲。

在8月11日晚上的尖沙咀衝突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擊中面部,右眼受傷,隨即被送往醫院接受手術。之後有自稱為傷者妹妹的人在網上發文稱,這是香港警隊所為。爆炸性的消息可讓暴徒找到了滋事的理由,12日他們塞爆機場,揚言“黑警還眼”,多人以紗布矇住眼睛表達訴求。13日,在香港醫管局總部及一些醫院靜坐抗議,受傷女示威者入住的伊麗莎白醫院有300名醫護人員集會,手持“香港警察企圖謀殺香港市民”的標語。還有許多不明事理的孩子也手持標語,反對警察使用暴力。

看似群情激奮,但當事人既不報案,也不提自己為誰所傷,甚至警方想取得醫療報告都被百般阻撓。顯然有一股勢力在女子與警方之間築起了一道“隱形的牆”,操縱“爆眼女”成為抹黑警察、煽動仇警的一杆槍。隨著警方調查走向深入,幕後大佬黎智英浮出水面。

原來,在知悉該女子受傷後,黎智英便發覺這是一次千載難逢“潑髒水”的機會。於是讓另一大漢奸李柱銘出面,提出以3000萬港幣為條件,要求女子一口咬定自己的眼部是被警方布袋彈打傷。在消息洩露之後,又是弄出個假“爆眼女”繼續煽動仇警,又是希望以500萬“封口費”讓該女子“消失”,以逃避自己將要受到的懲罰。

漏洞百出的整個過程,凸顯了亂港分子的慌張。暴亂持續了這麼久,“港獨”的目標沒有一絲一毫實現的可能。大批香港市民的反感,又不斷打擊著自己的“民意”基礎。近期香港警隊對於一些亂港分子的抓捕,更讓他們感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對於這幫窮途末路的人來說,醜惡嘴臉已經暴露,不可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唯有讓這場暴亂繼續下去,他們才能得到外部勢力的持續支持,從中得利。

眼看亂港暴徒如秋後螞蚱,外部勢力很是著急。部分美國議員就宣佈將提出法案,暫停向香港出售催淚瓦斯、辣椒水、橡皮子彈等執法設備,希望以此削弱香港警察。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擲地有聲地回應,“螞蟻緣槐誇大國,蚍蜉撼樹談何易”!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環球時報 長安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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