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子Dudu
12月17日,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原告父母對劉某的死亡承擔60%責任;被告南陽市某KTV承擔20%的責任;被告王某、徐某義各承擔5%的責任;被告張某保、李某、張某義、馬某、曹某各承擔2%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6月17日深夜12時許,被告王某與徐某義在南陽市一處KTV娛樂場所訂了一個大包間,邀請16歲的劉某和現年19歲的張某保、18歲的李某、18歲的張某義、21歲的馬某、21歲的曹某與14歲的魏某到該房間唱歌並喝酒,期間,劉某發生休克昏倒在地。劉某倒地後,王某等人將其抬到大廳實施搶救並撥打“120”求助,後劉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劉某因飲酒併發心肌斷裂、肺水腫、腦水腫等急性呼吸功能障礙而死亡。 事發後,劉某的父母一紙訴狀將該KTV及所有同飲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方共同賠償經濟損失70萬元。 回答; 該事件的經過我們大致來梳理一下;該案子的逝者劉某,16歲,和其它人一起到南陽KTV訂了一個大包間,同行者有19歲的張某寶,18歲的李某,18歲的張某義,21歲的馬某,21歲的曹某,14歲的魏某同在大包間喝酒唱歌,然而,讓其他同伴沒有想到的是劉某在這期間發生了休克倒地,同伴們隨即抬到大廳並且進行搶救,後撥打120,經過醫院搶救無效後去世。經過鑑定,劉某因為喝酒,身體併發心肌斷裂,肺水腫,腦水腫急性性呼吸障礙而去世的。還有,劉某先天性患有心臟病,經過了治療,但是身體仍然是需要注意和保養的。三方的責任過失,KTV的責任,在未成年人保護法裡明確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家庭、學校、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根據此條規定,就是在外就餐時也不準給未成年人提供酒品。當然,在家時由其監護人進行約束。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飲酒。
所以,該KTV在16歲的劉某因為喝酒不幸發生去世是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他們是酒水的提供方,不過需要承擔的責任相對來說比較小。
加上16歲的劉某自己過於放縱,沒有節制的喝酒,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明知道自己有心臟病還不加以剋制,出事了讓父母痛苦一輩子。
一縷清風吹開陌上花紅
先看這件事的經過
12月12日上午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庭對此事做出了公平審理並判決,父母承擔60%的責任,KTV承擔20%的責任,其餘的20%由同行人按照輕重比例承擔責任,2人5%,5人2%的判決。事後經過查明,劉某(死者)未滿16週歲,並且患有心臟病,還在KTV大量飲酒,這些責任最後只能由其父母承擔,如果是成年人的話恐怕就要後果自負。
以前碰見過這樣的案例
前幾天在回答問題時就寫過,2017年我在新鄭的時候就聽說幾個人晚上在一起喝酒,結果其中一個人因醉酒引發腦部疾病致死,結果同桌的幾個人都要賠上幾萬塊,所以現在出去喝酒都是適可而止,沒有誰再會一直勸酒。
看到這件事,也想起了自己以前也喜歡跟幾個小夥伴在一起喝酒,現在想想,都是年少輕狂,所以還是要奉勸小年輕們,喝酒要慎重,不要圖一時之快,更不要逞強。
河南這些事兒
如何看這問題,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分析。
首先,對於法院給出的最終判決,那都是有根據的判決,因為它是代表著最有權威性質的判決!法院的判決,才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
其次,對於未成年是否可以進出KTV,這在法律法規上還沒出臺文明規定,只是禁止向未成年出售菸酒這是有相關規定的。
未成年,即未滿18歲的少年,一個未成年人出入KTV,應該不會像上網或開賓館那樣,需要身份證進行登記,所以KTV不該知道他的真實年齡,而從經商的角度上來說,來者均是客,顧客就是上帝,估計沒有幾家KTV敢為了驗證是否是未成年而得罪了顧客。
再次,作為未成年的父母,平時就應該加強在這方面的教育與引導,未成年人不能飲酒不能吸菸,這是因為未成年還未成年,身體等還未發育全,但現實生活中,常遇見初中生抽菸等的情況,至於喝酒不,真不知道。
在本案例中,父母承擔60%的責任,這是必須要承擔的,因為對於孩子,作為父母,你們沒盡到監督的責任,孩子去KTV,為什麼去?和誰去?……難道作為父母的你們事先一點都不知道?孩子外出,且是到KTV裡去吃東西,難道你們就沒有想到孩子可能要喝酒?知道那是什麼地方嗎?那是KTV!那是喝酒、唱歌娛樂的地方!
按常理說是不允許未成年出入這樣的場所的,然而對於開門迎客的服務場所,是沒有理由,且是不敢拒絕登門而來的顧客的,再說,KTV裡的服務員也無權查詢顧客是否已成年,所以,KTV負與該未成年人相同的責任並不冤枉,雖然你不能拒絕他來玩,但你可以拒絕向他出售菸酒!
而該未成年人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明知自己是未成年人,還裝作成年人的樣子喝酒,其結果還擔上了自己花樣年華般的生命,真是不該啊!……
當然,我們不是在揭開逝者家屬的傷疤,我們也只是在就事論事,希望更多為人父母的能時刻給自己的孩子敲敲警鐘,因為生命如同鮮花,凋零了也就什麼也沒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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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成年人提供酒水,在一些國家就是犯罪,KTV應該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