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意外工傷。第一次碰到這種問題,如何處理?

飛雨男孩


發生工傷後,首先肯定是在醫院進行積極治療,若個人經濟能力不足以支付治療費用,可跟單位協商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其次,應該督促配合用人單位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天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事故時間比較漫長,主要分工傷事故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兩部分進行。

一、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①工傷認定申請表(用人單位填寫,勞動者簽字);

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④勞動者身份證複印機及一寸或兩寸照片等;

只要材料齊全,勞動行政部門原則上六十天,一般15天內即可給出工傷認定書。

若是工傷後,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主要分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十個傷殘等級,一級最強,十級最輕;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主要內容大致如下:

1 職工因工傷事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的復健費用,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因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需要輔助器具的,費用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生活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3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4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事故較為複雜且週期較長,因為沒有更明確的信息,目前大致給出這些內容,希望對你有用,有什麼不理解的可以私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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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權利的主體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不出意外的話,你家親戚確實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權利的主體。

其次,明確工傷的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你模糊的描述,可參照上述幾條對照你家親戚的情形,能否認定為工傷。

即使符合上述規定,但如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也不能視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因為法律對工傷認定有時間限制,所以,如果你親戚所在的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你親戚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造成損害較大的,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明確暫停工作期間的薪資待遇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還需知道受傷職工的待遇問題如何保障。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被鑑定為傷殘等級的,根據傷殘等級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這個不再詳述。

其他需核實、解決問題

因問題不夠完整,掌握信息不完全,所以回答不具有針對性。後續你仍需瞭解親戚受傷的原因、是否由第三人導致、是否是退休人員仍在單位工作、是否有勞務派遣或者單位指派的情形等,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解決。

律師有話說,律師聽你說

(希望可以用自身專業幫助更多的人,你的故事你來說,可關注、私信)


傾墨賦風


首先,讓用人單位積極負責醫藥費。

其次,保留好勞動合同,工服,工作證等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最後,到用工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後面再協商賠償事宜。

不懂的,你再諮詢我。


獨角獸法律


走法律程序,不要聽信慌言,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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