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銀基金坑有多深?客戶虧光本金 倒欠鉅債

原標題:上銀基金坑有多深?客戶虧光本金,倒欠鉅債

“很煎熬,心裡壓力山大。”上銀瑞金資本管理公司的客戶吳娟對藍鯨財經說。

這種不幸的狀態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把她折磨得身心俱疲。一直重壓在她心頭的是上銀瑞金資本四年多前發行的一款專戶產品——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2015年5月,吳娟在認購這款專戶產品時,她還是上銀基金的員工。她原先怎麼也沒有想到,本以為能帶來穩穩幸福的理財產品,如今會變為惡夢。她說:“當時根本沒有想到會虧錢。”

四年多來,她不僅虧光了100萬元本金,並支付了前兩年60萬元利息以及第三年的部分利息。現在,她還不得不面對上銀瑞金資本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出的律師函,要求她限期補交差額補足款158.48萬元。

與吳娟同病相憐的還有曾妤。作為上銀基金當時另一位員工的大學校友,2015年4月底,曾妤在同學微信群裡看到了上銀瑞金資本的這款專戶產品,說是能賺錢。由於工作時間不長,她拿不出100萬元,於是,有7個人又拉了一個小群,大家湊足100萬認購了這款產品,由曾妤出面簽約,並代持其他6個人的資產份額。

如今,曾妤等7個同學的100萬元本金已虧光,三年合計90萬元利息也已支付。她現在也收到了要她限期補交158.48萬元的律師函,這意味著她不僅要拿出對應自己那份的15.848萬元,而且需要對代持的其餘90%負責。

據投資者反映,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共有31位簽約客戶,由於存在非合格投資者代持,實際投資者數量不止這個數。

參與百視通定增

這是一個曾經讓投資者以為可以穩賺不賠的理財產品,理財資金的投向是參與百視通(注:現在的簡稱已改為東方明珠,股票代碼:600637)的股票定向增發。

當時,上證綜指在4000點以上,正處於強勁上漲過程中。百視通的股價在六七十元,2015年4月24日收盤價為77.23元,而百視通的定增價僅為32.43元。這意味著在解禁期內,如果百視通股價能維持在定增前的水平,那麼在解禁後,參與定增者能獲得100%的回報。

2015年5月,上銀瑞金資本管理公司發行成立了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該計劃投資於上海文廣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作為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參與百視通(注:現在的簡稱已改為東方明珠,股票代碼:600637)的定向增發股票。資產管理計劃的存續期限為合同生效之日起42個月。

百視通定增募資總額100億元。其中,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所投資的文廣投資中心認購了9867萬股,鎖定期為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

給客戶融資加槓桿

不同尋常的是,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一個高槓杆產品。

上銀瑞金資本除了與投資者簽訂了《資產管理合同》外,同時還簽訂了《資產管理計劃份額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應收賬款質押合同》等。根據《資產管理計劃份額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投資者按1:3向管理人融資,獲得4倍的槓桿,全部資金用於認購該資產管理計劃。融資利息為年息10%,按年支付。

雙方約定,當股票價格的預警價格為35.68元。當股票價格低於觸發資金補充線32.43元時,投資者應追加保證金,補足差額。

也就是說,上銀瑞金資本不僅是專戶計劃的管理人,還是投資者的借貸人,按1:3的比例向投資者配資,收取10%的年息。在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合同當事方關係中,不僅存在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資產委託管理關係,還存在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貸關係。

金山銀山變為巨坑深淵

掉落的麵包總是塗在黃油的一面著地。在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成立後,墨菲定律不幸顯靈。

2015年6月,東方明珠股價飛流直下,7月初就一度跌破30元,至2016年5月已跌至20多元,投資者通過參與定增賺錢的願望夢碎一地。

雖然賺錢的希望之門已轟然關閉,但合同中所約定要交的利息仍要按期支付。

2016年3月,持有人收到支付第一年10%利息的郵件,即每借款300萬元,需支付年利息30萬元。

2017年4月,持有人收到支付第二年10%利息的郵件,即每借款300萬元,需支付年利息30萬元。

2018年4月,持有人收到支付第三年10%利息的郵件,即每借款300萬元,需支付年利息30萬元。

2018年10月12日,上銀瑞金資本發佈專戶計劃展期公告。

2019年3月上銀瑞金資本發佈專戶計劃第一次清算公告。

2019年10月、11月,客戶收到上銀瑞金資本限期履行差額補足義務的通知,要求在11月30日前打差額補足款,當初每投資100萬元的需補交158.48萬元。

2019年12月2日,客戶收到律師函,要求於12月9日17:00前支付差額補足款,否則,上銀瑞金將即刻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將要求客戶按天支付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及上銀瑞金的其他損失等。

“屆時所產生的後果以及訴累必非您之所樂見,請慎思之!”律師函在結尾這樣說。

上銀瑞金資本有無責任?

虧光本金,倒欠鉅債,做上銀瑞金的客戶太難了。對於今天的這種結果,多位客戶向藍鯨財經表達了他們的憤懣、不解和痛苦。

多位客戶認為,他們已經承擔了全部本金以及利息的鉅額損失,現在還要全部承擔差額補足款的支付。在專戶計劃的發行和管理中,上銀瑞金資本難道不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嗎?

一是在銷售該專戶產品過程中,上銀瑞金資本是否曾向客戶充分揭示過本金虧光之後仍存在補交差額補足款的風險?資產管理人應把客戶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銷售理財產品時須向客戶充分提示風險。但多位投資者表示,上銀瑞金資本沒有告訴過他們這種虧光本金還要倒欠鉅債的風險。

二是上銀瑞金資本是否具備向客戶貸款的經營資格?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接受投資者委託,為投資者提供資產管理及諮詢服務,資產管理人與委託人之間是一種信託關係。在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上銀瑞金資本不僅向投資者提供資產管理服務,而且還提供了借貸,並收取10%年息。上銀瑞金資本既不是銀行,也不是小貸公司,這種借款行為是否已超越了法規所允許的經營範圍?

三是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存在著拼單和代持行為,上銀瑞金資本的銷售人員事先知情且直接參與。作為私募產品,基金公司子公司的專戶產品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要求投資者的初始投資金額不低於100萬元,這種制度設計就是為了保護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上銀瑞金資本為何會違規接受非合格投資者認購專戶產品?

四是上銀瑞金-慧富10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銷售和簽約過程中存在著其他違規行為,風控流於形式,方式簡單粗暴。例如,客戶的資產狀況證明(用於證明其具有合格投資人資質)存在後補的情況,且只要截圖,並可以PS。“也是醉了。”客戶曾如此感嘆。

五是上銀瑞金資本的鉅額配資是哪裡來的?有客戶反映,上銀瑞金資本為該專戶產品提供的配資高達3億元,資金來源於銀行理財資金。銀行理財資金屬於低風險資金,被上銀瑞金資本用於股票定增配資,是否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監管要求?鉅額銀行理財資金被上銀瑞金資本用於變相發展金融衍生品,且槓桿率高達4倍,這種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肆意製造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穩定的行為,是否符合一家基金公司子公司所應具備的基本要求?

(注:為保護投資者隱私,文中吳娟、曾妤都是化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