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受審

12月18日上午

貴州省安順市普定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趙剛

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一案

在開陽縣人民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

贵州一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受审

公訴機關指控

2013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趙剛在擔任普定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副局長、常務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4起;徇私情,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他人不受追訴1起;利用職務便利兩次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99000元。

公訴機關認為,趙剛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贵州一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受审

該案系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案件,開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開陽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毛晉擔任審判長,開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盧勇出庭支持公訴。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開陽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件。

庭審期間,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單位幹部職工、被告人家屬到法庭現場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院宣佈本案將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