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工作了九年,沒給繳納社保,單位說從明年繳納,那以前的社保怎麼辦?

三郎8831


第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要求。

要求單位補繳社保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是合理合法的,是對自己正當合法權益的維護。

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足額繳納社保費用,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間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依法繳納社保,開立賬戶,並履行員工社保代扣代繳義務。

第二,有利於勞動者依法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

畢竟九年是一個不短的時間,人生有幾個九年?在勞動年齡階段,又有幾個九年?國家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交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對勞動者個人來說,意味著把九年社保繳費補回來,再繳納六年社保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了。否則,得另外再工作並繳納社保費用9年。

第三,有利於勞動者依法享受更高的退休待遇。

國家現行的社保養老制度,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即繳費越多,退休養老待遇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養老待遇越高。把這九年繳費補上,以後退休養老待遇也要高很多。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掂量,把這九年的社保繳費補上都是十分必要的。

誠然,要把這九年的社保費用補繳上,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事。那麼,應該怎麼做呢?

第一步,要收集好證據。

收集什麼證據呢?要收集這九年你在這個單位工作的證據,包括單位錄用你的通知書、聘用文件、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量彙總單據、發工資的簽名冊、工資打卡冊、先進表彰獎勵證書、工友證明等,凡事能證明你在這個單位工作的材料,都可以。證據要有連續性,而且要每年的都有。

注意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不要大張旗鼓地去收集,要不動聲色去收集,否則,很難收集到有效證據,因為一些有效證據往往在單位人事、財務部門,是不會輕易給你的。證據收集好後,要多複製幾份備用。

第二步,向單位提出補費要求。

證據齊備後,可以向單位人事部門提出補繳社保的書面申請。也可以和單位進行溝通,如果單位願意依法繳納,那你自己也要準備好個人繳費部分的資金。

第三步,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申訴。

如果與單位協商不成,就先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提出自己要求補繳社保費用的要求,由勞動監察機構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

第四步,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如果單位不願意補繳這九年的社保,那就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程序,向當地勞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要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五步,提起訴訟。

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判決單位強制執行。

當然,這些過程是比較麻煩的,但為了九年的社保繳費年限,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如果單位願意依法繳納這九年的社保,那一切就簡單了。

鄭重聲明,正哥只是依法依規提出自己的見解,幫助勞動者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絕沒有鼓動勞動者去與單位糾紛爭議的意思。

我是正哥,關注民生,服務大眾,歡迎大家關注我,相信會給您帶來實實在在的價值!


正哥說民生


在單位工作了九年,並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一般這種情況下,有兩種原因:


一是單位九年了在社保並沒有開戶,給任何員工,任何人,在之前都沒有繳納過社會保險,這種情況一般存在在初創企業,在剛開始發展階段,各方面並不完善,也擔心企業人工成本過高。這種情況下,補繳很困難,因為沒有過往紀錄,作為職工個人,維權成本難度過大。


第二種原因,就是單位可能是老單位,以前繳過費,各種人事管理都很完備,只是因為種種原因,你工作的這九年正好沒有繳納,或許是因為企業經營困難等原因,無力繳納,這種情況,在社保部門都是可以查到欠繳記錄的,所以想要追繳,如果有勞動合同的話,難度不是很大。


兩種情況分析完畢了,在來看看題主的訴求,九年沒交社保,您並沒有選擇投訴或離職,那麼可以理解為,這個企業可能是在薪金,也可能是在未來發展等方面,對您還是有吸引力的,並且超過了為您繳納社保這一訴求,所以您一待九年並沒有離開。


單位說明年開始交,也是有兩種情況,一種就是“畫大餅”,可能企業瞭解到員工有這方面的訴求,所以,給大家畫的大餅,很有可能的結果,就是明年推後年,後年推大後年,只是一種管理方式,並不能給大家解決實際問題,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


第二種就是隨著企業的發展,經濟效益逐漸提高,企業的經營者想往正規路子上靠,所以人力資源管理也越來越完善,想要為大家繳納社會保險,希望題主的企業是這種,那證明這個企業,在現階段發展勢頭良好,而且隨著之後越來越完善,可以會對員工福利做的更周到,當然這一切只是設想。


以前的社保,如果您想追繳,首先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不是勞動仲裁機構,因為勞動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社會保險問題。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會處理的。但對於過去九年的社保,也有可能並不是您一個員工,所以一旦接受處理,補繳社保及滯納金都是一個不小的數目,企業不一定會承受的起,現在大多數企業的做法就是,會繳納罰金,但補繳社會保險,一般很難。


而且這時候你就要做好了不在企業做的打算,畢竟如果投訴了,很難在企業像原來一樣的工作,可以選擇離職,以企業未交社會保險為由,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我想題主應該不想走這條路,畢竟已經熬到企業要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了。


剩下的一條路,就是和企業好好溝通,大打感情牌,不過我個人感覺成效不會很大,所以我的觀點就是,儘量和企業商量著補交,能補不補,不能補,也就只有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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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法規上講,這件事很容易處理。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不予以繳納,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保,並且一定能勝訴。

但是,題主為什麼在用人單位九年沒有繳納社保的情況下仍然沒有辭職離開呢?不是這個單位和工作、報酬足以吸引題主,就是題主失去這份工作再找工作有難度。無論是哪種情況題主都不會輕易離開這個企業,更何況企業現在又要給繳納社保啦。鑑於上述,題主很可能不會走仲裁或訴訟之路。

那麼前九年欠的社保怎麼辦呢?提一點建議吧。

向企業提出申請,多多溝通,從法律到人情,從當前的生活到年老的退休生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爭取和平解決。這是最理想的結局。但是,這樣用人單位不僅要補繳九年社保費用,還要從欠費之日起繳納按日2‰的滯納金。用人單位肯付出這樣的代價嗎?

如果單位不同意補繳,而題主又堅持要求補繳社保,我建議題主在等到工作滿十年簽訂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後再走仲裁或訴訟程序(原因是什麼?題主認真思考思考)。

九年的社保繳費和九年的工齡,對退休後的養老金影響很大,我建議題主還是要求企業補繳社保,但要有一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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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單位工作了九年,沒給繳社保,但你堅持下來了,為什麼?說明單位給你發的工資還差不多或者說是能免強過得去,要是你有比這好的工作,你能在單位堅持九年?

單位從明年開始給繳社保,說明單位效益轉好或者是單位的一把手良心發現,這是好事,千萬要把好事辦好。

按《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你已在單位工作的九年,單位有義務和責任給你補繳這九年的社保,但單位就你一個職工嗎?肯定不是,需補繳的應該是一個群體,如果都要求現在補繳,單位能承受的了嗎?這個時候,我們職工應換位思考,儘量採取溫和協商的態度來跟單位探討以前的養老保險問題,千萬不要採取舉報投訴等過激的行動,弄不好除養老保險問題解決不了,還會因此丟了工作,那就得不償實了。

在我們身邊就有太多這樣的事例,只要單位開始給繳社保,不論是主動還是被動,說明單位已認識到了給員工繳社保的重要性,我們以後的養老問題有了著落,已沒有後顧之憂,那麼以前應繳未繳的社保費最好還是通過協商妥善來解決。比如有的單位一下子給員工全補繳承受不起,誰辦理退休時才給誰補繳,這既分散了單位壓力,也很好的解決了員工過去的養老保險遺留問題。


溫馨社保


職工遇到單位不繳保險的問題,一定要多上心,一不小心就會吃虧。

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跟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必須要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形申請行政部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維權。注意法院是不會受理這種事情的,這屬於行政執法範圍。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勞動監察維權的有效期是兩年。不過不要擔心,並不是從維權申請之日起,往前申請兩年。而是根據勞動違法行為的持續性,從用人單位結束違法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

比如我們離開單位向監察部門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那麼從離開單位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我們在單位工作九年,用人單位一直沒有給繳納社保的違法行為是一直持續的,只要繼續工作,一直屬於勞動監察的有效期範圍內。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一旦給職工開始繳納社保,那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已經終止了。

很多勞動者不瞭解法律要求,由於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再加上後期又有保險了,也就不再計較。可是等待企業裁員或者勞動者需要離職時,要求補交之前的保險,行政部門就無法幫其維權了。這樣就會造成自己勞動保障權益的損失。

一般,在一個單位工作滿十年了,而我們的養老保險交費只要求15年,這一部分保險已經非常重要了,值得我們去申請維權。這相當於每月至少五六百元的養老金,隨著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還會增長。

在維權之前,大家一定要注意提前蒐集有關證據材料,比如發放工資的記錄、單位的招用人員信息表、用人單位的工資憑證等材料。否則一旦出現爭議,有可能認定的工作時間比實際工作時間要短。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在單位工作了9年沒有給交納社保,單位說從明年開始交納,那麼以前交納的社保該怎麼辦?如果說單位工作的9年沒有給交納社保從明年才開始交納,那麼之前的社保很難進行補交。為什麼?因為如果你之前沒有建立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賬戶,那麼就沒有補交中斷年限的一個條件。

所以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說你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工作了九年,但是因為工作單位的原因沒有給你及時的交納相關的社保待遇,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實際上它違反了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屬於一個違法行為,這個時候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進行舉報投訴證件這樣的一個事情。

通過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完成以後,由勞動監察大隊出面來調查這個事情,如果說事情屬實的話,那麼勞動監察大隊有責任和義務來要求企業單位進行補交這個社保待遇,那麼這樣一來的話,你應該就可以享受到之前9年的一個社保補交,但是在補交的過程中,自己所承擔的費用應該由自己來承擔,大約是交費總額的1/3左右,企業單位所承擔的費用和滯納金的一個費用應該全部都由企業單位來承擔。

感謝嶽總,請加我的關注。


懂社保


這樣,就是單位變相逼你自離。

1,日勞動時間長超13小時,並且還是夜班。

2,工資拖欠,壓2個月工資

3,幹有10年了其中買2年社保。

4,剋扣工資,定考核指標完不成,然後月月扣工資。

這樣情況離職,能得到補償嗎?



天行健7266


您的問題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給您一點分析和建議:

1、現實點回答,如果您想繼續幹下去,那隻能接受公司安排。你能幹九年沒上社保,說明公司還行,你也沒想離開,如果你想維權,面臨的可能就是離開。

2、如果你就想維權,而且不怕失去工作,你可以馬上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很簡單,時間也不長,裁決會支持你補繳(當地可以補繳情況下),公司應繳部分會賠償你,當然你也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仲裁解除勞動合同,你最多可以獲得18個工資的賠償及補繳社保賠償等。

這個事情估計沒有中間路線,跟單位談你沒有資本,單位也不會為了你一個人補繳以前的。現實中勞資確實存在種種不公平,但是想維權,法律還是公正的。

如果您或者其他讀者有問題,可以關注並私信我,方便時候給您答覆~


民間那些事兒


(1)首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勞動關係的具體起止時間;

(2)拿著已確認勞動關係的仲裁裁決書到社保經辦部門,一般社保經辦部門都會要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進行補繳的!


高文遠5


我在廠裡幹了13年了,今年才給交,我現已53歲了,有什辦法呀,交了也沒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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