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臨汾男子,勞動教養期間被貸款10萬元

原標題《拘押人員也能貸上款?郵儲銀行山西太原分行是怎樣將貸款發放到拘押人員名下的》

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李大凱):  2018年11月26日洪洞縣的張某某本人因需貸款買房,查詢徵信才發現自己名下有一筆不良貸款,徵信信息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西太原市分行於2009年4月20日向張某某本人名下發放了一筆經營性貸款,金額:拾萬元,業務號為:140101300410902533,到期日為2010年4月21日。

此時間段張某某被太原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判了一年三個月的勞動教養,正在教養所拘押,時間為: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1月23日,於2009年8月20日解除勞動教養。此貸款時段正是張某某拘押期間。 

自從張某某2018年11月26日查徵信發現這筆不良貸後,張某某多次聯繫找到郵儲銀行太原分行了解被貸款原因,郵儲銀行堅稱本行發放的貸款絕對沒錯,沒你本人到場簽字是一定不會發放的,半年多的時間張俊才與郵儲銀行太原分行進行了無數次的交涉,2019年4月30日查詢時賬戶狀態仍顯示為:“呆賬”八萬七千九百叄拾叄元。

怪事!臨汾男子,勞動教養期間被貸款10萬元


2019年5月11日張某某稱突然收到郵儲銀行太原分行寄來的一份未加蓋公章的《個人貸款徵信異議回覆函》內容顯示為:“客戶張某某投訴稱通過查詢徵信顯示在我行有一筆不良貸款,貸款期間本人不在太原,未申請過我行貸款,由於該筆不良貸款記錄對本人購房貸款造成嚴重影響,造成一定的損失,要求我行儘快處理"。

回覆內容為:“異議屬實,己向上級行反映,對客戶張某某的貸款記錄刪除,總行己進行處理"。對張某某是如何被冒名貸款的卻隻字未提。

此後張俊才再查徵信時什麼記錄也沒有了,連之前發生那筆貸款的朱絲馬跡一點痕跡都沒有了。

莫名其妙的被貸款,不知不覺的還了這筆貸款,又莫名其妙的被取消徵信不良記錄,甚至徵息貸款還款記錄都沒有,張某某一頭霧水。

張某某又將郵儲銀太原分行投拆到山西省銀保監局,張某某向銀監局提供了郵儲銀行太原分行郵給自己的《個人貸款徵信異議回覆函》及由“太原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提供的拘押證明等相關材料,證明這筆貸款發放時間,正是自己拘押期間,由此銀保監局調查後向張某某出具了一份這樣的文字回覆函件。

怪事!臨汾男子,勞動教養期間被貸款10萬元


回覆函件主要內容為:"經調查,郵儲銀行太原分行2009年4月為你名下發放了一筆10萬元的小額聯保貸款,該筆信貸業務檔案中有聯網核查通過的你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你名字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複印件,三人聯保在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網點面籤協議時的照片以及辦理業務時與銀行業務人員的合影,簽有張某某名字並按有手印的貸款合同複印件相關資料,但結合你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該筆貸款疑似冒名貸款。

為確認是否為冒名貸款,建議你進行筆跡和指紋鑑定,我們將根據簽定結果開展進一步調查,關於你提到的補償問題,不屬我局職責範圍,建議你通過訴訟等司法途徑解決"。

根據銀保監局的函件提到工商、稅務證照,張某某稱自己壓根沒辦過,據函件需做指紋和簽字鑑定的要求,張某某向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索要"自己"在貸款時的簽字、指紋、合照、工商稅務證照等貸款資料樣本時,但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稱這是本行的檔案秘密不能提供。張某某把郵儲銀行不配合做鑑定的情況反饋給銀保鑑局時,銀保監局稱郵儲銀行不配合鑑定,本局也沒辦法,還是建議走司法程序。

記者在11月28日至29日,在郵儲銀行太原市分行與山省銀保監局進行了調查瞭解時,見到該網點揚行長,揚行長稱:該筆貸款己發生十年了,需查一下,根據業務號一定能查出來,揚行長拿著張某某的舉報材料,根據該筆貸款的業務號查了大約半個多小時後,稱本人職務太低不具備接受採訪的條件。

揚行長說己與上邊分行聯繫好,便安排人把記者帶到太原分行見到辦公室馮主任,記者向馮主任瞭解張某某名下這筆貸款是如何發生的,馮主任及一位自稱是前任辦公室主任現管人事的主任表示:需向上級領導彙報。時隔幾日記者再次致電該行馮主任,馮稱:已報局裡並己處理,此事己蓋棺定論。截止發稿記者沒接到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的任何回覆。

山西省銀保監局稱:收到張某某的投訴後己對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發放的該筆貸款進行了調查,通過調查後並於11月21日己以文字性的函件回覆張某某,內容就是如上所述:張某某的該筆三戶聯保貸款資料齊全,至於簽字、手印、照片等手續是否本人所為需做司法鑑定,根據張某某提供的貸款發生時間正是自已被拘押期間的證明,該筆貸款疑似冒名貸款。銀保監局稱:如司法鑑定後確實是冒名貸款,本局會根據相關規定對此事嚴肅處理。

張某某稱:″作為銀行監管部門,對我三戶聯保的這筆貸款的另兩戶及兩筆貸款,銀監局是否該同步調查?我認識那兩戶嗎?那兩戶認識我嗎?我拘押期間怎麼與他們聯保的呢?結合那筆貸款發生時,我被拘押的證明那豈不是對這起冒名貸款更能起到一定的澄清作用,郵儲銀行不配合鑑定,銀保監局即然能調查,為何不調出那筆貸款的簽字、手印做鑑定呢?

近幾天張某某向記者反映:"這幾天有兩撥稱是郵儲銀行太原分行的人從太原駕車到洪洞縣來找他,想私下給些補償解決此事,一撥人稱自己是當時辦理該筆貸款的業務員,自己給張某某補償點錢不要再追究了,否則自己在郵儲銀行就幹不成了。隔了幾天又來一撥問張俊才有什麼訴求,可以補償,張某某想他們瞭解當初這筆貸款的來龍去脈對方始終不願告訴詳情,張某某堅稱:“不會不明不白的要他們的補償,就是走法律程序也一定要把這起被貸款的事情弄明白,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對此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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