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環保部門當原告,檢察院支持起訴



大渡口:環保部門當原告,檢察院支持起訴


12月13日,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訴被告蔡某等五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大渡口區檢察院代理檢察長許創業出庭支持起訴。


大渡口:環保部門當原告,檢察院支持起訴


案件由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冉崇高擔任審判長,與一名審判員、三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大渡口區檢察院代理檢察長許創業出庭支持起訴,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王俊代表原告出庭。


案情介紹


2017年3月,被告蔡某等五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以重慶某園林公司名義,以修建建築垃圾消納場的道路為由,在大渡口區跳蹬鎮灣塘村六社、跳蹬村一社、十社非法傾倒大量建築垃圾進行營利性活動。2017年9月,該非法建築垃圾消納場被責令關停。


經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勘測規劃院勘測定界,蔡某等人在跳磴鎮跳蹬村硬化土地、違法傾倒渣土致佔用農用地8.6223公頃,摺合約129.3畝。經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鑑定,其中32.4畝耕地的總體破壞程度為“重度破壞”。經重慶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該建築垃圾消納場土壤存在輕度汙染。


原告分別於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21日召集五被告就賠償土地復墾費用事宜進行磋商,但未能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因雙方磋商未達成一致,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大渡口區檢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訴申請。大渡口區檢察院經過全面審查認為,蔡某等人佔用農用地消納建築垃圾的行為,汙染了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大渡口區檢察院作出支持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起訴的決定。


出庭意見


大渡口:環保部門當原告,檢察院支持起訴


法庭上,大渡口區檢察院代理檢察長許創業宣讀了支持起訴書,並發表了支持起訴意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斷。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經濟發展的基礎,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保障。每一個公民都要切實保護環境資源,建設美好幸福生活之地。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人為了自己的私利,不顧生態環境保護,隨意破壞土地等環境資源。


對於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支持行政機關提起訴訟,促進行為人及時進行修復,及時賠償環境修復費用,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檢察機關責無旁貸。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已於2017年6月正式立法,依照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對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等領域發生的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代表國家依法提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以及支持行政機關或社會團體提起生態損害賠償訴訟。因此,本院以支持起訴人的身份,支持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各被告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之訴,目的就是讓破壞環境的行為人,對造成的環境損害進行賠償,以促進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修復、保護。


本案中,大渡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嚴查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適時追究生態損害賠償責任。


大渡口區檢察院支持起訴、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判實現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司法程序的有效銜接,對懲治損害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護生態環境和國家利益、倡導社會公眾保護生態環境具有典型示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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