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螞蟻搬家”方式盜走2.8噸錦綸銷賬 榕一男子被捕

福州新聞網12月20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程慧)男子姚某見長樂區某紡織企業原料倉庫看管不嚴,便動起歪腦筋,多次翻牆進入該倉庫,採取“螞蟻搬家”方式,陸續將2.8餘噸、5萬多元的錦綸盜走銷贓。近日,姚某流竄至南昌市某火車站時,被公安民警抓獲。

長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今年11月,長樂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追繳其犯罪所得退賠受害公司。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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