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
好消息来了
营口市
已被纳入“4+7”试点范围
慢性病、常见用药
7大类、25个药品将集中降价
12月12日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已被纳入“4+7”药品集中采购扩围城市,营口地区共有58家医疗卫生机构具有采购和使用任务。涉及采购的25种中选药品将降价59%,其他未中选的131种同类药品价格也将大幅下降。
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发布,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什么是“4+7”扩围?
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共11个城市(简称“4+7”)的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实施带量采购。
为让更多人用上价格更便宜的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将从11个城市推广到25个省份,这其中就包括营口市。
※“4+7”扩围药品将降幅多少?
与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营口地区58家医疗机构即将执行的价格,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
以浙江华海药业生产的利培酮为例:
2018年,在辽宁省集采平台每盒价格为 49.99元
2019年3月 “4+7”政策落地后,沈阳、大连中选价格为10.20元
当前,营口中选价格为 7.20元
※除了25个中选药品,同类药品的价格有变化吗?
我省对国家集中采购25种中选药品,对已在我省挂网采购的同通用名的其他未中选的药品实行价格联动梯度降价,对应25种品种,共有131种药品平均降幅25.96%。患者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购买25种中选药品同通用名的其他药品的价格也会大幅下降。
※如何确保患者用上中选药品?
★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出台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合理用药;
★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按要求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
※如何保证中选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允许每个品种多家中标,扩大药品供应来源,对于中选企业不足3家的品种,适当降低约定采购量比例,减少供应风险;
★要求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定配送企业,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
★落实中选企业的供应保障责任,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责任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中选企业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
※患者药品费用减轻了,会不会多开别的药?或者增加了检查费用?
不会。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相关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药品降价,能保证疗效吗?
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都是国家通过GMP认证的药厂生产的,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国家集中谈判的基础上通过带量釆购获得的,虽然低价但是在有效性、安全性上不存在问题的。
※集中采购药品,医保如何支付?
对于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患者使用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并在3年内调整到位。
患者使用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按实际价格支付。
※25个品种,都有什么药?
7大类:3个原研药+22个仿制药
其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
联盟地区(辽宁)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表
营口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美编: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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