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心病狂!教師強姦猥褻多名7至8歲女生被判無期徒刑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12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從嚴懲處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了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四川檢察機關辦理的3起案件入選。其中一起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教師身份強姦猥褻多名女生,被判無期徒刑。同時,檢察機關針對辦理該案發現的問題,向教育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

犯罪行為人汪某某系某小學班主任兼語文老師,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其以檢查作業、輔導功課為由,在教室、教師宿舍多次對班內多名女生(均為7至8歲)實施猥褻、強姦行為。案發後,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及時介入,引導、配合公安機關收集完善證據,以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對汪某某提起公訴,並提出從重處罰和“從業禁止”的量刑建議。法院採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汪某某無期徒刑,並處“從業禁止”五年。

同時,檢察機關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採用公開送達的形式向成都市教育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教育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吊銷了汪某某的教師資格證,禁止其終身從事與教育有關的職業,並建立健全學生安全常識教育、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師德師風動態考核等機制。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教師利用職業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件。檢察機關在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嚴懲犯罪的同時,延伸職能,強化監督,督促教育部門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健全相應防範機制,為有失師德者敲響警鐘,告誡他們恪守職業道德,教書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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