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祥市禁毒委員會原主任張鵬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鍾祥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經鍾祥市委批准,鍾祥市禁毒委員會原主任張鵬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張鵬志違反群眾紀律,違規向轄區內企業攤派費用,放至賬外管理使用,且用於違規接待的開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案件偵辦工作中,為涉惡人員出謀劃策,縱容涉惡人員逃脫處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挪用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張鵬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鍾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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