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有人告訴她,她的個人資料被上傳到網上通訊群組。
![林郑月娥个人信息被曝光 香港自6月起发生逾四千宗“起底”个案](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事實上,不僅是她,自今年6月以來,香港已經發生多起個人隱私被“起底”的事件。
12月23日,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就“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做出最新報告:截至12月20日中午12點,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共接獲及主動發現4359宗相關個案,其中涉及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佔36%。
警員及其家屬是“起底”的最大目標
這四千多宗“起底”個案遍及意見取向不同的人士和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所涉網上社交平臺及討論區共16個,所涉鏈接共2916條。被“起底”目標多為新近發生的矚目事件中的當事人。
其中警務人員及其家屬是受影響人數最多的,共1577宗,佔比為36%。對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進行“起底”的共180宗,佔整體個案的4%。除了公職人員外,亦有曾表態支持政府或警方的公眾人士被“起底”,約佔30%。
此外,有10%是市民在網上發表反對政府或警察的言論後被“起底”。還有的市民不滿示威者的行為,在網上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更有網站鼓勵市民提供示威者的身份、將他們繩之於法,此類個案約佔20%。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2)條規定,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如任何人披露取自該資料使用者的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而該項披露導致該資料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不論其意圖如何,該人亦屬犯罪。違反者可面臨最高一百萬港元罰款及五年監禁的刑罰。
黃繼兒指出,公署於6月14日接獲首宗“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自此之後,個人資料已經逐漸被“武器化”。傳播個人隱私的網上社交平臺和討論區亦負有法律和社會責任。
公署要求,有關平臺或網站營運商不助長或教唆違背公共利益、非法和不道德行為,避免讓其平臺淪為侵犯個人隱私的工具。如平臺或網站營運商故意發佈或不刪除上述禁止的帖文,可能被視作為違反禁制令,觸犯藐視法庭罪。
林鄭月娥、黃繼兒也遭到“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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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電話被公開。
據媒體報道,今年7月,包括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內的多名香港官員的個人隱私在網上討論區被公開,涉及手機號碼、郵箱、出生日期,以及部分家人的資料。
12月22日,林鄭月娥發文稱,有人告訴她,她的個人資料近日又被放上網上通訊群組。她坦言並不擔憂自己的個人資料,畢竟以前也被公開過,她更關心的是這種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
“當許多人、目標群組或社會某個界別被恐嚇而噤聲,或因害怕被‘起底’而不能公開、坦率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做他們想做的事或以他們渴望的方式生活時,社會會出現寒蟬效應。”
她指出,如果不遏止“起底”行為,它引發的不信任、恐懼和仇恨之火很快會令公眾對法律和社會秩序的信心消失殆盡,從而導致社會瓦解。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以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人。但是,社交媒體上仍有多個群組繼續“起底”警員資料,連其家人也不放過。
黃繼兒的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家庭成員被曝光。
南都記者搜索發現,某個專門“起底”警員資料的群組曝光了黃繼兒的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家庭成員等個人隱私。根據編號,該群組已經曝光了至少10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
至少10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該群組曝光。
黃繼兒在最新報告中表示,公署已依法將1402宗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的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警方目前共拘捕五人,一宗個案已被起訴,涉案男子被控“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對於在境外運作的“起底”平臺,私隱專員已與當地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機構取得聯繫,尋求國際協作,打擊該平臺上的“起底”行為。
採寫:南都記者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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