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歸司法局管嗎?

嘀嗒287151296


法官首先肯定是由法院管,那麼這個問題應該換成法院由誰來監管。

法院屬於司法機關,司法局屬於行政機關,兩個單位分屬不同的職能機關,因此並沒有監管領導等等關係。那麼法院由誰來監管呢?

法院的職能是審判,而審判工作突出獨立,因此法院的審判工作不受任何機關團體法人的干擾(只接受黨的領導)。而同為司法機關,檢察院作為司法監督機關,有權監督法院在司法審判工作,通過抗訴,提出糾正意見的方法監督法院工作。

法官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首先接受自己單位法院的領導監督。其次,在司法審判活動中,檢察院對法官個人的枉法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以立案偵查。最後,法官同樣是執行公務的公務員,他的生活作風問題接受監察委的監督,對於法官貪汙瀆職行為,監察委有權立案調查。

更多科普,各級法院院長由同級人大認命,因此法院對人大負責並相其報告工作,因此人大有監督法院的職能。而同級政府同樣接受人大的監督,而政府手下的司法局等級比法院就更低了。綜上所述司法局是沒有權利監管法院的


WSGoona


公檢法司都組成政法系統,在其中又各司其職,其中公安有警察身份,檢察院和法院有檢察官和法官,而司法局基本上就是普通公務員,所以法官會歸司法局管嗎,當然不會!

01

法官是依據《法官法》進行任命的司法工作人員

法官工作關係當然就在法院,應該歸法院來管理,法院和檢察院和政府一樣,負責人每年都要對人民代表大會作工作報告,如此可以看出,這兩個部門並不屬於政府的組成部門,而司法局卻不同,是政府的組成部門。

其實,法院院的級別一般是比當地政府低半級,而比其他政府組成部門高半級,比如,在縣份上,縣長是正處級,而法院院長就是副處級,司法局局長卻只是正科級。所以從級別來說,司法局也管不了法官。

在具體工作中,法官的組織關係通常在當地的組織部,而一般公務員的組織關係是在人事局,所以法官並不同於普通公務員。

02

司法局管的法律工作者是律師

律師作為自由職業的代表,本身不屬於幹部,但因為律師在履行司法職能從事法律服務,就有業務監管部門,而這個部門就是司法局,通常情況下,各地的律師協會對是對應到當地司法局下屬的一個部門的。

律師首先要加入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是一個自律性組織,要行業準則和執業規範的要求,而司法局在執法過程中除了會依據法律法規還會引用行業規範,這樣才可以做到規範有效的開展業務監督和執行工作。

如果,對律師有意思最好投訴的部門就是司法局的律師工作部門,因為業務對口,權限合適。

結語

法官與律師雖然同為法律從業者,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法律命運共同體,但是兩者履行的職責是完全不同的。法官的司法行為其實是司法的裁決權限,而律師的代理行為卻是民事範疇的委託行為。

法官和律師是對立的角色,同時又是互補的促進對法律的研究和提高,總來說命運共同體更能表達這種關係。


悟法析律


83嚴打前,法院的後勤裝備,機構人員等行政事務都是司法局管理。



用戶9516699802117


司法局的級別都不如法院,怎麼管?政法系統四大家中,檢法兩院級別最高,一個擁有審判權力,一個擁有檢察權力,向人大負責,級別同政府,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府兩院。下來是擁有偵查權力的公安機關,級別高於司法局但低於政府,一般縣級都是付縣單位,但是他雖然比司法局高半級,一樣都是政府的職能部門。


溪聆聽風


法官肯定不歸司法局管!

法官當然歸法院管,我國的法院不屬於政府序列,法院和檢察院與政府並列,法官、檢察官都是同級人大任命。但公安局屬於政府序列。

我國法院分基層法院、中級法院、省級法院、最高法院,雖然分四級,但卻實行二審終審制,就是說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就生效了,當然瞭如果一審在最高院也就一審生效了。

根據2019年修改的《法官法》,法官的條件是:

第十二條 擔任法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其他相應學位,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六)從事法律工作滿五年。其中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學位,或者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別放寬至四年、三年;

(七)初任法官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適用前款第五項規定的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方,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確定,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將擔任法官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畢業。

從以上可以看到,想當一名法官有多難了!

《法官法》規定了法官的級別。

第二十六條 法官實行單獨職務序列管理。

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一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一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


法眼掃描


是這樣的,我國的法院是獨立的審判機關,與政府、檢察院是平行的關係,各級法院接受同級黨委的統一領導和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其他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上一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因此,可以看出,法院顯然不是歸司法部門管理的。

那麼,法官歸誰管呢?很顯然,法官作為法院的審判工作人員,理所當然就是歸法院管了。但這裡有一點需要知道的是,副省(部)級以上的法院審判人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正廳(局)級和副廳(局)級的法院審判人員,由省級人大常委會任免;正縣(處)級和副縣(處)級的法院審判人員,由市(州、盟)級人大常委會任免;而科級及以下的法院審判人員則由縣級人大常委會任免。

而司法部門只是一級人民政府的下屬一個部門。比如,國家司法部就是國務院的一個組成部門;省級(含省級)以下各級的司法廳(局)就是本級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因此,各級的司法部門是管不了相互的法官的。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各級法院的法官除了歸法院管理外,還要接受上級人大常委會的“雙重領導和管理”。


潤友


提這個問題的人腦袋被門擠的不輕。法官是法院的幹部。法院上屬是人大常委會,也就是說審判員以上人員任職必須由本廟人大常委主任任命。法院級別高於司法局屬本地行政的副級,通常說的“一府兩院"。司法局是政府下屬的一個部門,他比法院檢察院低半級,局正副職由本地黨委組織部任命外,其餘科級幹部由司法局任命即可。


用戶13164275098


法官不歸司法局管,歸法院管,律師就是歸司法局管。法院是跟政府平行的一個獨立機構,司法局是政府的一個下屬部門。本來法院是獨立審判的一個司法機構,但是中國的國情就是要接受共產黨的領導,所以公檢法司都要接受當地黨委政法委的領導。法院比司法局高半級,直接歸上級法院領導,並接受同級政法委監督;司法局直接歸當地政府領導。





佛山寶哥


法院是司法機關。司法局是行政機關。他們互不相隸屬。法院是法律的帝國,而法官是這個帝國的侯王。法官是法院裡最大的官,所以,應該是法官管理著法院,而不是法院管理法官。馬克思說,法官除了法律沒有別的上司。所以法官之上沒有上司。法官由人大選舉、任命和罷免,法官必須接受黨的領導和監督,必須對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必須接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必須接受輿論監督,必須接受人民監督。司法局是政府的一個部門,人民政府是行政機關,由人大選舉任命產生。司法局管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律師、公證、普法事務,管理監獄。司法局不管法官。司法局作為行政機關需要依法接受法院的司法監督。


漠江之上


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法官是法院具有審判權的工作人員,由法院管理。審判委員會、院長、庭長、法官、助理審判員都由本級人大常委會產生或任命,對本級人大負責,接受人大監督。司法局是政府的一個行政部門,負責公證、律師、社區矯正、民事調解、法制宣傳,政法幹部培訓、法制辦、監獄戒毒管理、本級依法治理等業務,對政府負責,受人大監督。二者互不隸屬,是兩個部門,互相支持,互相監督,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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