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西方無14.5口徑制式槍械,從12.7直接到20mm,跨度是否太大了?

詩和遠方的洋


因為12.7-20mm之間的空白區間其實很尷尬,你說這個口徑區用來幹啥呢?

先說14.5mm當年開發的目的為了替代12.7x108而設計一種更強的反坦克子彈。用在PTRS和PTRD兩兄弟上

但後來咱們都知道即便是14.5mm,對付二戰中期的坦克也是沒屁用。所以14.5就和12.7一樣,成了用於防空和反器材、輕型裝甲車的重機用彈。

從對均質鋼的穿深上,500米距離內,12.7用穿甲彈大約20mm穿深,14.5大約30mm。

而一般裝甲運兵車(APC)或者更輕型的車輛幾乎都沒法免疫以上兩哥們打穿甲彈,所以壓根不需要開發一款12.7mm以上,20mm以下的。

而更重的步戰車(IFV)或者坦克基本免疫20mm以下的機槍。


所以說,12.7-20mm之間是個很尷尬的空間。這個口徑一般也只能是車載,步兵扛不動。而作為車載武器,12.7對付輕裝甲,對付輕掩體夠了。再不成就是換Mk19之類的榴彈炸房子。實在不需要一款更大口徑的機槍。


當然,80年代的時候FN也嘗試出過一款叫BRG-15的15.5口徑的重機槍想用來替代M2.

下邊是12.7x99和15.5x106的對比

但最終這款武器因為沒有國家感興趣,FN缺乏繼續的研發經費而擱淺。


實際上很明顯,20mm以下,重機槍該乾的活12.7mm是能勝任的。而12.7幹不了的活,即便是19mm也幹不好。這時候要麼請炸B,要麼請機炮,所以會出現這個缺口也正常。


瘋狗的輕武


首先說下制式槍械,有型號,有批次,有編號的廠商生產的槍械都叫做制式槍械。和“制式槍械”區別的就是“手工槍械”,這是由作坊或者槍械愛好者自行製作的槍械。


如果說從12.7(0.50口徑)到20MM(0.80口徑)是個空白,其實就沒有那麼誇張了。

這是英軍在一戰末期到二戰前使用過的0.6英寸口徑的 600 nitro express彈藥,口徑為15.24mm。

甚至,還有口徑達到1英寸(25.4mm)的1" Gatling彈,沒錯,這是槍彈,並不是炮彈!


對口徑來說,西方國家也沒有真正去較真兒到底得如何劃分。說個一個故事吧。

在1949年通用設計M61火神機關炮的故事。開始設計火神炮的一個基本初衷就是設計一款射速和威力都要比M2機槍更大的武器用於在飛機上使用。

於是通用就使用了加特林原理進行設計。從口徑上就比M2的12.7mm(0.5英寸)要大了0.1英寸。於是就有了T45樣槍。

注意,上面的這門火神還是用彈鏈供彈的。


但通用在設計樣槍的時候又多了一手,設計了一挺20mm的火神(T171)和一門27mm的火神(T150)。


這些彈藥其實都要比12.7mm大得多。

但是後來美國空軍選擇了一個折中的方案就直接選用了20mm口徑。同時美軍的武器口徑就也定義成了12.7直接跨越到20mm了。


但有一點要注意一下,槍和炮在西方大多數國家並不是界限那麼清晰。

這是衣阿華級戰列艦上的406mm三聯裝艦炮。我們叫做艦炮其實在美國的最正規叫法叫做 “16"/50 caliber Mark 7 gun” 注意 是 槍 (Gun)。


為何12.7-20mm之間的比較少。其實這是一個實用主義的選擇。

從槍械設計的角度來說,固定的初速,那麼槍膛內的壓力和口徑的平方成正比。在相同的射擊條件下槍彈的威力和重量和口徑的立方成正比。但是增加過大的口徑就要抵消口徑增大所帶來的壓力和後坐力的提升。於是在20mm這裡就弄了個門檻。大於20mm口徑的武器會設置額外更多的抵消後坐力的機構以及會更加加強槍(gun)膛的設計。

這樣一來就使得大口徑的gun重量急劇上升,以至於難以靠人力攜帶了。


例如這把槍:BRG-15。

這是比利時FN公司在1980年代設計的一款替代M2HB的先進武器。口徑為15.5mm。

子彈的大小對比一下:

由於使用的子彈太大了,這把槍要完成每分鐘600發的射速就不得不採用了雙路供彈的方式。

這樣一來,槍的結構重量就又大了很多,空槍重達60公斤。而M2HB的空槍才只有38公斤。


因此這個東西美軍就又考慮了自己的12.7mm老乾媽數量更多,其他槍械也在使用,因此沒有太大必要採用更新的口徑。而且如果要在自己的移動車輛上安裝這樣的機器還不如安裝7.62mm的迷你鋼呢。最終就沒有采用BRG-15。挺好咧的,你有一大堆尼康的鏡頭,佳能出了再好的相機,你也因為鏡頭資產而不會去輕易換成佳能的。


軍武數據庫


俄製ZPU–4高射機槍,口徑14.5毫米,是現今大規模服役的最大口徑槍械!這個槍的口徑是沿用二戰期間的PTRS和PTRD型反坦克槍(“水牛”反坦克槍)的14.5毫米口徑。

那麼,蘇聯為何要研製14.5毫米口徑高射機槍?原因就是要給營連分隊提供更可靠、威力更大的武器來對付美英空軍的威脅,飛機在二戰期間的作用給蘇聯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德軍“斯圖卡”俯衝轟炸機的尖叫就代表了死亡!
14.5子彈彈殼與330ml易拉罐的高度比較。

二戰結束後美國空軍的實力大大超過了二戰期間的德國,動輒幾萬架飛機的產量也使得美軍研究出了“空–地一體化作戰思想”,這種思想說白了就是在戰時使用大量的飛機狂轟濫炸,並且掩護地面機械化部隊往前推進(某種程度上要與德軍“閃電戰”類似),面對這樣強大的新對手蘇軍才在1950年代初研製出來了14.5毫米口徑高射機槍,當時也沒有“肩抗式導彈”,陸軍也沒有射速很高的自行高炮,只能是研製大威力的機槍防禦低空來襲的美英飛機。


俄軍KVP型14.5毫米重機槍,它的主要作戰任務是打擊地面輕型部隊目標,打擊低空低速運輸直升機也勉強,根本不具備打擊武裝直升機能力,弄不好還被“武直”上的航炮消滅了!

由於1950年代噴氣式飛機進入到大發展時期,再大口徑的機槍也對抗不了超音速飛機,所以高射機槍迴歸到了攻擊地面目標,對抗飛機的任務由小型速射高炮和各種地空導彈擔當。
二戰之後,歐美國家沒有研製超過12.7口徑的機槍原因,也是看到了飛機發展的步伐太快,槍的口徑再大也是難以對抗的,而現有的12.7毫米重機槍在營連分隊當中要打擊的距離是1500米內,至於更遠的距離有營連所需60/81毫米迫擊炮和40毫米榴彈機槍進行壓制,現代步兵營連分隊的火力打擊已經層次化了,形成了點線面的區域覆蓋,重機槍加大口徑使射程更遠變的沒有意義了,所以歐美軍隊不研製更大口徑的機槍。


自動榴彈發射器
或者榴彈機槍的任務是填補迫擊炮和12.7毫米重機槍之間的火力空白,是一種點面結合的武器,重機槍子彈在800米外不能擊毀輕裝甲目標而它卻能做到!並且在戰鬥射速上也不亞於重機槍。
美軍連隊目前裝備的800~2000米區段的火力打擊武器,就是MK–19型或者其他型號40毫米自動榴彈發射器和M2重機槍,火力密度和持續性已經足夠了。

先進軍隊的武器是有層次的,體現一專多能,已經形成了體系化,這樣才能發揮出武器的最大效能!而只對一種裝備情有獨鍾是低技術部隊所為!因為他們不能製造更復雜的裝備,也沒法使部隊的裝備多樣化,所以就出現了一種武器包打天下的情況發生...但一種武器在現代戰爭中不會發揮出太大的作用。


皇家橡樹1972


14.5mm彈是前蘇聯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末研製定型的,本來是用於坦克機槍的,後來隨著各國坦克裝甲越來越厚,14.5就有點力不從心了,所以後來就都用在了高射機槍上,我國的56式高射機槍就是14.5mm的。

只是隨著後來噴氣式飛機的發展,14.5mm的高射機槍有點力不從心了,也只有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我們的戰士們聰明的把高射機槍平射,發揮了它巨大的威力。

而西方國家使用12.7則主要用於車載、艦載或者機載,很少人扛著出去打仗。12.7能破防的目標用14.5浪費,而12.7對付不了的14.5也打不動,體積重量和載彈等又比12.7差,其次口徑越大對槍管的損傷越大,所以西方也就不會考慮14.5了。





辰哥嘚吧嘚


俄毛是14.5,機炮最小23毫米。美帝機槍12.7,機炮最小20毫米,但是20毫米基本上都是飛機用,陸軍實際都是用25毫米大毒蛇,也就是說美軍實際上是12.7跨到25,以威力分佈而言俄毛更合理,但是實際上像悍馬這樣的輕型車輛,12.7毫米更合適,14.5毫米後坐力有點偏大,所以12.7更好用,滿大街都是,隨便弄個豐田皮卡都能用,14.5架在皮卡上就沒準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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