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我們的存款可以高枕無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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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是什麼?

如果沒有在銀行或者金融業工作的,很多人可能都還不知道《存款保險條例》是什麼?今天我們就來解讀解讀這個《存款保險條例》。

《存款保險條例》是國家2015年推出的一項政策條例,在該條例中約定了,銀行必須為儲戶的每一筆存款投保,投保的金額形成了存款保險基金,在商業銀行發生破產倒閉的時候,由存款保險基金對儲戶的存款金額進行快速理賠。目前理賠的限額是50萬元(包含本息)。當然該金額不是一層不變的,央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會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

不要小看50萬元這個金額,按照2014年央行的摸底排查數據顯示,當時我國的儲蓄存款賬戶99.67%的餘額都是50萬元以內,賠付限額覆蓋的賬戶數堪稱全球各個國家最高。

高枕無憂?

從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存款保險基金最高的賠付限額為50萬元,也就說你在50萬元以內的本息,確實是高枕無憂;超過50萬元的部分呢?按照《存款保險條例》規定: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投保機構就是銀行,也就說超過50萬元的部分,要等銀行的資產清算結果,不過既然銀行都走到破產倒閉的境遇了,一般已經是資不抵債了,故而超過的部分基本很難全部拿回來,能拿回一半已經算不錯了。因此存款超過50萬元的,不能說是高枕無憂。

總結

如果擔心資金的安全或者是擔心銀行破產之後,處置的麻煩,那麼選擇六大國有銀行以及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排頭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以及平安銀行),這些銀行的規模已經是屬於大而不能倒的企業了,安全性是目前所有銀行裡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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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款保險條例下,我們的存款總體安全,但是並不意味著就可以高枕無憂。


我們先來看六種情況:

1、手上資金較多,在一家銀行存了100萬元;

2、同一家銀行,夫妻二人各自存了60萬元;

3、到銀行存款,結果一不小心被存成了保險;

4、到銀行存款,結果買成了理財產品;

5、錢存到了銀行,但是賬號密碼沒保管好,全部被盜刷了;

6、錢存在銀行卡上,遭遇電信詐騙,錢都轉給了騙子;


按照《存款保險條例》,前面兩種是可以得到每人50萬元賠償的,但是後面四種都不在保護範圍之內。


2015年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了一家銀行內一人名下所有存款賬戶本金和利息,在該銀行破產後將由保險機構賠償,50萬元以內可以100%賠付。


一個人在一家銀行存100萬元,該銀行破產時可以得到50萬元賠償,剩餘本息則要等銀行清算後才有望拿回一部分。如果夫妻雙方在倒閉的銀行內都有50萬元存款,是可以都獲得50萬元賠償的,但是利息同樣要等清算後才能拿到。


我們來看看《存款保險條例》具體條款:

存款保險條例的50萬元賠償限額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經濟發展一定會進行調整,也許十年,也許二十年。


隨著廣義貨幣增速下降,過去高歌猛進大量舉債的公司紛紛湧現債務問題,從而拖累銀行業績。對於一些審核不嚴,放貸金額過大的銀行,出現壞賬的概率就會比較高。一旦壞賬達到20%以上,實際就與破產倒閉非常近了。也許只需要一條壞消息,也許只需要一次擠兌。


2019年個別農商行的壞賬情況不容樂觀,而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2018年中國銀行業100強榜單”中位列第37位的包商銀行被接管的新聞就引發很多熱議。


隨著房地產黃金時代結束,房地產貸款佔比過高的銀行面臨一定風險。投資房產熱潮逐步降溫,過去可以躺著賺錢的銀行也要站起來努力工作才能維持生活。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存款就要充分考慮風險,避免在一家銀行存款過多。


如果家庭存款有50萬元,那麼最起碼應該分成兩份以上,存入不同的銀行,這樣本金和利息都有保障。雞蛋不能都放在一個籃子裡,存款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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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護條例確實是保護我們普通儲蓄者的,但是它並不是無條件的保護。對於我們普通儲蓄者而言,只需要明白萬一我們存錢的銀行在未來出現破產的風險,只要個人名義下在這家銀行的儲蓄不超過50萬元,基本上都會得到賠付。

但是從目前為止很少看到有正規銀行破產的,即使是從2015年開始,民間資本力量進入了銀行金融領域,產生了將近20家的民營銀行。但是這20家的民營銀行背後的資本承擔,都是由政府做背書的,換句話說民營銀行同樣適用於同款保護條例。

所以我們只要明白在同一家銀行自己的個人儲蓄金額不要超過50萬元,就是非常安全的,理論上也是完全適合同款保護條例的。但是對於現實情況而言,當前只要是正規的銀行,基本上是不會出現破產風險的,所以個人儲蓄名義超過50萬在同一家銀行也是不會有任何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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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我們的存款存在銀行當然可以高枕無憂了,因為銀行不僅是非常安全的金融機構,加上有存款保險制度,錢存在銀行是最放心的,基本上可以高枕無憂。

第一,錢存銀行無需擔憂。

銀行是國內最安全的金融機構,把錢存在銀行存款是非常安全的。要知道國內銀行發展這麼多年以來僅僅有一家銀行出現過破產的問題,但是這家銀行破產之後儲戶的資金仍然得到賠付,就說明面對大部分的理財公司對比,銀行是可以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把錢存在銀行是無憂的,更不要去擔心風險,畢竟存款是保本保息的方式。

第二,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儲戶資金。

存款保險制度的誕生就是為了保障儲戶在銀行是可以。面臨銀行破產之後得到資金賠付的,但賠付的資金最多是不超過50萬,50萬以內是可以得到全額賠付,儲戶就不要在一家銀行的存款資金超過50萬基本上就可以高枕無憂。

綜上所述:

有了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儲戶的資金,只要存在銀行低於50萬就可以在銀行破產時得到賠付,可以說是非常的安全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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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如此哦。

存款保險條例是一個50萬以內100%賠付的保險,也就是說超過了50萬,其實就是存在風險的。它會根據銀行破產,倒閉後的資金狀況來決定到底還有沒有能力賠付你,甚至賠付你多少等等。

因此,從這個額度保護的角度來看,只要控制本金+利息所得在50萬以內,那麼就是100%的安全,如果超過了,那麼超出的部分就不是100%的安全。

就好比當下許多的民營銀行,雖然不為人所知,但是為了開拓市場,為了攬儲,都是以一個極高的回報率來吸引儲戶。

這個回報率可能高達5%~6%(3-5年期),並且還是一個隨存隨取的狀態,買入的門檻額非常低,少則幾百元起,多則上千元即可。

這可比國有銀行大額存款少則20萬、30萬,多則50萬、100萬的門檻低了不少。

那麼,如果對於那些擁有100萬左右,甚至更多的儲戶,如何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享受民營銀行5%~6%的高額利息回報率呢?

其實很簡單,可以利用幾種方式分拆:

1、利用家人的賬號進行定存,因為這個50萬以內100%賠付的《存款保險條例》是按照賬號保護的,所以不同賬戶存入的資金,享受的是不同的50萬100%賠付保障;

2、可以採取不同銀行的定存,就好比你想要購買某一個定存,不一定需要在一家民營銀行,可以去多家民營銀行分開定存,讓自己的資金分散化;

3、懂得拆分資金。就好比100萬的資金,你可以拆成40萬、30萬、30萬或者33萬,33萬、34萬等三份,存入不同的銀行,這樣的話就可以享受到幾年後利息+本金一定小於50萬的存款保護,保證100%安全了;

結論就是:

50萬以內100%賠付的《存款保險條例》是安全的。但是要懂得拆分或者懂得控制資金的體量,保持在一個安全的額度下面,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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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就算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也並不代表大家存款可以高枕無憂,最關鍵看你是否通過正規的銀行渠道去存款。

存款保險條例可以保護大家存款的安全。

說到存款安全,可能大家都比較敏感,畢竟涉及錢的東西大家都很在乎,沒有誰願意出現風險。而目前銀行存款是我國投資渠道當中安全性最高的一個渠道,只要大家是通過正規的銀行渠道去辦理,那我認為肯定是安全的,就算沒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那也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因為銀行業是我國監管最嚴的一個行業,有各種考核和監管,所以銀行不敢違規操作。

再加上目前我國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那大家的存款就相當有了一個雙重保險,所以是非常安全的。

但是大家也要謹防存款出現意外情況

我們不否認,如果通過正規的銀行渠道去辦理存款,有正規的手續和憑證那存款不管是在大銀行還是小銀行,50萬以內肯定是百分之百安全的,哪怕是超過50萬風險也不是很大。

但這並不代表大家的存款可以高枕無憂,因為你在存款的過程當中有可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和特殊的意外,這種情況主要有可能發生在兩個地方:

第一個、是存款變保險產品或理財產品

存款變保險或理財產品最近幾年屢屢發生,有些客戶對銀行的產品不瞭解,以為只要把錢放到銀行就是存款,對銀行的理財產品跟保險根本就不瞭解,所以很容易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忽悠。

而部分銀行工作人員也是利用大家對銀行不瞭解,然後誤導存款客戶,把理財產品跟保險當作存款推銷給客戶,而且還承諾給較高的收益,所以很多老年人最容易上當受騙。

之前就有媒體報道過內蒙古有一個客戶拆遷,獲得了500萬的賠償款,結果拿去銀行存款,因為相信銀行工作人員結果被銀行工作人員私自操作,拿去購買保險了,而根據這個保險的相關規定,這個客戶想要拿回所有錢要等到100歲左右。

所以大家在存款的過程當中,一定要打起12分精神,在存款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各種合同以及品種,確保是存款,如果發現苗頭不對的,要及時跟銀行反映,甚至跟相關其他部門反映情況,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把損失降低到最小。

第二個、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私人挪用。

這種情況也偶爾會發生,特別是對於那些貪小便宜的人來說,更容易受騙。比如之前山東濱州信用社就發生過一個事情,當時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合謀製造假存單,假合同,以高息以及返點作為誘餌,騙取27位客戶的存款,結果把客戶存款挪作他用,結果導致1.6億的錢沒法收回。

雖然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比較小,但是大家也要多留個心眼,去銀行存款的時候,千萬不能被銀行個別工作人員帶到小黑屋裡面,以高息作為誘餌,私自簽訂什麼存款協議,存款一定要到銀行正規的櫃檯辦理,在銀行監控範圍之內簽訂各種憑證。

總之,只要你通過正規的銀行去辦理存款,那肯定是安全的,但就怕你不是通過正規的銀行渠道辦理,如果你是被銀行工作人員私自拉去簽訂一些存款協議,那就不是正規的銀行存款,是不受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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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存款安全,可能大家都比較敏感,畢竟涉及錢的東西大家都很在乎,沒有誰願意出現風險。

雖說現在的銀行存款比例在連年下降,但在投資理財的規模中,仍然是最大的。因為,銀行存款是安全性最高的一個渠道,有國家信用做背書,還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那麼,在雙重保險下,我們的存款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

1、存款變保險產品或理財產品

存款變保險或理財產品最近幾年屢屢發生,有些客戶對銀行的產品不瞭解,以為只要把錢放到銀行就是存款,對銀行的理財產品跟保險根本就不瞭解,所以很容易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忽悠。

而部分銀行工作人員也是利用大家對銀行不瞭解,然後誤導存款客戶,把理財產品跟保險當作存款推銷給客戶,而且還承諾給較高的收益,所以很多老年人最容易上當受騙。

2、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私人挪用

這種情況也偶爾會發生,特別是對於那些貪小便宜的人來說,更容易受騙。比如之前山東濱州信用社就發生過一個事情,當時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合謀製造假存單,假合同,以高息以及返點作為誘餌,騙取27位客戶的存款,結果把客戶存款挪作他用,結果導致1.6億的錢沒法收回。

雖然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比較小,但是大家也要多留個心眼,去銀行存款的時候,千萬不能被銀行個別工作人員誘騙,私自簽訂什麼存款協議,存款一定要到銀行正規的櫃檯辦理,在銀行監控範圍之內簽訂各種憑證。

總之,只要大家在辦理存款的時候一定要長個心眼,尤其在年底的存款高峰期。


呈正圓


如果把錢存在銀行都擔心風險,那有其他的金融機構更讓我們放心的嗎?銀行可以說是風控做的最好的金融機構,儲戶把錢存在銀行出現風險的概率可以說是非常低的,再加上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基本上就可以是高枕無憂。

存款保險條例。

2015年推出的存款保險制度主要是為了保障儲戶的合法權益,當銀行出現破產或者倒閉的時候儲戶就可以得到資金賠付,有這款存款保險條例在就為儲戶在銀行存錢加了一道防火牆,免去了儲戶的後顧之憂。

1、存款資金不高於50萬。

但是存款保險制度賠付的資金是不高於50萬的,也就是說如果儲戶在銀行存款需要受到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存的資金不超過50萬,一旦銀行出現風險都可以得到賠付,如果單家銀行存款資金超過50萬,銀行破產後先給企業清算,個人超過50萬的資金要全額賠付的難度就有點高,超過的資金存款保險制度不賠付。

這就要求儲戶既然想要高枕無憂,在銀行的存款制度就不要超過50萬。

2、可存錢到大型商業銀行。

如果擔心存款風險,儲戶可以存錢到大型的商業銀行,目前國有銀行在規模和實力方面遠遠比中小銀行會強,風控能力也會比中小銀行掌控的更好。

擔心資金安全就不要去追求存款利率,資金就不要考慮存在民營銀行或者中小銀行,直接把資金存在大型商業銀行就可以,不用擔心本金的風險。

因此,存款保險條例是保護了儲戶的資金安全,但是需要資金在50萬以下才會得到全額賠付,超過50萬隻能等銀行破產清算之後還剩有資金才能賠給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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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我們的存款就可以安全了嗎?很多人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其實這裡涉及到存款保險條例制度、公司破產製度、金融體系開放等各方面的問題。

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我們放在銀行的存款,究竟安全還是不安全?

一、存款放在銀行安全嗎?

  1. 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講,都會把錢存在銀行。因為我們對銀行有著天然的信任,認為銀行是存錢最安全的地方。
  2. 也有一部分人認為,銀行也不是最安全,放在裡面的錢也可能沒了。
  3. 說的都沒錯,認為銀行是最安全的,是因為確實沒有比銀行更安全的地方可以存錢;說銀行不安全的,是因為銀行作為一個公司,它也符合《破產法》相關破產條例,資不抵債時也可以宣佈破產。銀行一旦宣佈破產,我們的存款除了存款保險保障的那部分外,剩餘的部分損失的可能性非常大。
  4. 但是,在我國當前金融環境下,銀行存款還是最安全的,破產畢竟是個別案例(目前就一家海南發展銀行),老百姓完全可以放心,但是要避免一些誤區,下面我們會介紹。

二、銀行存款保險條例

1. 什麼是存款保險?

存險保險條例中對存款保險給出如下定義

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2. 設立存款保險條例的意義及相關解釋

  • 2015年2月17日,政府發佈了《存款保險條例》,2015年5月1日正式執行。

條例的發佈是為了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 條例第五條對存款償付做了詳細的解釋:

第五條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範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

三、中小銀行存在的風險隱患有哪些?

今年以來,一些中小銀行相繼出現問題。大家都知道的那些例子表明當前銀行業,尤其是一些中小銀行潛藏著經營風險。分析一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 中小銀行有過幾年盲目的擴張期,銀行遍地開花,野蠻向全國各地發展。這種不理性擴張極其容易導致流動性風險。一些中小銀行為了追求資產規模,利用同業業務、資管業務等方式進行監管套利。導致影子銀行在不斷擴大,為後續埋下了流動性風險隱患。
  2. 我國經濟運行仍處於下行期,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實體經濟的經營也是舉步維艱。輕者減員增效,嚴重的情況下企業經營不下去,無奈破產關門。由於實體經濟運行產生的信用風險,是目前銀行業形成不良壓力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失業人員增多,還款壓力增大,也會引起房貸違約,形成不良。
  3. 少數中小銀行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存在巨大風險。一些民營企業集團藉助銀行盲目擴張的機會,逐步滲透進銀行,成為了銀行控股大股東。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經營發展難免會受到這些企業股東的影響和操縱,進而成為這些企業的資金池,提款機。一旦這些企業集團出現危機,銀行的資金鍊就會出現嚴重的問題,引發系統性風險。

四、銀行存款可以高枕無憂嗎?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明確的說,銀行存款還是安全的,但也不能高枕無憂。

還受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

  1. 存款保險條例50萬保障。在保險存款條例第五條中明確指出,存款保險也只是在本息50萬範圍之內進行保障。超出部分要等破產清算賠償,多少不確定,但可以預見這部分賠償會很少或者根本就得不到。建議以30萬~40萬為限,存在多家銀行,分散風險。
  2. 防止存款變保險。本來去銀行存錢,最後卻變成了保險或者保險理財產品。相信有過如此經歷的人一定不在少數。這個一方面由於銀行相關人員利益考量,打擦邊球,有誘導嫌疑;另一方面也是我們貪圖宣傳高收益而主動進入圈套,尤其對於一些老年人。提醒大家,去存款時如果有人很熱情地給你介紹其他產品,一律拒絕,以免被忽悠。
  3. 防止飛單。這個就是銀行內部人員相互勾結,實施的犯罪行為了。你存入銀行的錢其實是進入了某些人的口袋,根本沒有存進銀行,存單都是偽造的。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也要小心。

五、總結。

理論上來講,任何地方都沒有100%的安全。老百姓對銀行的傳統認知,銀行就是安全的,對銀行有著絕對的信任。這是由於幾十年來銀行的信用所決定。這種信用不管是過去、現在、未來,會不斷的持續,而且會不斷的加強。

隨著中國金融改革開放的逐步放大,外資銀行也即將進入我們的生活。這對傳統銀行帶來挑戰的同時,也倒逼國內銀行要做得更好。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講,在多了選擇機會的同時,也可以享受到更加專業、優質的服務。


南公子


為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製定,我國於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存款保險條例》。該條例的主要內容是:在我國境內依法向公眾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外資銀行),需要依法向存款保險基金投保存款保險,當銀行清算倒閉之時,由存款保險基金對儲戶的存款實行償付;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可獲得的償付上限為本息合計50萬元人民幣。超出該上限的,依法從清算財產中受償。雖然國家不再為銀行存款剛性兌付,但有了存款保險託底,廣大儲戶應該還是鬆了口氣。對全國絕大多數人來說,可以說是高枕無憂啦!因為全國99%的人口存款沒有50萬元。

但是《存款保險條例》中,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就是:外資銀行不在該條款約束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如果在外資銀行(包括總部在港澳臺的)存款人民幣資產,如果該銀行出現清算倒閉,那麼就無法保證獲得賠付。雖然此前要求國人在外資銀行存款起點要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但最近下調到50萬了。也就是說,外資銀行對國人存款的門檻降低了,勢必有部分人會將在國內銀行的存款搬運到外資銀行。那麼,他們將自擔所有風險。

此外,我們看到同一家銀行對個人存款的償付上限為50萬元,超過該金額的要從清算資產中依法受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這家銀行破產了,個人存款最高只能賠付50萬。雖然說超額的從清算資產中受償,但是這個清算耗時漫長(海南發展銀行1998年關閉後,至今還在進行資產清算),對個人來說,耗不起這個清算時間,而且有多少人要等著受償,清算資產有多少,也未可知。

有鑑於上述情況,對個人比較理性的操作是:一是如無必要,存款儘量避開外資銀行;二是個人如果風險承受能力偏保守,有大額資金選擇存款,那麼建議儘量不要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尤其是那些較高風險的城商行和農商行,一家不要超過50萬元;三是國有大行雖然安全,但存款產品利率偏低,折中考慮,股份制銀行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相對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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