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以担当诠释初心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记东营市东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清泉

【榜样】以担当诠释初心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记东营市东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清泉

他铁面无私、秉公执纪,面对贪官污吏利剑高悬毫不手软;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将为民情怀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日常,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十几年如一日奋战在惩治腐败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使命和担当。他就是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东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清泉。

1997年以来,李清泉一直从事查办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2018年1月,按照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转隶至东营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执纪一线。20年光阴将他锻造成了一名反腐尖兵。

【榜样】以担当诠释初心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记东营市东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清泉

铁面执纪惩腐败

“许多人说纪检监察干部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可是咱得罪的党和国家的蛀虫,是侵蚀群众利益的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咱就要理直气壮监督,拉下脸面执纪,硬起手腕问责。”李清泉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面对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他坚持一案一学习,一案一研讨,在办案过程中不断调整思路、寻找方法。2014年,李清泉接手查办东营供电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修某受贿案,查其账目,收支平衡,账目清晰,没有发现任何破绽。“再难也要查到底。”李清泉独辟蹊径,从最基础的线索初查下功夫,一个账目一个账目的比对,一笔流水一笔流水的分析,与同事们一起对几十箱财务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终于发现了几笔“精致”走账的不正常交易,为案件突破奠定了基础。由于前期扎实的调查取证,掌握了案件的主动权,专案组一举突破了修某的心里防线,最终该案以受贿129万元的犯罪事实移送起诉。

李清泉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期间,共立查贪污、受贿等案件49件51人,其中大要案41件42人,100万以上大案11人,立查科级以上干部13人,处级干部要案8人。

勤学善思强业务

2018年1月,李清泉由一名反贪老兵转变成了纪检新兵。面对新的办案模式、新的办案规矩、新的办案依据和规定等,如何做好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工作,他陷入了沉思。

“不断掌握新知识、锤炼新本领,练就干事成事的过硬本事。”李清泉时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

他立足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勤于学习钻研,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将《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烂记于胸;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以及立案审查调查步骤进行全面梳理,多次召开室务会研究讨论,将办案流程以树状图的形式呈现,形成《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提高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他还总结经验,形成《临时办案组运行情况调研报告》,为上级调查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


忠诚履职勇担当

心有信仰,行有力量。作为监督执纪的执行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他也有感到疲惫和压抑的时候,但是他始终牢记,反腐无禁区,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干部,更没有任何一个岗位设在纪律红线之外。

“领导把案子交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案子既然交给我,我就要查明事实,向组织交一份合格的答卷,绝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李清泉心中有一把戒尺。

作为党的反腐斗士,他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以舍我其谁的态度筑牢纪检监察防线。一年来,共承办各类问题线索42件次,立案审查调查15起。

面对诬告陷害,他积极查明事实真相,竭力为好干部澄清正名。2019年下半年,在一起反映东营区某单位党组书记、主任苏某某冒领张凯亭拆迁补偿款的问题线索中,经核查发现,因张凯亭拒不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拆迁组至今尚未申请张凯亭的拆迁补偿,不存在苏某某冒领张凯亭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张凯亭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查明真相后,东营区纪委区监委主要领导到苏某某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澄清,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温情办案暖民心

李清泉坚信,查办案件要有刚性、讲原则。但刚性之余,也要柔情常在、以情动人。法律是冰冷的,但人性是温暖的,人性化办案与依法办案相辅相成,才能更好的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彰显社会文明温情的双重效果。

在查办东营区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账员张某涉嫌重大贪污案件时,张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身体状况达不到留置条件。但是张某案涉案时间长达八年,涉案金额达900多万元,赃款去向特别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在上报市纪委市监委后,李清泉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果断采取了不留置审查调查措施。

为了将办案风险降到最低,他充分做好预案,一是安排专人每天至少与张某及其家属见一次面,了解其心理状况,并抽调专人到张某家所在小区从外围关注张某情况。二是制定个性化的医疗保障预案。通过开辟急救绿色通道,谈话期间救护车随时备勤,配备心脑血管方面的专家及专职联络员等方式,确保意外情况发生时,张某可以在5分钟内得到有效救治。

得知张某有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儿子,在张某家中每次与张某开展谈话前,李清泉都要提前与张某联系,商定谈话时间,规避孩子在家的时间,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负担。同时还考虑到张某身体、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每次谈话前,李清泉带领专案组同志提前分类别整理好收集到的证据,分时间段开展讯问工作。通过“有温度”的办案让让张某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最终圆满地完成了案件的办理。


凛然正气守初心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纪检干部经常要经受各种威逼利诱的考验。

“‘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戒尺,必须以身作则,纪检监察干部若不干净,就无法正身,公正无私办案就只是一句空话。”李清泉曾约法三章:“与案件有关的饭局一概不去,礼品礼金一概不收,探案说情一概不理。”在办案过程中,经常有案件当事人托人到李清泉家中打听案情。“法纪大于天,谁来打听说情都不行。”李清泉坚决回绝并向他们明确工作纪律。

有人称赞李清泉是正气凛然的“打铁人”,也有人嘲笑李清泉“假正经”“一根筋”。“我不为别的,只为不愧对自己的良心,守住初心永不蒙尘。”李清泉说。

多年来,经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人情案和关系案,他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为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忠魂。李清泉同志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人格魅力为我们诠释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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