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创新机制 铁腕“打财断血”

漳州:创新机制 铁腕“打财断血”

  “漳州法院在‘打财断血’方面推出新机制,突出福建特色、形成漳州样本,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员郭晶晶表示。

  2019年8月,漳州中级法院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及《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率先全省法院对黑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与执行予以详细规范,创新“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举措,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凸显“深挖根治”力度。

  其中,《实施意见》共有四个部分20条,分别从依法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审查涉案财产与依法适用财产刑、依法强化财产刑执行与涉案财产处置、创新完善财产处置与执行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细化了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程序与要求。《执行指引》是《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规范,聚焦审判实践和具体案件中的难点焦点问题,首次在黑恶案件中对公司股权,股票、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滩涂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采矿权等七项产权财产的处置进行指导规范。同时,市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落实查房产、查车辆、查资金、查有价证券“四必查”措施,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为后续财产刑执行奠定基础。

  记者朱俊辉 通讯员林娟娟汤笃德杨军采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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