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志怪故事——火燒鹽船一案

火燒鹽船一案

  乾隆丁亥年,鎮江修城隍廟。負責修廟事項的,有嚴、高、呂三姓人家,有賬簿登記勸化募捐。一天早上下雨,有婦人坐轎子來,取出銀子一包交給嚴,說:“這是修廟的銀子五十兩,拜託登記到賬簿上。”嚴請問婦人姓名住址,以便登記。婦人說:“一點小善,何必留名,麻煩記清楚銀子多少就行了。”說完離去。高、呂二人來到,嚴告知這件事,並商量怎麼寫登記。呂笑說:“登什麼記?趁現在沒人知覺,三人瓜分了,好像也沒事。”高說:“好。”嚴認為不合理,急忙勸止,二人不聽,嚴無可奈何地走了。高、呂將銀子對半分,直到完工,這事只有嚴一人知道。過了八年,乙未年,高死了,丙申年,呂相繼亡故,嚴始終沒有對別人說過。

  戊戌年春,嚴有疾病,見二差人拿著傳票對嚴說:“有一婦人在城隍案下狀告先生,我們奉命傳你對質。”問:“告我什麼事?”差人也不知。嚴與他們同行,到廟門外,氣象森嚴冷峻、不像平日有算命占卦的在那裡。門內兩旁,以前有人住,這時看到的,盡是差役班房。過了仙橋,到第二道門,見一帶枷囚犯叫道:“嚴兄來了!”仔細看他,原來是高某。向嚴哭泣說:“兄弟我自從乙未年死後,至今四年受苦,總之都是陽世間的罪過。現在正要帶枷期滿,可以投胎轉生,不料又因貪汙修廟銀子一案被發覺,押到這裡審訊。”嚴說:“這事已隔十多年,怎麼會忽然發覺,想來是那婦人告發的吧?”高說:“不是。那婦人今年二月壽終。凡是鬼類,無論善惡,都押解到城隍府。那婦人是善人,同幾個行善的鬼帶來過堂。城隍神隨意問道:‘你一生聽到善事就搶著做,上年本府修官署,你卻捨不得費用,為什麼呢?’婦人說:‘我當年六月二十日送銀五十兩到您的官署,是一嚴姓秀才接收的。自覺一點小善,登記冊上不肯留名,所以尊神您可能不知道。’神隨即指示癉惡司細查原委,不覺事情就敗露了。因為兄長有勸阻的言語,所以傳兄長來對質。”嚴問:“呂兄如今在哪裡?”高嘆道:“他生前罪重,已落在無間地獄中了,不止是因為分銀一件事。”話沒說完,忽然二差人來,說:“老爺升堂了。”嚴與高等隨差人站立臺階下。有二童子舉彩幢引導一婦人上殿,又牽一帶枷犯人到,就是呂某。城隍對嚴說:“善婦人的銀子可是交到你手上嗎?”嚴詳細從實說明。城隍對判官說:“事情關係到修理衙署,不是我一人能做主的,應該申報東嶽大帝定案,可儘快準備文書送上去。”仍然吩咐二童子送婦人回去。

  二差人押著嚴和高、呂二人出廟,經過西門,一路見有男子穿著女子衣服的,女子穿男子衣服的,有頭上罩著包鹽用的蒲葉包的,有披羊、狗皮的,這種情形到處都是。聽到有人說:“乾隆三十六年儀徵火燒鹽船一案,凡燒死淹死的,現今罪業期滿,可以轉生。”二差人對嚴說:“難得大帝親自坐殿辦公,我們可要快速投遞文書。”投遞後邊跑邊喊:“文書已經投遞,各自上前聽判。”嚴等急忙上前。還沒站穩,聽到殿上判道:“押解來的高某,私自分善婦的銀兩,罪過還小,應照該城隍所判帶枷責罰發落。呂某生前包攬打官司,坑害良民,他的罪過很大,除了依照原判帶枷責罰外,應命火神焚燬他的屍體。嚴某是個君子,陽壽沒有終盡,應速速送他還陽。”

  嚴聽完宣判驚醒過來,身體還臥在床,家人都已帶孝,說:“相公已死三天了。因心頭沒有冷,所以一直守候。”嚴將夢中的事陳述一遍,家人不信。第二年八月的夜晚,呂家失火,棺材果然遭焚燬。

(滄海一粟:故事內容和標題關係不大,因為《子不語》的每個小故事都有原標題,所以沿用未改。)


【原文】

火燒鹽船一案

  乾隆丁亥,鎮江修城隍廟。董其事者,有嚴、高、呂三姓,設簿勸化。一日早雨,有婦人肩輿來,袖中出銀一封交,嚴,曰:“此修廟銀五十兩,拜煩登簿。”嚴請姓氏府居,以便登記。婦曰:“些微小善,何必留名!煩記明銀數便了。”語畢,去。高、呂二人至,嚴述其故,並商何以登寫。呂笑曰:“登簿何為?趁此無人知覺,三人派分,似亦無害。”高曰:“善。”嚴以為非理,急止之。二人不聽,嚴無奈何,去。高、呂將銀對分。及工竣,此事惟嚴一人知之。越八年,乙未,高死;丙申,呂繼亡。嚴未嘗與人談及。

  戊戌春,患疾,見二差持票謂嚴曰:“有一婦在城隍案下告君,我等奉差拘質。”問:“告何事!”差亦不知。嚴與同行,到廟門外,氣象嚴冷、不復有平日算命起課者在矣。門內兩旁,舊系居人,此時所見,盡是差役班房。過仙橋,至二門,見一帶枷囚叫曰:“嚴兄來耶!”視之,高生也。向嚴泣曰:“弟自乙未年辭世,迄今四載受苦,總皆陽世罪譴。眼前正在枷滿,可以託生,不料又因侵蝕修廟銀一案發覺,拘此審訊。”嚴曰:“此事已隔十數年,何以忽然發覺,想彼婦告發耶?”高曰:“非也。彼婦今年二月壽終。凡鬼,無論善惡,俱解城隍府。彼婦乃系善人,同幾個行善鬼解來過堂。城隍神戲問曰:‘爾一生聞善即趨,上年本府修署,爾獨惜費,何耶?’婦曰:‘鬼婦當年六月二十日送銀五十兩到公所,系一嚴姓生員接去。自覺些微小善,冊上不肯留名,故尊神有所木知。’神隨命癉惡司細查原委,不覺和盤托出。因兄有勸阻之言,故拘兄來對質。”嚴問:“呂兄今在何處?”高嘆曰:“渠生前罪重,已在無間獄中,不止為分銀一事也。”語未畢,忽二差至,曰:“老爺升座矣。”嚴與高等隨差立階下。有二童持彩幢引一婦上殿,又牽一枷犯至,即呂也。城隍謂嚴曰:“善婦之銀可交汝手乎?”嚴一一從實訴明。城隍謂判官曰:“事幹修理衙署,非我擅專,宜申詳東獄大帝定案,可速備文書申送。”仍令二童送婦歸。

  二差押嚴並高、呂二生出廟,過西門,一路見有男著女衣者,女穿男服者,有頭罩鹽蒲包者,有披羊、狗皮者,紛紛滿目。耳聞人語曰:“乾隆三十六年儀徵火燒鹽船一案,凡燒死溺死者,今日業滿,可以轉生。”二差謂嚴曰:“難得大帝坐殿,我們可速投文。”已而疾走呼曰:“文書已投,可各上前聽點。”嚴等急趨。立未定,聞殿上判曰:“所解高某,竊分善婦之銀,其罪尚小,應照該城隍所擬枷責發落。呂某生前包攬詞訟,坑害良民,其罪甚大,除照擬枷責外,應命火神焚燬其屍。嚴某君子也,陽祿未終,宜速送還陽。”

  嚴聽畢驚醒,則身臥在床,家人皆已掛孝,曰:“相公已死三日矣。因心頭未冷,故而相守。”嚴將夢中事一一言之,家人未信。後一年八月夜,呂家失火,柩果遭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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