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ever19112163
關於第一點,現在規定並沒有不允許在第一條車道上走。
第一,高速公路限速,按照從左到右,有的是按車道限速,分別限速80-120,60-120,60-100,有的是100-120,80-110,60-100等,有的是隻標識限速120。那麼按照限速區間走,就是符合規定的,超過或者低於限速區間的,都是違法的,有人說限速120,我跑130,不被處罰,確實不被處罰,但並不代表沒違法。
第二,超車道的說法,在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法中有體現,但已隨著2004的道路交通法施行而廢止,只規定了限速120。
關於第二點,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干擾安全駕駛,所以也可以算是違法的。
關於第三點,只規定了什麼條件下用,所以,沒有充足的違法依據,多數不會被罰款。
專業潑開水
說一下這次來回鄭州ㄧ巴中的幾種高速通行情況吧
1:用最慢的速度跑最快的車道
2:小型貨車 箱式貨車 大巴車長時間佔用快車道
3:超車只能從右邊超車
4:用最快的車速超過你的車擦邊而過,站在你的車道踩剎車,你被逼停
5:騎線跑的那種車真的該死[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反正兩千多公里我是怕了,各種千奇百怪的事情都有,上述情況只是我個人經歷或者看法,
沽酒浪人
包括你說的這幾項,我還見過晚上一個燈不開的,大白天燈全開的,S走位得,低速並排的,前面沒車低速行駛老是踩剎車的,超車減速並排行駛的,我車是掛車,有時我超車走到並排位置硬往我車上靠的還好當時左邊沒車我變道了!上面我說的都是常見的。不知道都是什麼鬼,腦子是🐷🐷🐷🐷🐷🐷麼
你是個小逗比
高速三大怪,永遠佔左車道,全程遠光燈,好天開後霧燈,這是個不好的習慣,先說第一個吧,全程左車道行駛,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左車道是超車道,一般都是用來超車的,如果前方沒什麼車了儘量不要長期佔用超車道,因為你長期佔用超車道,有比你快的車只能右側超車,容易發生危險,
剩下這兩個是全程遠光燈,和好天開後霧燈,這個都是很多司機馬虎大意造成的,因為開遠光燈和後霧燈,不會有語音提示,除非你看儀表盤,但是高速上車速太快,誰會低頭看儀表盤呢,這兩個燈白天又不影響別人開車,一般人也不會注意這個,但是到了晚上要注意了,開遠光燈超車容易給前車造成視覺錯誤,由於你的錯誤,讓前車照的看不清不清前方的路線標識,那可就危險了,千萬不能這樣做,超車之前先變好車道,然後把燈光轉換為近光燈,加速超過,這樣最安全,
給朋友們幾點建議,上高速之前,先檢查胎壓,油量,上高速之後,儘量走中間車道,兩車道的走右邊行車道,不要長期走超車道,變道之前,先觀察左右後視鏡,確認安全了打轉向燈,變道,超車的時候先打轉向燈,變道,按喇叭,打幾下遠光燈,加速超過,
南陽李vlog
不看不知道,行車小白真是多,下面我就說一下這個問題,
1、首先是佔用左車道的問題。有人說現在不分行車道和超車道,而不管幾條車道都是行車道,這點看交法,行,沒有異議。有的回答說我開120,在限速範圍內,在最左側車道長時間開,沒違規,怎麼了!怎麼了!怎麼了!看到這樣的回答,給你兩個字:鄙視,再來兩個字:自私,再來兩個字:無知。高速不是你沒有違規想怎樣來就怎樣來,那我們經歷幾十年所積累起來的行車文化去哪裡了?走路前面有兩輛自行車並排行駛,你在後面按下鈴鐺,他還知道給你讓一讓。更何況高速行駛的汽車。(1)假如是兩條車道,右側大車多,想必左側車道車速也不會太快,假如後車著急在後面閃燈或鳴笛,讓你讓道你怎麼辦?能讓則讓,不能讓不理他即可!(2)假如三條車道,這要重點回答一下,此時在左側車道行駛的車輛即使是120,長期佔用最左側車道,也是最令人討厭的,何況還有一些小白說這是行車道,我開110,你也管不著,見到這樣的車我就恨不得一腳把他踹下高速。大家知道,駕駛位在左側,左側超車是法定的,視野開闊,(又有小白說:三條車道你想超車在我右側超不就行了嗎!我也沒攔著你,)可如果中間車道有車,你在最左側車道低速,人家有急事或在區間測速稍微超過120的怎樣超過去(又會有小白說,他就不應該超過120,他違規了),只能右側超車,危險性較大。再說一遍:太危險!說句實話,我在高速上最快開到過130多,那是在我看到幾條車道車流量較大,不能確定自己的安全,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速離開趕緊到前面車少的地方,那麼我走最左側車道是最安全的,可此時被速度低的擋住最左側車道是很惱火的,然後走到前面車少的地方再把速度降下來。(我的車一般,輪胎是V級別的)德國部分高速不限速,開到150,超車後也要回到中間車道,為更快的車讓出最左側車道,這是什麼,這就是行車文明。是我們約定俗成的汽車文化。我問大家,高速追尾哪條車道多?一是最左側,一個是接近出口的最右側車道,對不對?所以,行車在中間車道是最安全的,因為視野開闊,左右情況都看得見,而且車速相對來說不是最快的,可以及時採取防禦性措施。同時,也為更快的車讓出超車的通道。
2、遠光燈的使用。這也是夜間開車最讓人頭疼的事情,我只能說做人不能太自私、太自私自利,(1)車少,高速照明條件確實不好,開遠光應該的,可以及時發現前車的落物或其它障礙,有些貨車可能尾燈不亮,我們都能及時發現,保證安全。但接近前車時如果跟車,就要切到近光,因為前車的行駛軌跡就能保證自身的安全,此時你開遠光,前車會送你一萬個草泥馬,此時前車的三鏡一片白芒,即使三鏡都帶防眩目,也看不清後面,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其實常開車的都知道,後車距離自己即使有200米遠開遠光司機也會不舒服,因為老司機不會只盯著前方,時不時要看一下後方的情況,有防眩目遠光此時照著也不舒服。如果要超車可以遠近光切換,提醒前車我要超車,讓其不要變換車道。(2)車多,不管是幾條車道,即使沒路燈,你覺得有必要開遠光嗎?開遠光的我送你十萬個草泥馬🦙!有一次高速堵車,我後面一輛SUV一直開著遠光,(我是轎車,車身低),我頻繁開關後霧燈提醒,他無動於衷,始終不切近光,你說我給他豎中指🖕️過分嗎!
3、霧燈的使用。關於霧燈的使用,我覺得有必要加到駕校教練親授的科目中,不然很多人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用,因為過強的燈光容易讓對向司機產生視覺疲勞。(1)霧燈不是日間行車燈,霧燈發出的是散射光,好多電動車後來私自加裝的燈也是這種性質。什麼特點:晃眼!晃眼!晃眼!使你看不清路面。我在華北,咱們國家像北歐惡劣天氣的地方我不知道多不多,就以中國華北平原的氣象條件為例,你白天開霧燈是幾個意思,送你十萬個草泥馬🦙!(2)晚上不下雨雪,你開什麼霧燈,理由是車前看的更清楚,難道你是瞎子,瞎子還開什麼車,送你十萬個草泥馬🦙!自私無知,根本不考慮對向車的感受!不知道大家注意沒有,有好多車型的後霧燈賊亮,我在高速上遇到好幾次,那後霧燈晃的你就想開到170也要超過他,不跟在他屁股後頭,有一種車後霧燈在車後正中間,個頭還大,發出的散射光你不正眼看它也晃的人難受,(此處省略一萬個髒字),你們有沒有發現,有的司機上車了之後,都不知道自己開了什麼燈的開關,還覺得自己是個老司機!哈哈😄。
為什麼寫這麼多,就是覺得好多司機(包括好多頭條回答這個問題的司機)認識太片面,太自私,素質太低!你自己安全也要考慮一下別人的行車感受,願所有司機規範行車,保證安全!
尼康d7000
首先,我是跑長途的,我說一下我的看法。
第一,一直佔道我覺得可以理解,但是前提是要開得快,不要慢悠悠的在快車道一直佔著,不顧後邊的車怎麼按喇叭,不顧後面的車怎麼閃燈,我覺得這樣人就是最壞的人。太自私。
第二,全程遠關燈,我覺得也沒問題,因為晚上在很多比較偏僻的山區,是很黑的,而且路邊很可能還有很多障礙物,其次就是在高速路的中間有很多擋光板,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對對面的車道有什麼影響。
第三,開霧燈,我覺得這種人大部分都是不知道怎麼開和關霧燈的,大部分的人都只知道晚上自己看不見了就要把燈打開,所以這些人絕大部分都不知道自己開了霧燈。
C位車道
本人最近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敦訪學,老司機了嘛🚙總是對交通感興趣,感受最深是美國滿大街各式各樣的汽車(只有你想不到沒有美國沒有的汽車)交通秩序卻井然有序。
美國駕駛員輕易不變道。在美國你會發現一條行車道排著長長的車輛,而旁邊行車道上卻空落落,美國人在行車過程輕易不會變道,擁堵加塞的現象那是不會有的,因為在美國開車變道的成本很高而且會受到別人的鄙視,因變道發生交通事故那是全責,甚至會上法庭。
美國車輛通行速度和效率很高。美國汽車行駛速度很快,市內道路限行35英里,也就是時速56公里,而車輛通行基本也是在35英里速度左右,大街上很少見到警察,基本沒有自動拍攝的攝像頭,無論哪種道路超速不超過30英里警察就不構成犯罪。
美國保障直行車道優先通行。直行車輛和主路車輛你就踩著油門開,拐彎或者變道就要小心,直行車輛不會減速讓行變道或者拐彎的車輛,變道和拐彎車輛必須保證直行車輛安全情況下才能通行。
美國高速公路很多,而且都是免費,高速公路限行60英里每小時速度,車輛行駛一般都是60~80之間,只要不超過限制速度以上30英里警察都不會管你,一旦超速過30英里即限速60英里道路你跑的超過90英里那就是犯罪(時速90英里相當於時速144公里),所以車輛速度都非常快,變道都要非常謹慎,更不會出現隨意超車這種現象。
美國休斯敦交通事故非常少。車輛都會主動相互禮讓,而且對禮讓彼此都會招手致意,很少在路上看見交通事故,由於美國汽車維修費用非常貴,一旦違法將面臨上法庭會影響個人信譽,這些因素保證行車安全和擁有世界上密集車輛保有量卻有較低事故率
文明駕駛才是出行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
棗哥
很多地方的高速只有3條道,其中還有一條是應急車道,那麼問題來了。我在限速120的路段 在行車道(靠左邊車道)保持125的速度(超速不足百分之五)行駛,請問哪裡有錯 晚上120碼的速度每秒33米,高速要求和前車保持100米以上距離,正規是保持150米距離,而近光燈視距是5米 這些數據代表什麼,代表如果前車繞過坑或者障礙物,你發現問題的時候只有0.2秒做出判斷,開不開遠光燈這問題在於你和前車的相對速度,實際上無論你開多塊 總會有人超你車,當然你也會超別人,所以不要太計較別人的感受 開車的是你 把握全車人安全的是你自己 而不是所謂的道義,最後開霧燈也好開大燈也罷,你管不了別人法律也沒有限制別人 那麼你開你的車,不舒服就讓他先過去,簡簡單單的事,還是那句話 把握方向盤的是你而不是別人的車燈,更不是別人的感受 ,所以想那麼多幹什麼 全車遠光這是上高速的必備 至於說什麼跟車近光 除非堵車緩行 正常行駛 呵呵 有毛病 前車是你朋友還是你親戚 你照顧他感受 想想我說的數據 每秒33米
貓哥看世界
在高速上開車兩車道的最好靠右邊行駛因為右邊車道在中間左有車道右有應急車道,不管出什麼狀況都有應急處理時間,還有警示牌和下高速告事牌都在右邊上下高速方便不用危險並道,四車道高速最好小車佔左二左三車道行駛,因為你在中間道行駛最安全視線也最好,下高速並道也方便,遠光和後霧燈是遠光高速行駛必須開,霧燈開不開跟後車沒多大關係,你在高速上跟車能跟那麼近嗎?一定要跟據車速保持安全距離,除非堵車了遠光和霧燈都關了,如果前車不關可以用遠近光提醒一下前車,前車視而不見,也沒辦法交法也沒有規定吧?開車自己開自己的別老是看不慣這看不慣那的,人和人都不一樣,最好自己有個好心態好心情比什麼都強,別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不跟錯誤的人一樣,你就安全了。
沒辦法對付活著
這三種行為的人不在少數。核心原因是不知道怎麼做是正確合理的。
1.左道也就是小轎車超車道、最內側車道。不是小轎車就必須在哪裡行駛,其他車道是暢通的也可以行駛(應急車道除外)。或者完成超車後回到第二條車道。如果僅有兩條車道且外側車道持續車多,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相當於持續超車,可以理解。但車速不得低於高速公路最低限速。否則完成超車後就該回到行車道而不能長期佔用超車道。
覺得佔用超車道可時速又偏低。如超車道是120-80的限速,超車道的前車僅開80的時速不違反道交法,但後車會不爽了。可以變換燈光提示前車,或者在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外側車道超車。別上火!總之,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2.遠光燈、近光燈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燈光按鈕擰到頭後,如果把轉向燈操縱桿按向儀表盤方向,且儀表盤上會有藍色的大燈圖標顯示,這時遠光燈啟動了。沒有出動操縱桿,沒有藍色大燈圖標出現,就是近光燈(有些朋友會在操縱轉向燈時觸碰操縱桿,形成了開啟遠光,也請及時發現及時關閉)。夜晚高速行駛開啟遠光時,在會車前必須關閉(一般情況自己無意識沒有關閉遠光時,對方車輛會用燈光晃你兩下);超車前要變換燈光提示前車,且距離前車約200米左右時必須關閉。城市道路禁止使用遠光。另外,車輛較少的鄉村公路在很多季節使用遠光還不如近光照亮道路的效果好。
3.後霧燈是在惡劣天氣時提示後車的警示燈。天氣晴好時不必開啟。車輛後部的示寬燈就足夠了。
行車一定是禮讓在先,不鬥氣,不較勁。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