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家暴和出軌,哪一種行為最讓人無法忍受?

玲言律法


必須是家暴啊,有太多人的婚姻是沒有愛情的,就是搭夥過日子,而且中國幾千年的納妾制度,變成了重婚罪,就是遇到了喜歡的人,不納妾,出軌,確實法理不容,但是情理之中。

但是家暴不一樣,打人無論怎麼說都是錯誤,而且還是打女人,日子過不下去,離了就行了,幹嘛打人呢,這個怎麼都說不過去的。


LAndyBonaparte


我認為家暴和出軌同樣都讓人無法忍受,如果一定要分個高低,出軌更讓人無法忍受,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是既出軌又家暴。


景默是一個脾氣暴躁的男人,由於跟別人打架,被判了6年,江上易改,秉性難移,他出來後依然如故。

原來他偶爾也打媳婦,這次回來後開始變本加厲,只要不順心,就打媳婦,他總認為自己不在家時,被媳婦帶了綠帽子。

其實,他媳婦娟秀特別好,能幹、樸實、勤勞,跟他在一起確實委屈了她。

最可氣的是景默越來越不像話,竟然把小三領到了家裡,讓媳婦娟秀伺候他們倆的衣食起居,娟秀敢怒不敢言,她害怕自己捱打。

娟秀身上的傷疤一個連著一個傷疤,她已經被打怕了,她甚至不敢哭,也不會告饒,只是默默的承受。

她的丈夫坐過牢房,而且家暴、出軌,她卻無法擺脫,她不敢,她怕自己的母親受牽連,每次母親來看她,問她怎麼樣,她都說挺好的,她不想讓媽媽跟著操心。


出軌的人已經徹底忘記了自己身上的責任,有的人出軌後忘記了廉恥,有的人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些現象讓更多的人痛斥。

雖然有的人因為家暴性格扭曲,但是隻要摸準了他們的脾氣秉性,也能避免或者減少被家暴的次數。

出軌只是一次和無數次之分,有了第一次還想第二次,根本沒有辦法停下來,出軌帶給受害方的是無休止的心理折磨,還有一生的委屈和屈辱。

家暴只是對肉體的折磨,出軌是對肉體、精神、心理3方面的折磨,如果出軌的人還伴隨家暴的行為,帶給受害者的是多重的折磨,這個時候,受害者一定要毫不猶豫的選擇離開。

人生短暫,每個人來到世界上,都想生活的幸福,如果婚姻不能讓自己幸福,反而帶給自己無休止的痛苦,這個時候要選擇義無反顧的擺脫痛苦,走向幸福快樂的道路。




艾玉芳


家暴與出軌往往都是並存的,因為女人已經被打怕了,根本不敢管男人是否出軌。三門峽市梁*銀,家暴殘忍至極(經常因屁大點事比如:孩子感冒了、拉肚子了、護士給孩子扎針跑水了、衣服洗染色了、紅薯蒸糊了、白天拉窗簾了、樓道里有菸頭了、廚房或衛生間的燈沒關了、他打工挨老闆罵了、她媽過來住了、冬天她開窗戶透氣了等等,都把她往死打,邊打邊叫囂:我今天不打死你不姓梁!薛*梅好多次被打暈死過去,腰椎和胃都被打成了嚴重後遺症)。梁不但在薛面前與情人公開視頻聊天,而且敢把一個比他小30歲的中學生女情人公開領到家裡向老婆炫耀。他說:我這輩子幸虧沒當官,特別是幸虧沒當校長,否則早因玩女人被槍斃了!對家暴男絕對不能原諒!若男人沒有家暴,只是酒後偶爾出軌,男人只要痛改前非,還是可以原諒的!


夢幻墨爾本


個人淺見

我覺得都是不可以容忍的

先說出軌

這是你對所愛的他(她)的不忠。畢竟是當初陪你一起吃苦的人,但是你為了自己的慾望而背叛了他(她),試問你對得起他(她)嘛?
(圖片來源網絡,侵權必刪)

再說家暴

我覺得家暴是一種很惡劣的行為,這不僅會讓雙方產生一道隔閡。而且如果你有小孩的話,也會讓小孩從小就留下陰影,會讓孩子得到不好的成長,以至於會導致一些不好的事情發生

我們現在社會上面家暴和出軌已經變成了常態化了,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生活態度

我想說,既然當初你們互相許下了白頭到老的承諾,就應該去履行諾言,而不是傷害對方。家永遠是你最困難時候的港灣,不要讓港灣變成最不想回去的地方
(圖片來源網絡,侵權必刪)

最後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被善待


我是【 別動我大豬 】,如果您認同我的觀點,麻煩加關注並點贊,感謝🤝

別動我大豬


婚姻中家暴和出軌都一種不道德的行為,造成家庭分裂的罪過。暴力讓女人絕望,出軌讓男人感到恥辱,男女雙方都應該按分守紀,互相愛護相互關心,共同過好自己人生的生活,這是倆人的共同心願。






心語114212036


首先呢,我們可以肯定,不論是家暴還是出軌,那都是一把把斬斷婚姻的利刃!兩者都是不容輕易原諒的惡行!

對於這二者我個人認為其實是子屬關係,出軌本身就是家暴的一種——精神傷害,而精神傷害往往比物理傷害更大!但是不論是哪一種,都是令人無法忍受的!!!


我們一般都把家暴定義為男性對於女性的武力行為,這其實是不準確的:1男性使用暴力的比例的確大一點,但不代表女性不會使用武力!所以一說家暴就指向性的定義為男性,有點偏頗之嫌!2家暴其實分很多種(除了武力傷害外,還包括惡性的言語打擊,地位的絕對性高低,經濟的嚴格控制,興趣愛好的強力剝奪,甚至夫妻生活的刻薄要挾等等吧!),而其中,對於精神傷害來說,武力傷害往往不是傷人最深的了,心靈的創傷往往比肉體的創傷更難以恢復!——插一句特別隱私的話題吧:我就是因為曾經愛人的夫妻生活的刻薄要挾,導致我現在對男女之事產生了極度的心理恐懼,都沒想出軌都不行了!(當然了今年8月份被拋棄後,不能算出軌了,只能算同居吧!)

不過呢,不論是家暴還是出軌,都是不可饒恕的,不能容忍的!




每次寫到這種事情,總是想很真誠地想對女性同志說一聲:不要覺得自己的另一半出軌了就要找平這樣的想法,覺得好像帶個綠帽子就公平了。其實從生理角度來講,對於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女性永遠是受害者!期望好自珍重!

最後,面對當今社會這些亂七八糟的關係,我想說:No zuo no die!歷史會記住今天的錯誤的,子女會為今天買單的!


蝶谷幽蘭


家暴和出軌都是婚姻中最不可容忍的事情,如果一定要做個排序,我認為家暴應該在出軌之前,家暴是外傷加內傷,出軌是內心傷害更多一些。

婚姻中的家暴女性肯定處於劣勢,在衝動之下男人動手,再失去理智之後,後果不堪設想。而且,家暴一旦形成之後,男方就會產生一種慣性。如果不是偶爾一次,長期這樣,想都不用想一定趕快離開這種男人,也是對女人自身的保護。

暴力的產生對人的傷害是最大的,電視劇裡《都挺好》的蘇明玉被他二哥打成那樣,不是婚姻中的關係都給她心靈埋下那麼大的陰影。心理上的傷害是最難治癒的,對生活和人的很多方面都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影響。

出軌的情況視情節嚴重程度而定,很多人錯失一步,還是能迴歸家庭,家庭中的被出軌方也能接受,可能很長一段時間內,出軌的事情本身會成為一種隔閡,但是慢慢的都會隨著時間來淡淡的療愈。


的雲飄過


家暴和出軌都是婚姻殺手,絕不容忍,有一樣就得即使分手,這兩種行為是會上癮的,只有零次和N次的區別,不分手就會變本加厲的被傷害。


君君234197329


家暴和出軌都是痛苦和折磨。

我身邊聽到出軌的多,而家暴沒有,可能家暴更難啟齒?

如果從這方面來看,家暴更惡劣低下。

女人被打,還有愛嗎?孩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這個家對他來說是惡夢,是冰島。

我想到前幾天參加同事婚禮,姑娘父親拉著女兒手把她交給新郎時,強控眼淚,萬般不捨。

如果是自己的寶貝女兒送給男人打、踢,抽。這、這、天理難容,我想想都要落淚了。

萬一倒黴找了這樣的男人,姑娘一定要告訴家人,雖然難啟齒,他們會傷心,但是他們是你永遠的保護神,永遠的後臺,永遠的自己人,他們會幫你。

萬一倒黴找了這樣的男人,離婚。真的姑娘,要相信,你沒有錯,他不會改變,不要糾結,不要徘徊,不要再給機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早離少傷害。

那另一種出軌,我認為在婚姻的不長不短的日子裡,要保證精神不出軌,是很少的。因為戀愛容易,婚姻不易。肉體也出軌了,那已經量變到質變。

發現有出軌了,要向娘娘孫儷學習,記者問如果鄧超出軌了怎麼辦?娘娘說:“我先反省自己。”孫儷真是一位智者。

經營婚姻,就是要經常反省,有磨擦,吵架,冷戰,均需反思,反思的對象是自己,修正自己。

如果一昧地指責對方,那一根手指對著對方,而幾個手指是指向自己的。對方有一個問題,你可能尙需改正四處。

而你每次的抱怨、指責,正一點一點把他向外推。

所以我認為家暴是男人一個人的問題,而出軌是二個人的問題。都不可容忍,均需智慧處理。


得謙


女人被家暴無非是,嘴多,不該講的話亂講,在男人面前罵個不停,如不就是出軌,男人才會出得手的,至於男人被家暴,那是要問你們女人才能回答的吧!家暴沒有太大的後遺證,都是和好,床頭打架床尾和,但是女人出軌,那後果是很嚴重的,給家庭,自已,愛人帶了極其的嚴重後遺證,是個真男人的,都會受不了,因為男人最自私的底線,女人,地位,金錢,誰都不可以碰的!而且女人出軌後,會回味無常,變得心毒,什麼壞事都敢去做到很出格,所聽到傳聞的謀殺親夫還少嗎!因為這時的女人已經是失去理智,別無所求,一心只想與情人長長久久!即使一些痴情男人,留得住女人,但是留不到女人的心,作為男人何必多此一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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