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老王拆遷賠了200萬,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你怎麼看?

完顏半壺紗


我家錢地都給兒子,父母老了兒子不說不管,天天在外打工不回家,回家也不看父母一眼,父母躺下後都是女兒伺候,女兒們看到父母躺下了,在去提錢可能嗎?多狠心才能看著父母自己不管呀,?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管怎樣伺候完父母就行了,以上說的是我孃家,我婆婆是有名婦科醫生,內退後在家開門診,九零年的時候計劃生育特別嚴,我婆婆掙錢沒數,後來都叫我小姑子偷走了,小姑子賭博,我婆婆一氣之下癱瘓在床,我婆婆癱瘓十五六年了,姐弟們也替一個月養,從打架爭吵到現在都沒脾氣了,婆婆把他們磨的沒脾氣了,想想我這輩子啥都趕上了,無奈,我現在練就好心態,如果我心態不好早自殺了,我是靠山山倒,靠水水流,我兩個孩子大學畢業,我覺得挺好,我退休了,孝敬父母給自己子孫惜福,不要計較太多,人欠你天會還,擺正心態,伺候父母,完成任務就行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陽光麗女


我老公的姥姥,今年80多歲了。老爺年輕的時候是煤礦工人,退休後在門口塔了個棚子修理自行車....老人有4子2女。

今年母親節的時候,姥姥就把幾個兒女都聚集在一起。說了下她手裡還有幾十萬存款,還有現住的一套房子。說她跟老爺年紀都大了。真遇到花很多錢的大病,也不需要看了,因為年齡就在這,看了也沒有啥意思,還浪費錢。如果之後生小病需要錢,他們就自己出,如果不生病直接老死了,這錢幾個孩子就可以分了...

老爺身體挺好,但是姥姥身體不好,有腦梗。還血糖高經常住院充水。之前都是我婆婆跟老公的大姨兩個人輪流照顧。母親節過後,有次又因為需要充水住院,這下熱鬧了,幾個從來不愛露面的兒媳,爭搶著去醫院送飯,照顧,這下我婆婆跟大姨,到落得清閒....我婆婆當時就說,人老了,看來還得有點錢,而且一定要讓子女知道自己有錢,不然,真的沒人願意搭理。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多存錢,老了能用到就用,看病住院,也用不著兒女的,如果用不到最後還是自己孩子的,還能給他們留點,多好。幹嘛要把自己的一切都提前給孩子呢?多傻。兒子覺得你有女兒,女兒覺得,兒子拿的錢多,更該他養,最主要的是老人沒有了任何的經濟價值...可悲嗎?有拆遷款不如拿在手裡,保證兒女都孝順的不得了。


懶懶推文


首先,這慘景是老王自己“作”的。好多處理過若干贍養糾紛的資深律師苦口婆心告誡老人,“千萬看好自己養老本錢,生前切勿處置自有資產。”如果老王不輕率分配200萬拆遷款,遇上子女不孝,手中有錢,請人照顧也行,找個檔次高點的養老院也好,無論怎樣都有一個衣食無憂的夕陽紅。況且,有了200萬,子女哪裡能棄他不顧?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原本於他並非奢望,卻因提前散盡錢財,致使這歡樂成了水中月鏡中花,實在可嘆。

老王過早處分財產,而且明顯重男輕女,又是一對不孝兒女,晚年淒涼可以想像。

其次,兒女不孝應受撻伐。贍養父母法定義務,與財產分配無關,這是對父母曾經撫養自己的回報,就如羔羊跪乳、烏鴉反哺,人總不能禽獸不如吧?

為老王支招:

其一,訴訟,要求兒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其二,如果當初分配拆遷款時附有養老約定,要求受益者依約履行;如果受益者違約不履行贍養義務,可訴訟申請撤銷贈予行為。


玄真子桑


鄰居老王不值得同情,落得兒女不養老的下場,完全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被拆遷的老屋在老夫妻兩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子女無關。老兩口既然得到拆遷賠償,就沒有了安置房,也不可能再有勞動創收能力,這二百萬賠償款,就是他們的安身立命的本錢,怎可急於分發一空,而且分配給兒子、女兒金額比例嚴重失調,必然會引發家庭矛盾,導致親情破裂。

是的,按照民間傳統,女兒出嫁後就不再是自家人,遺產完全由兒子繼承。這個糊塗的鄰居老王夫妻,可能就是滿腦子這樣的封建遺毒,絕大部分給了兒子,僅象徵性的分給女兒20萬。俗話說知子莫若父,兒子是什麼樣的人品德行,將來能不能作為養老的指望,老王夫妻應該心中有數。也有可能明知兒子兒媳婦不咋樣,覺得給他們一筆鉅額資金,就能買得來兒子、兒媳婦的孝心,這不是太愚蠢了嗎。

鑑於兒子一家不是可託付養老之人,老王夫妻就應該把這二百萬賠償款自己存著,緊握這筆資金的支配使用主動權,這是最有養老保障的上策。其中策,就是也可以拿出最多一百萬分配,子女各一半,或者子女按6:4的比例分配,最低按照7:3的比例分配,這樣兒子沒有多大意見,女兒心理上也能接受,老兩口手裡還握有百萬元,足夠養老所需。像這樣絕大部分給了不孝的兒子,自己手中空空,女兒又嫌老兩口太偏心,心中有怒氣,也不願意養老,真是結局悲慘。自己種下的因,結出苦澀的果,只好自吞,又能怨誰呢。

不錯,依據法律規定,兒子女兒都有為父母養老的義務,可以向法庭起訴他們,強制子女履行養老義務。可強扭的瓜不甜,很難想象依靠一個道德淪喪、毫無孝心的兒子,一個懷恨不公、親情破裂的女兒,能夠照料好老兩口的晚年。如果老王夫妻還能有百萬元資金在手,絕對不用為兒女不養老犯愁,子女為了那百萬元,肯定一個比一個孝順。

從此看出兩點:一是老年人一定要公平或相對公平的對待子女,不可太偏心。二是老年人儲備一些養老本錢,還是很有必要。子女再有錢,都不如自己有錢。


太陽昇Sun


現在的這種事還真是屢見不鮮,做為父母偏心,做為兒女不孝。

事出必有因,有因就有果。身為長輩,對子女光去實施高壓政策,必然會導致孩子的逆反。


社會現象上,雖然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說,但這種說辭卻代替不了法律。

拆遷款下來的時候,能給女兒一小部分,說明還知道自己有這麼個女兒。但卻忽略了一個家庭公平原則。老王把寶都壓到了兒子身上,但兒子卻並不認可他的分配。


兒子心裡會想,姐是外人,憑啥給她。閨女嘴裡卻會說,都是你孩子,既然不能公平相待,給我這麼小份額,就別指望我給你養老。

這就是做為一個老人不會教育孩子,不會處理家庭問題的失敗之處。這就是想象豐滿和現實骨感的事實一面。

說一千道一萬,老王的痛楚都值得大家深思。雖然有法律途徑可以幫助、解決和兒女之間的糾紛,但親情還能回到以往的無間無隙嗎?

最後想告訴所有能看到我這篇回答的朋友們,養兒養女都一樣,但做好早期教育卻非一日之功,務必讓孩子明白人世間親情才是最為重要的。


中國厚道一百姓


我好像在哪兒看到過,類似於老王這種情況的故事。

說是有兩個老太太,老頭死的時候,都留下了100萬元的鉅款和一套大房子。第一個老太太,把錢💰和房子平分給了兒女,說好的老太太願意去誰家住,就去誰家住,想花錢給誰要誰都得給。結果是,想去誰家住誰都不願意讓她去住,想給誰要錢💰誰都不願給,老年生活過的很悽慘。另一位老太太就不一樣了,她仍然住在自己的大房子裡,把100萬元用來買理財產品,得來的利潤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逢年過節兒女來看望她,由於手裡有錢,總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們,有時候還給兒女們發點紅包,兒女們也樂於經常來看她,她的老年生活過的有滋有味的。

這個老王,就和故事裡第一位傻老太太一樣,把自己的老年生活完全寄託在兒女身上,一旦兒女沒有孝心,就只剩受罪的份了。

人老了切記要靠自己,儘量做到三有:有個老窩,有個老伴,有足夠的養老錢💰。這樣才有希望安渡晚年。



大山160420529


這就是老王的不對了,房子拆遷的賠償款200萬。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自己沒有留一分,這明顯不妥啊。

首先,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這是很不公平的。作為女兒,一定會有意見的。

“手心手背都是肉”,為什麼給小兒子180萬,只給女兒20萬?

這不是明顯偏心嗎?女兒一生氣,以後不會再養活你的。

其次,兒子雖然得了大部分,但是畢竟沒有得全。還有那20萬給了女兒,那麼以後就讓女兒養活你好了。

這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再次,老王把拆遷款全給了兒女,自己沒有留一點,這是給自己沒留一點後路啊。

一旦以後生病,需要用錢,就得向兒女們另要。你給他們錢容易,但是向他們要錢卻難啊。

其實老王有更好的辦法,就是得到200萬的拆遷款後,給女兒和兒子每人10萬元,剩餘的180萬自己留著。以後哪個孩子對自己好,剩餘的錢就給誰。

如果都沒有人養活,有100多萬元錢到養老院也是夠花的了。

所以都不要像隔壁老王這樣,花光了錢也沒得到好處。

最後,按照法律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論父母給不給子女錢?也不論父母有沒有錢?子女都應當贍養自己的父母。

如果子女拒絕履行義務的話,父母都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訴。


法重情深


我孃家拆遷我和姐姐都沒要拆遷款,父母都給弟弟了,這裡本來就是家產給兒子,以後養老也都是兒子的責任,女兒不分家產但是也不用贍養父母,自願看望父母買禮品也隨自己心意還有父母生病自願照顧。如果兒女一樣分家產最好平分,贍養父母也一樣平攤,最怕父母分不公平都有意見。老人應該自己留一些養老錢,誰有不如自己有,有個鄰居把房子賣了錢分給三個兒子,老兩口到兒子家輪流住,當時都很高興孝敬老人,過了幾年都嫌棄不願管了。不要高估人性。


九月蛩蟲


能得到數額巨大的賠償款,這是人人都想做的夢。只是這個“鄰居老王”竟然把錢分給女兒和小兒子,最終還落得了無人贍養的結局。

對於“鄰居老王”的做法,並不是很贊同,我是這麼認為的:

分錢不公是兒女不贍養他的“導火索”。兒和女都是你的骨肉。這個賠償款,也算是“意外”之財吧!既然你得到了,一定是你家權在握,錢才會到你的名下。有錢了,底氣也就足了,倒是應該通盤考慮一下,這錢該不該分?怎麼不去?先不說,女兒是外嫁的,像波出去的水。既然能分點,也算是你這個做父親的良心。你倒好,小兒子分得錢竟然是女兒的九倍?孰輕孰重,還用想嗎?難免是女兒心理落差大,心生怨氣,你給錢了還贏取不了他的心。關鍵是你的女婿會怎麼想?即使女兒願意“報恩”,女婿也未必同意。

“給小兒子180萬”,是不是意味著你還有個“大兒子”。那200萬已經分光了,也就是說“大兒子”還分文未見。老人不被兒子贍養都是生了兩個以上的兒子,因為財產分配“公平”,是兄弟反目為仇。在贍養老人上相互扯皮,相互推諉。都是你嚴重“不公平”,太偏心造成的。兒女們當然沒有人會贍養你。



人老了,還是要留一定的“養老錢”,才有話語權。在金錢的面前,有些人會被金錢衝昏了頭。200萬,對於一般的農民來說,要幾到輩子才能掙到。雖說有“養兒防老”的古訓,但時代變了,觀念也變了,身邊的例子多得是。“養兒防老”真有點過時了。對於那200萬,你有擁有權、分配權,你完全可以給自己至少留下20萬,明確表示,以後誰侍候我,這錢就歸誰。做為你的“養老錢”,合情合理,也會是兒女心服口服。當你老去需要兒女真正贍養的時候,才會理由氣壯。為防止以後兒女之間的糾紛,最好去法律公正,用法律來保證你的權利。



也不知道你分錢時的想法和當時對兒女是怎麼約定的。錢是分了,你的女兒和小兒子也拿錢了。而你把賠償款分了個精光。或許你還有其他來路的“私房錢”,但是對於兒女來說,你就是個“窮人”。無利不起早,他們那懶得去管你。

用錢“生”錢,比給兒女分完算划算得多。現在養老是個現實的大問題,兒女不在身邊總想讓父母住進鄉村敬老院,可那有條件,非孤寡老人還不能入駐;就是社區福利院,交費高,兒女(兒媳)非城鎮戶口(我們當地),老人也不能入駐。有這賠償的200萬,你完全可以自己籌建一個小型的“養老院”,你既是院長,還吃喝不愁。其他入駐的老人也會交一定的費用,你還可以賺錢呢!兒女理你分他們點錢,不理了,你立個遺囑,連你辦的那個“養老院”一併捐給國家。這樣,你既安度了晚年,也留下了好口碑,還為社會做出了你最大的貢獻,何樂而不為呢?



說來說去,怪就怪,“鄰居老王”糊塗,遇事考慮不周全,同時也替他惋惜。“鄰居老王”的事情還真給老人們提了個醒。大家覺得呢?🙏#為生活而提神。


農人提神


這個拆遷款,本人認為老人分配合理。一點毛病都沒有。當兒子的。應該是多分點。當閨女的嘛,外人嘛?應該是少分點是自然之理。

養兒防老,這是人事長情。有一些兒女就是不孝順。他不是得到多少錢問題。它就什是沒有孝敬老人的誠心。都嫌老人是拖累。這個問題最關鍵的。錯在就老人提前把這個款分了的問題。

這個款也分的沒有了後路,為什麼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呢?為什麼不給自己留點兒養老錢呢?要我分的時候。那就是給兒子100萬。給閨女20萬。留下80萬,自己養老的生活費,誰要噡養了給誰?每月開支。。那這樣看來肯定沒有問題。如果是這樣分的話,那自己綿綿的養老,僱個外面的人。也能把這交代來了。

他這個兒子太無情。這個女兒更沒有人性。尤其這個女兒給了20萬,其實不少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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