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是否應當判處死刑?

感恩責任耐心


死刑,絕對死刑。

人類的社會,如同有生命的集體,也會生病,也會有細菌,也會有病毒。人販子,絕對是病毒。他們的存在,只是禍害。有誰見過他們重新做人?

把弱小的生命當作商品,不考慮造成什麼傷害。他們的存在,對社會是極大的危害。

怎麼能處理病毒?不,會造成疼痛,會危害旁邊的組織,不能下手。怎麼可能?

沒有條件的,尚且斷臂求生。人販子,是病毒,是社會的毒瘤,應該徹底消滅。

每次發生,就像是重病,治療的手段便是切除。即使有那些不怕死的,那麼就清理這些危害,保護社會的健康。

而輔助手段,是怎麼從購買端下手,怎麼從根源解決。對買家,要想法改變;人販子,只有死刑,毫無疑問。

死刑,不是威懾,而是清理。


Celave


人販子必須死刑!

我曾以實例發了二篇小文。可看評論及回覆竟還有不少人不贊成對人販子施以極刑!令人髮指。

在今日頭條中曾報道《一個人販子的自述》,限於篇幅,略述一二:

……人販子拐騙孩童,還要找漂亮的、養的好的(可以賣好價錢),哭鬧的、賣不掉的,殺了了事;行動時能搶即搶(無成本),甚至用藥迷糊了……

多年前,我同事孩童被拐,輾轉之乞丐手下行乞,待找到時,孩童手腳已被弄殘,眼睛被戳瞎(為行乞時博可憐),詳情可查閱拙作《先說個真實的案例》……

我到問問你們這些不贊成對人販子處以死刑的人,人性何在?再看看哪些受害者:老人死不瞑目,母親為此而瘋的,父親為找孩子而用光積蓄睡橋洞的,家徒四壁,人財兩空,幾家人,幾代人,你們無視?!

如此冥頑而又所謂“人道”的虛偽,只能咒你們讓人販子早日尋上你們,好生享用這一輩子!!!

製法嚴法是為了震攝犯罪,制止犯罪。人販子危害之大,實為十惡不赦之首,理當處以極刑,殺之猶不解恨!


牛142908956


實行買賣人口送鬧市區捆綁起來,任由路人隨意鞭打和吐沫三年,知情不報觀刑三月就對了。人販子實在太可惡,帶來的不安定因素影響太廣。現在在鬧市區常見母女,父子用繩捆腕而行,有些膽小或者說細心的婆婆爺爺不敢帶孫兒孫女到鬧市區去,生怕不小心丟失了孩子被人飯拐走。你看不放心到何種程度。這那裡還是…一句話主張重刑,還帶孩子的父母、爺爺奶奶們一顆安寧放心的心。


順良9


對人販子不可從輕判決,應按重罪判,按律可重判的應重判!這些人為了賺錢,良心泯滅,殘害天真兒童,毀滅他人家庭,破壞社會安定,不用重典難除危害。我昨天就遇到一個騎電動車的傢伙,專問家長未在身邊的小孩子,引誘小孩子到其附近,如家長不在,小孩子就極有可能被其擄走,告誡善良的人們一定要警惕這種人,見到這種人應盤問並報警。


路過見識123


覺得應該重判!把人家的孩子拐賣了,這給孩子的父母家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啊!真是生不如死,撕心裂肺的痛啊!該重判!!


月亮281281641


只要是人販子抓住就兩字槍斃。然後把買方判五十年徒刑,看誰還敢販賣人口,首先就應該打擊買方市場,抓一批收買人口,重罰重判,鎮攝買方市場。


長青樹1255


人販子比毒販危害更大,她還的是整個家庭和婦女兒童終身幸福。現在法律對人販子量刑太輕,不足以威懾罪犯犯罪!販賣婦女兒童應該設為紅線,只有觸碰就判死刑!


王作秋1王作秋


支持死刑,不管是買還是賣,不論哪個環節,一律死刑。才能遏制。丟孩子的家長太慘了,都是生不如死啊!


百川216491130


必須判處死刑,堅決支持死刑,他這是傷害兩家三家和更多的家人生命


展翔104244641


處理人販問題,應該兩手抓兩手硬。一方面規範過養和結婚登記等手續,嚴格審核各方相關材料證明;另一方面嚴打賣買人違法犯罪現象,即使是初犯判定重罪也要受重罰。因為人販問題涉及受害者及其家庭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甚至社會秩序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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