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整理笑笑
信用卡逾期後,前3個月都是由銀行內部催收,這個時候銀行一般都不會接受協商和分期的。3個月沒有收回這筆錢,銀行就會轉到外包催收那裡去,銀行對於應收款都會有一個不良資產的比例。我不知道你具體逾期到哪一步了,還有所說的主動出擊是啥意思,如果是主動還款,銀行肯定是願意的呀。如果是有還款能力而導致的惡意逾期,銀行肯定不會同意協商減免利息或則延期還款的。如果你能提供確實因為經濟困難,而且每月不管金額大小都有還款,銀行對於這類客戶,一般不會派發到外包催收的。所以最好的主動出擊就是主動還款,爭取銀行來和你協商就對了。
點金財商圈
深陷信用卡債務問題的朋友該如何自救?
首先,一定要把債務理清,每個月的違約金和利息多少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沒算過,就是因為沒算過所以才會越陷越深,越還越多,有不會算的可以來找我。
其次,理清債務後,分批次委託做債務重組,債友們要清楚,委託費用只是相當於兩個月的罰息,孰重孰輕?
最後,一定要增加收入,我不管是兼職送外賣,快遞,還是下班以後開出租,或者像我一樣為更多的債友提供上岸的方案,總之,把所有能利用上的時間全部利用上,相信很快會上安的。
乾誠法lv塔塔
債務累累?並不是沒有希望改善:
1. 負債人要認清自身處境和債務問題,及時開源節流,對現有生活進行調整,以保證自身有一個穩定合理的還款方式!
2. 專業的債務團隊:由債務逾期處理的專業機構介入,對你的權益進行保護。幫助你與銀行進行協商,比如對逾期產生的違約金、罰息等附加費用,申請減免,重新分期還款。
債管佳小泗
借錢還最低不行麼
網絡創業人
呼籲:取消信用卡“惡意透支”屬詐騙條款💣💣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刑法第196條第(四)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就屬於詐騙。本人對此條款不太認同。本人認為作為法律應本著平等原則,這條款明顯不公平,法律不能只是為資本家服務的,而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服務的。本人有以下幾點:
一、\t該條上所謂的“非法佔有”,什麼是非法佔有,銀行說你非法佔有就是非法佔有。誰用信用卡都是想還款的,都是由於種種原因而一時還不上。
二、\t銀行信用卡的發放就應該對具體人員來發放,有償還能力的你可以發放,無償還能力的不應發放,現在的信用卡全民皆發,包括在校學生,試問在校學生是花費時代,沒有收益,哪有能力償還他們的信用卡消費。銀行卻不管這麼多,只想佔有市場份額。他們信用卡還不起,就讓其家長來償還,家長不償還就要告其詐騙,這憑什麼?
三、\t準確的說:銀行發放信用卡就等同於向該卡持有人借款。該卡持有人由於某種原因一時還不上信用卡或生意失敗還不上信用卡,不等於該信用卡持有人為詐騙。銀行可以上徵信,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查封其財產,但不應該屬於詐騙。
四、\t若不取消這款惡意透支即詐騙,建議銀行在信用卡上特別標註:使用信用卡可能導致犯罪(注:信用卡消費後,經發卡行二次以上催還而還不了的屬詐騙行為。)
五、現在所謂的套路貸多數是由於信用卡工作人員崔債和介紹過去而造成的,現在公安打擊非法套路貸,本人認為要從根源整治就是取消信用卡透支還不上為詐騙這一條款!
同意請點贊,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藍茜爾掌門期貨阻擊手
如果一個人信用卡逾期,連最低還款都還不了的時候,證明這個人的資金已經出現了很大的問題了,當然也不排除惡意逾期的,這個時候可以嘗試和銀行協商還款,減免部分利息等等,只要有足夠的誠意或者說還款意向,銀行都會同意的,畢竟銀行只是想把錢收回來,如果把一個人逼急了,可能最後連本金都不一定收的回來,如果把借款人逼死了,不光錢回不來,還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銀行還是會給客戶協商的機會的,只有借款人好好活著,才有機會把欠款還清,誰也不想欠錢過日子,所以,就算銀行也不給機會協商,我們也不要放棄還錢
雲南星羽的Vlog
沒錢,也沒法協商,只能暫時不還,難道你去賣腎?可以看下我寫的有關文章,有解決的辦法,不懂再問我
阿甘正聊
一定要堅持的活下去。
光陰似箭1314
違約金只能收一次 不能循環收取和作為本金 銀行違法違規多了去了
剋剋剋剋戰戰
沒錢你拿什麼出擊。還是好好去賺錢,不用理會催收的,都是私人律師事務所來的,沒有權利要你怎樣,只會嚇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