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已經放款一年多了,現在銀行向自己索要首付款憑證,說是要看自己有沒有能力交首付,你覺得這合理嗎?為什麼?

用戶8545032811060


銀行要看你的首付款憑證,合理,但是你說的這個時間點不對

個人買房的話,首先是去開發商交資料,然後開盤選房,然後選中之後就交首付,然後資料在房管局備案,然後核實你的資料,然後通過之後你的合同會送到銀行,銀行審核貸款,放款,也就是說,銀行是在你貸款的時候,就核實了你的首付情況,還有你的貸款償還能力,不存在說放款一年多了,再去看你的首付款憑證,因為你的首付已經付了,要看,也是看你的工資卡流水, 看你每個月的流水,資金流是否正常,但是這是極少的情況。


三碗過十崗


雖然不合理,但是還是要配合一下。

我去年曾經遇到過類似的事情,倒是沒要我的首付款憑證,但是要收款方的一些補充資料,因為我是消費貸款,銀行怕我是貸出來買房用,再次調查一下貸款的去處。

說實話我不是買房用,不過假如就是買房用,也會提前想好辦法,不會讓你查出來的,幾家銀行幾個朋友倒騰一下就可以了。

另外貸款已經幾年了,你讓人家咋去找對方要資料,萬一人家不幹了或者是轉場了怎麼辦?

幸虧我的那家賣場還在,人家也樂意配合,否則真不知道怎麼處理。


我的房子我做主


不是我針對誰,在座的回答都是。。。。。。

不夠嚴謹的

怎麼就不合理了,明顯都對業務不熟悉。

這筆業務肯定是被檢查組抽查到了,檢查組檢查都是極端細緻的。一年前的按揭,通過檢查發現這個客戶似乎首付款證明不是很清晰,雖然當時可以審批放款,但是仍有必要再次證明,因為銀監會查的話更為細緻。自己查實了放心踏實,被監管查實了,天崩地裂。起步五十萬罰款,誰都扛不起。

銀行在貸款發放後本來也是需要貸後檢查的,這是制度,更是法律。貸後檢查可以是關注你的還款情況是否正常、收入情況是否變化,也可以再次對貸款的合理審慎性再次推理。

貸款合同上是寫明的,如果你確實在貸款首付款證明裡有瑕疵,是可以提前收貸要求你還款的。如果證明你是惡意提供虛假證明,嚴重的說,可以報案作為騙貸案件進入刑事流程的。

不過一般不會這麼做,何必為難你又為難自己呢。檢查出來了,提供合理的證明過去了就過去了,你安心我安心,黨國也放心。

朋友們,隔行如隔山,做川菜的不要改行搞粵菜,廣東人民不喜歡吃辣的。


郎峰徐迅


這樣的做法確實不合理,不過也是銀行工作人員的無奈之舉,理應配合。

按揭貸款的審批材料裡就包含了首付款憑證,既然銀行已經放款一年多了,那就說明你之前已經提供過首付款憑證,否則貸款不可能會通過審批,並且發放。

而貸款發放一年後,銀行卻來找你索要首付款憑證,其原因應該是銀行工作人員把之前你所提供的首付款憑證弄丟了,想要找你拿,又怕你不願意配合,所以只能出此下策,找了這個藉口來讓你提供首付款憑證。

銀行每放完一筆貸款,材料都要整理歸檔,銀行之所以貸款發放一年後才來找你索要首付款憑證,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為辦理貸款的工作人員沒有發現首付款憑證丟失。

一年後被銀行稽核檢查貸款的時候發現了這個問題,貸款存在問題,稽核就會要求工作人員整改,既然要整改,那工作人員就必須要把丟失的首付款憑證補回來,這個自然要找當初申請貸款的你索要。

可是貸款已經發放一年,錢也已經到你手上了,銀行工作人員擔心你會不配合,於是就隨便扯個理由來向你索要首付款憑證,雖然是銀行工作人員的過失,但基層工作人員也不容易,理解一下,可以重新給他提供首付款憑證。


夢幻財經


不合理,但你最好是配合。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銀行在做貸後檢查,而且級別還挺高,一般是總行級別的抽查,看貸款是否有違規情況。

所謂違規情況無非是兩種,第一是否有信貸資金投入樓市的情況,第二是陰陽合同、零首付。

第一種比較簡單,之前銀監局發過一個文,禁止信貸資金流入股市和樓市,就是其他貸款如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用卡不得用於買房,當然做首付款再申請房貸也是不允許的,所以很多銀行都會要求借款人提供發票,看這個錢花哪去了。

第二種稍微複雜一些,現在有一些房屋買賣,會採取高評高貸套取銀行貸款,打個比方說,本來有一套房子價值100萬,成交價也是100萬,凡是買賣雙方達成協議,表面上籤的是125萬成交,背地裡前的是100萬成交,這叫做陰陽合同,那麼有什麼用呢?按照首付比例20%,最多能貸80%算,需要交首付20%*125=25萬,貸款80*125=100萬,也就是說買方可以一分錢不出,房款都是銀行貸款支付,這就叫0首付,要求嚴一點的會走個過場,25萬作為首付款先凍結然後支付給賣方,等貸款下來後後賣方再返還給買方,因為賣方實際收到100萬放款對他沒損失,而有的乾脆連過場也不走,直接告訴銀行首付款已收到,買方在沒有出一分錢的情況下,單憑欺騙銀行貸款就完成了交易。

現在你知道銀行為什麼會查首付款收據了吧?

但我說不合理,是因為這個行為應該是貸款時就查清楚,而不是一年以後;我說最好配合,是我擔心如果你不配合提供資料,銀行有可能會認為貸款有問題而日前收回貸款。


鑫財經


對於購房者來說,房貸已經放款一年多了,銀行現在索要首付款憑證,完全不合理。

一般在辦理貸款之前,銀行也都是會要求客戶提供首付款憑證這一項的,放款前銀行沒要,現在秋後算賬,跟銀行的離櫃概不負責又有什麼區別。每次都是客戶吃虧了就只能忍著,離櫃概不負責,銀行那邊弄錯了,客戶就必須要老老實實配合,哎,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其實這個問題對於客戶來說,配合起來並不難。買房的人,都會實實在在給開發商付首付款部分,不然開發商也不會不要首付款就賣房吧。頂多有個別首付分期現象,但這一年多了,首付分期也該還差不多了,拿出憑證並不難,但要先搞清楚再給,不要讓銀行感覺客戶好欺負。

首先要鬧清楚這件事情的真偽,親自去辦貸款的銀行合適問一下,如果是真的,要弄清楚為什麼提供,不說出個一二三來,咱也不能輕易就給。如果真是上面核查,需要配合,咱胳膊也擰不過大腿,只能認。

幹房產銷售這行十多年,一般銀行在面籤時,都會要求客戶提供購房首付款收據和轉賬小票的,不然不會收卷,也不會批貸放款,這都是硬性規定。如果在辦貸款之前你已經提交過了,卷宗缺失那就是銀行瀆職的問題了。如果沒交,銀行就收卷批貸,說明你所在的地方銀行可能當時就沒有首付款憑證這方面要求,或者就是單單你這筆貸款收卷時遺漏了,需要補上。先弄清楚啥原因再看怎麼辦吧。



京南房產置業經理


你說的房貸已經放款1年多了,銀行還要向你索要首付款憑證,檢查你是否有能力交首付,我覺得你應該積極配合完成資料提交。配合金融機構完成正常的手續資料或檢查是應該的,也可以理解。


為什麼銀行會有這樣的要求?

這個問題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也會覺得比較奇怪,為什麼明明我錢都交好了,手續也都辦完了,都過去那麼久了現在還要來找資料檢查?

其實,這裡分為幾種原因,大致如下:

檢查開發商在首付款中是否合規

在行情較差的時候,或者是有些開發商資金壓力大的時候,遇到買房者首付不夠,需要拖欠1-3個月等時間的情況下,為了快速達成成交,也為了後期你的按揭可以快速從銀行放下來,開發商會給答應給你首付缺口部分欠一欠,等你錢到了再來支付餘款。


當然這個過程他們會要求買房者寫下借款書,然後他們幫你支付剩餘的首付,補齊按揭貸款的所有手續,去銀行申請放貸。這個過程首付缺口是開發商支付轉賬的,所以買房人的付款流水憑證就屬於金額不足的狀態。


按照正常來說,是開發商先借買房者部分首付,但是在於銀行機關的風控中心會覺得開發商有騙貸的嫌疑,如果開發商資金遇到問題銀行的風險加大,所以銀行是嚴格把關這些情況的。

檢查買房人的首付款來源是否合規

國家政策對於資金流向樓市是有嚴格規範的,實體企業的經營貸款必須要用於企業經營,而很多人用自己的企業名義低息貸款出來,然後轉一轉把錢投向了樓市去買了房,這種情況是政府嚴格杜絕的,很多銀行對於這樣的流水去向都查得非常嚴格,有些銀行甚至經營性貸款下放到賬的銀行卡後,這張卡就不能在向證券賬戶、房產類公司的賬號刷卡或轉賬,後臺會直接讀取收款單位信息後,自動識別做出禁止轉賬的提醒,這是國家控制樓市支持實體經濟的金融支持和嚴格監管,所以我們也要理解和支持。

檢查買房人是否有高槓杆買房風險

特別是今年開始對於高槓杆買房、對於信用卡套現買房等行為一再的發出禁止令,以前大家首付不夠時,肯定是刷遍了自己所有的信用卡,現在不行了,信用卡買房錢是付不到房產公司賬戶的,嚴格把控金融不合理的資金流向。

那如果是之前政策沒有這麼嚴格的時候的資金流向,那麼他們為了更好的規範操作流程,可能也會進行內部檢查或核對,對於資料不齊的或者需要補充的,就會再次聯繫大家補交資料,所以雖然麻煩,但是也應該理解和支持下。只要自己是正常手續支付,且一切合法合規的就木有問題,有些過程如果資料不全就耐心的解釋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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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房


當然不合理。既然已經放款,說明你當時符合放款條件,首付款都已經繳納,要交的材料都是齊全的。現在可能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檢查,或者銀行內部審計,不得不找客戶補充材料。


不過,對你來說,你反正已經具備支付首付款的能力,而且已經有支付憑證,配合銀行提供一下材料也沒有什麼不好,對不?

而且萬一外部監管機構檢查,認定你也有責任,到時候要提前收回貸款,對你個人而言也是個麻煩事。予人玫瑰手留香,順手人情的事情,你看呢?

以上!


鄧行長


我可以告訴你,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也是非常不符合銀行信貸管理流程的。為什麼,我給你講講。

首先,明確表示,你的房貸已經是放款狀態。什麼事放款狀態?就是銀行對你提供的還款能力的資質證明、你的房屋交易手續以及銀行對於房屋抵押權的他項權利都已經核查完畢後,才能進行的最後一步操作,就是你已經具備銀行要求的還款能力了。

所以,銀行想你索要首付款憑證的理由是有沒有能力交納首付,這個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除非你一年內發生了逾期,而且次數、連續期數特別嚴重,這樣是銀行會懷疑你的資質能力,尤其是1Y的貸款,也就是一年內的貸款就出現逾期,銀行會優先排查你是否是騙貸的,這樣銀行要你提供首付款收據也就正常不過了。這個也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但願你不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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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的首付款收據應該在辦理房貸的時候提供,以確定你的首付已交齊,銀行才能按照規定放貸比例對你進行貸款審批。

第二,後期再向你要首付收據為了放完貸款再交首付無論銀行是否真的這麼操作的,都是逆流成,我相信銀行也不會傻到這個程度,為了你逆流成放款。

所以,銀行這麼做是不合理的。

那麼銀行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讓我大膽的暢想一下,銀行有可能是弄丟了你來的房貸檔案中的關鍵手續或者當初留存的時候忘記留存或者不清晰等,也就是這個首付款首付的複印件,而銀行目前正在面臨信貸檢查,而其在自查中發現缺少要件,需要你提供從而編造了一個假的自己都不信的理由。當然其實銀行弄丟要件也是相對比較多的事情,而這種東西作為貸款客戶很多時候也是願意幫忙補齊的,(我見過的很多客戶都很好,可以幫助做很多事情,只要實話和客戶溝通大多數都是好人,甚至很多逾期客戶,根他們說在年終歲尾還點錢,大家好過年都挺配合,感覺心裡暖暖的,畢竟大家都不容易)但是編造這個理由著實有點過分,實話實說,又不會多丟人。(當然這是我個人的猜測,不算數的啊)。

遇到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就是去銀行詢問清楚,在詢問的時候問好接待你的人的姓名工號等,然後將事實諮詢明白,如果真的是銀行缺少要件什麼的該給就給他們,大家都不容易,而且貸後管理是20幾年的事,誰也難保不會遇到點麻煩。但是一定要說明,實話實說大家都開心,別去騙我,該我做的我就做,不該我做的,蒙我也不行。

希望可以幫到你。


張小帥說理財


我是暖男曾國藩。銀行業從業十年。關注我, 帶你瞭解更多有趣有料的金融知識。

首先。對於銀行而言是合理的。對於你而言的話,我個人的建議還是配合銀行。雖然現在銀行已經給你放款還款一年。但是如果銀行抽查資料顯示數據作假或者有問題,銀行可以提前收回貸款,造成你房貸需要一次性全額還款。

其次,對於銀行而言,每年都會進行所有的數據抽查,很明顯你是被抽查到了。你的所有資料包應該是出現了一點問題,所以銀行才會讓你出示材料。如果你是真實的,有那個首付比例。有實力的,我建議你配合好銀行是應該的。因為銀行畢竟也是工作者。相互配合對大家都有好處。

再次銀行所有的數據。都是對外保密的。雖然我們在本能意義上是可以拒絕掉銀行。可以不提供任何材料,因為銀行已經簽署完合同了,但是我們要從反面來想一個東西銀行他既然有活動期限債但是在此期限之內大家都是相互合作的關係。但是也不要冒冒失失的就直接提供材料,要問清楚銀行是什麼原因,為什麼要提供提供對自己有什麼壞處?如果說和銀行所簽署的合同中有明文規定需要配合後續的一些工作,這直接需要,如果合同中沒有任何明文規定要配合銀行的後續工作的。你要是真的不願意也沒有關係。但是我不建議。

所以對於銀行工作者而言,他需要客戶提供一些材料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對於客戶而言可能就會覺得這是個麻煩事,因為要花時間精力。銀行工作是比較嚴謹的,因為有中國銀保監會直接監督管理。對於客戶而言的話我的建議是能配合就配合實在不願意配合就直接微信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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