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515 股票簡稱:海航基礎 公告編號:臨2020-001

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於對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資產並將剩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316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於2020年1月7日前進行回覆並予以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資產並將剩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99)。

收到《問詢函》後,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和中介機構積極對《問詢函》相關的問題進行逐項核實與回覆。鑑於《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完善,且中介機構需在履行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後方可出具核查意見,為保證回覆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至 2020 年 1 月 14日前披露對《問詢函》的回覆。

公司鄭重聲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網站、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月8日

股票代碼:600515 股票簡稱:海航基礎 公告編號:2020-002

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延期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一、 原股東大會有關情況

1. 原股東大會的類型和屆次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 原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0年1月14日

3. 原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

二、 股東大會延期原因

本公司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關於轉讓海口南海明珠生態島(二期)項目實施主體股權並將剩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97)、《關於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9-098),原定於2020年1月14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由於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尚需就交易的擔保事項進一步與交易對方協商溝通,基於謹慎考慮,公司決定將原定於2020年1月14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延期至2020年2月18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延期召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 延期後股東大會的有關情況

1. 延期後的現場會議的日期、時間

2. 延期後的網絡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至2020年2月18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開的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不變,其他相關事項參照公司2019年12月28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8)。

四、 其他事項

1、登記方式

現場會議登記採用現場登記、傳真或信函方式進行,即,擬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可以選擇在現場會議登記日於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會議登記,或採用信函、傳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記文件進行登記。信函及傳真登記需經我司確認後生效。

(1)現場登記

現場登記時間:由2020年1月13日延期至2020年2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5:00—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5號海南大廈46層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傳真登記

採用傳真方式進行會議登記的擬與會股東請於2020年2月17日17:00 之前將登記文件傳真至:0898-66732350。

(3)信函登記

採用信函登記方式的擬與會股東請於 2020年2月17日17:00之前(以郵戳為準)將登記文件郵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5號海南大廈46層;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郵編:570203。

2、登記文件

(1)法人股東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股東賬戶卡或有效持股憑證和本人身份證進行登記;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應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授權委託書、股東賬戶卡和本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

(2)自然人股東應持股東賬戶卡、本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股東賬戶卡、授權委託書和委託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到公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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