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78283843
樓主反映的情況,正是當前好多地方物業管理服務的真實寫照。不管是物業公司管理服務,還是業主自治和社區代管,總有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業主個人素質決定了小區的整體文明程度。個人素質包括文化素質、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而在一個小區幾百上千戶,社會公德尤為重要,沒有公德的人,他永遠溶入不了社會的大大小小的團隊。
二是有一個質優環境美的樓盤,也就是開發商的定位,如果房屋質量好,環境優美,業主住進去沒有那麼多住房的鬧心事,業主自然心寬氣暢。
三是有一個好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物業公司會科學管理,懂周到服務,把業主視為朋友,物業那些事沒什麼大不了的,業主心滿意足,一片祥和,想不和諧都難。
以上是自己的一點看法供業主參考。
對於樓主提出的自已自治一個單元還管不了,跑到網上問咋辦?咋辦,回到你那單元,召開全體業主會,問大家咋辦。大家形成共識,白紙黑字業主要籤,一個不能少,而且先付款後服務。若達不成統一意見,那就讓他亂下去,亂到一定程度時物極必反的方法都有了。
美侯王666
這個問題一看就是北方的老小區,在北方,這樣的社會問題很多,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淺談幾點看法:
第一:破而後立,即每家各自安裝智能水電氣表,從管理條例找依據,這樣交費的可正常使用,不交費的被停誰也不怨誰!
第二:自己解決,北方供暖,城市化進程加快,供暖單位壓力巨大,加上距離遠近、管道老化等原因,就算正常使用體驗感也不佳!現在水、電暖技術成熟,自己安裝,費用不高,使用方便,無須受太多影響!
第三:解決根本,樓長收費管理物業,原本是上世紀形態,早己跟不上社會發展,早該變革!(我這邊很少了,只能推薦)。
建議:針對獨棟無業委會,由專有建面共同制定規則共同遵守,簽訂規約,選一人管帳,實際物業管理(衛生)聘專人!
針對開放式小區,建議依法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共同制定《規約》確定小區管理模式!致於物業外包還是自治由業主決定!依法依規,對所有人有約束力!
第四:公平公正管理,業主享受權力,承擔義務!做好法規宣傳,達成共建家園目的!否則無權可享,義務可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其承擔!
總之:業主買房是業主,只是小家;業主關心、支持小區建設,小區和諧,是家園,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
戀茶君茗韻添香
收費本身就不對,沒有人要求你必須管理小區,物業公司可以走了,我們小區一年就有120塊錢的衛生費,別的什麼都沒有,都挺好
用戶266062924
題主把違法無賴當理講:
1.樓長是代表業主利益的,憑什麼給物業當差。
2.最高法關於審理物業糾紛解釋:…法院支持業主可絕交物業費。物業可以到法院去起訴。
3.物業沒權利停水停電停暖氣。
用戶66725737851
物業有什麼權利停水停電停暖氣!真是霸權主義!
氣泡111
從古到今,無論中外,凡收費服務的企業個人,你聽說有收不上錢的嗎?有人不交錢嗎?當今各國,無論窮富,千行百業,唯聞中國物業收不上錢,豈非咄咄怪事?
難道物業人士大罵業主刁民,罵對了乎?
餘與吾
遇到不交物業費的無賴,物業可能還有辦法,業主自已去找業主就六神無主,黑物業的多為欠費的業主,沒事就找欠費理由。
用戶5180721706135
物業是專業的公司?連物業費都收不上來,還專業? 物業對暫緩交納的業主要耐心聽取意見,認真改進工作。每年進行業主滿意度調查,達到80%以上。公佈賬目,接受監督。 再進一步,請求業委會督促限期交納。 下一步,公佈欠費樓號、面積、金額。呼籲大家監督,並說明個別不交佔已交業主便宜。 請求居委會、街道對業委會進行指導,落實條例規定的督促責任。 還可發律師函。 最後法院起訴,勝訴概率很大,或打個七八折。 這一圈工作哪個物業公司認真做了?!
打抱不平119
誰請的物業找誰要。中國消法規定:強買強賣犯法!!!
用戶9858852285575
任何形式,任何人幹,都有不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