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一個離異女人,她擔心若干年後我把房子給我女兒,要求我把房子過戶給她,還有必要談下去嗎?

Jack1117


大半夜的了,還是直接了當,一針見血說吧,繞圈子也沒意思!

既然你們之間,她把你的婚前房產作為保障,並怕你給了法定應該繼承的親生女兒,以此過戶給她,我很清楚的告訴你:不能跟她談情說愛了!

但凡男女(專指二婚)以物質條件為基礎,談婚論嫁,特別是以不該給予他(她)的那部分為要挾條件,一概飛了他(她)!

要瘋啊!盯人家孩子的財產幹什麼,太無理了!這種人都不知道自己吃幾碗乾飯,別說帶個兒子,就算她是初婚嫁給你,在你有自己子女情況下,都不能要求你把婚前住房過戶給她!太貪心了!

但是,即便你沒過戶給她,如果你的身體不如她,將來這個住房也不完全是你女兒的。所以你自己一定考慮好。不要把你和前妻辛辛苦苦積累的房產,給予外人的後代。

建議:你有大子女,二婚考慮是否進行婚姻登記手續,自己琢磨!


萍姐ai生活


她有沒有孩子,及財產(主要是房子),你沒有說。而這兩條非常重要。

我是二婚,說一說我的情況以及看法。

我14年協議離婚,淨身出戶。當時有三套房子,離婚時約定所有財產歸女兒,前妻可以居住及受益至百年後。因為當心她再婚對財產會有影響,所以沒過戶。

我現在的妻子比我小十幾歲,結婚時她已曉得我一無所有了。同時也曉得所有房產都在我名下。

我們17年又生了個兒子。

我在兒子還未滿月時就寫了一份東西(一式兩份)交給了我妹妹和前妻。我現任不知道。大概意思就是:我百年後,我現任妻子不能代我兒與他姐姐爭房產。同時也跟她們說了:這份東西儘量不要拿出來,她沒爭,就等於沒這份東西。永遠不要拿出來。一是傷姐弟感情,二是兒子會恨我一輩子。

至於為什麼要寫這個東西:一是我怕自己會後悔,二是我年紀大了(50),而且身體一直不好。擔心走了還搞得兒女不安寧。

另外我也不是沒考慮兒子,我現任妻子是獨生女,孃家也算富裕,將來遲早是兒子的。雖說有點自私,但以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很難再為兒子創造財富了。也只能如此了。

不知我的這些對你是否有參考價值?


車要順著開


你說的若是真的,那麼哥用自身現身說法。哥O4年離婚了,O5年與現妻生活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即17年才領證。願意過就過,不願意就散夥。現妻帶一兒子,工作進我單位,結婚我操辦,住我的大一點房子,我和老婆住老婆的小房。但絕無過戶之說法。這樣說,她怕沒保障,你問她,二十年以後我動不了,你和子女把我趕出去會可能嗎?這種事多的是。另外,結婚真有那麼好嗎?其實不結婚還好些。還有寄望越大失望越大。有過一段婚姻,何必把這看得那麼重要。把自己的命根子交給別人,年輕誰怕誰,怕的是老了動不了怎麼辦,有一個窩就是爛在裡面至少還有一點自尊。至少再臭再爛是自己的家


老久1964


我姐的好友,男女青梅竹馬,因各種原因當時未能結婚,各自組織了家庭。近二十年來兩人一直地下交往,情深意切,商量好兒女上大學後,各自離婚,然後在一起不分離。前兩年兩位照約相繼離婚辦了婚宴正式結婚。如今剛過完兩年便離婚還斷絕來往。原因是一是因為孩子,兩個互相埋怨,你對我孩子不好只對自己孩子偏心;二是錢財,兩個都是中上層階級,但在錢上互相計較。原配再不好那也是同甘共苦一起走過來的親人,大家都不設防,二婚人心難料啊。


用戶4000356854734


分享一下我的觀點,我也是離婚,我前夫賭博賭輸了,欠屁股債,離婚的時候談好債務歸我造房子的錢,欠的錢也歸我,100多萬,現在還的差不多了,原先口頭有約定,房子產權以後歸我兒子一個人所有,房子的所有權在我名下,我要是再婚的話,我要是以後找個男的,他明顯要是有財產了,我也希望它寫進協議裡面,以後不管是他走了也好,我先走也好,都歸他的兒女,我這邊也歸我自己的兒女,兩個人重新生活,以後的掙的所有錢,兩個人以後走了以後還有剩下的兩邊子女對半分,不知道這個觀點好不好,我覺得這樣子避免爭吵,對兩邊的子女他們也放心


幸福的七女漢子


我也是離婚的女人,帶個兒子,自己有穩定工作,談了一個男朋友,沒結過婚,主動說買房子寫我的名字,我拒絕了,因為我不想讓他覺得我找的是飯票,而我和他以後也會有自己的孩子,他只要和我兒子像父子像朋友間相處即可,人不能太自私但也不能太包容,兩者相宜最好。


Universe18


如果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愛得死去活來的,非她不娶(一般太愛了就會變痴變傻,愛美人不愛江山的帝王也存在過),估計會把房子過戶給這個女人,以證明自己有多愛對方.

反過來,我是一個女人,我愛我男人可以連命都不要(往事很難過)。

我們第一套房子是在我生了我女兒之後買的,房子是家裡老人操心買的,老人問男人要不要寫我名字,我男人跟我說是要老人寫我名字的。最後,房本下來了,老人說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寫你名字了(孫女都生了,錢也給了小部分),房本給我看了一眼就收回去了,我也就看了一眼,心裡想,我才不稀罕呢,我愛的是這個男人。

後來在深圳買的房子,也沒有我的名字,當然這個房子是婚內買的,有時吵架,字據都寫了,房子我一套也不要,我只要孩子就行,男人不同意,捨不得.

又有什麼呢?

一個女人最大的保障是她自己,不是男人,不是房子。


紅豆綠豆茶


我們將來也是重組家庭。他有兩套房子爸媽留給他的,他一個兒子前妻有好幾套房子說好留給他兒子的。我啥都沒有沒房沒車沒孩子。說好結婚後我們自己住的房子倆人名字一起還貸一起生自己的孩子。婚前的房產都給他兒子。我們自己的孩子不要他婚前任何東西!我甚至不想要孩子!我自己有工作能力,萬一有孩子了我也會教會他養活自己的能力。我父母將來也會留給我和孩子房產。我希望自己的孩子把這些看淡一些。活的和我一樣不要太計較得失,開開心心的!


雪嬋1


我也來回答。

看了題主的問題,可以來分析一下這個女人的性格:

其一,她要求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可能是這個女人不夠自信,而你太優秀,怕失去你,房子過戶給她,是給她一個保障,以後就算有磕磕碰碰,你看在房子的問題上也不會離開她;

其二,這個女人太勢利,對跟你過日子沒有信心,讓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就是預備以後如果你們倆離婚,她也能從婚姻中撈到好處;

其三,這個女人對你女兒應該不怎樣,看題主的問題,這套房子應該是你的婚前財產,理所應當以後給你女兒,但是她要求過戶給她,是太自私的表現,只顧自己,不顧你的女兒;

其四,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結婚後你們都是一家人,應該拿出能夠跟你認真生活的態度,如果只是看你的房子,那就是態度不端正,時刻想著後路。

綜上,建議你可以堅持婚前財產公證,如果女方不同意,個人認為不必要繼續談下去了,換一個安心生活的女人談。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火星毛毛蟲


講個真事給你聽,然後你自己判斷。我爸,續絃還帶了一個孩子。疼那孩子賽過我們,也被忽悠買了套房子在那孩子名下。後來他老了,需要照顧了,被人家母子趕出來了。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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