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對頂風違紀者當頭棒喝

(特約通訊員詹建平)“經查,劉河鎮幹部陳某為自己操辦生日宴,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3500元,給予其留黨查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全額收繳……”1月6日,蘄春縣紀委向全縣發出《關於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蘄春縣持續開展從嚴治黨,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對少數黨員幹部頂風違紀,不收手,不知止實行“零容忍”。該縣漕河鎮大路鋪村黨員幹部管某節日期間先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香菸、青魚、紅包等,經查實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全部收繳。

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違反財務規定等違紀行為,一經查證,決不放過。蘄州鎮潘灣村假借黨支部“三會一課”名義,違規發放黨員交通補貼15300元,縣紀委對該村主要責任人予以黨內警告處分。

針對通報的典型案例,縣紀委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對黨員幹部的警示教育,堅決糾“四風”;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開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補貼、景觀面子政績工程過度化、整治節日病等專項督查,持續推進黨風政風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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