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發展後續產業 易地搬遷就業帶貧減貧成效突出

——榆社扶貧培訓就業中心(扶貧車間)帶貧減貧紀實

  近年來,榆社縣委、縣政府著眼於全縣貧困面大、貧困發生率高、“邊遠散小”深度貧困村居多、“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問題突出的特殊貧困現狀,自我加壓,積極作為,將易地搬遷作為全縣脫貧攻堅的重要路徑和關鍵性舉措,堅決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截止2019年11月,共實施4029戶、9614人搬遷任務,佔到晉中市搬遷人口的三分之一,完成9個集中安置點主體建設任務,是榆社歷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搬遷安置。

  為了落實好這項惠民工程,實現農村貧困人口“搬的出、穩的住、有崗位、能增收”,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扶持,企業帶動、社會參與、群眾作為”的基本思路,圍繞各鄉鎮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作,以建設培訓就業中心或就業實訓基地為主要形式,積極培育發展後續產業。全縣9個鄉鎮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發展了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成為搬遷貧困人口就業、增收主渠道,有力的助推了榆社縣脫貧攻堅。

  一、工作措施紮實有力

  (一)加強領導,統籌推進。為全面推進榆社縣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建設,切實做好搬遷人口就業增收,在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以鄉鎮為主導,提出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發展規劃,扶貧、住建、工信、人社、財政等部門協同配合,統籌推進實施,在全縣規劃建設的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共5處10個車間,形成了以鄉鎮為實施主體,工信局牽頭負責規劃和業務指導,住建局負責建設指導,扶貧辦、財政局統籌資金安排,人社負責就業培訓的工作機制,有力推動了全縣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的建設發展。

  (二)政策支持,規劃引領。解決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就業增收,關係到搬遷群眾的後顧之憂。在工作規劃建設中,一是財政加大扶貧力度,統籌安排全縣扶貧資金,累計投入車間建設資金2775萬元。目前,箕城(6個)、雲竹(1個)、社城(1個)、河峪(1個)共4處9個車間全部完工並投入運行。二是開展就業培訓。縣人社局積極組織開展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人員培訓,累計培訓912人,就業634人,投入資金274.35萬元。三是強化規劃引領。為提升整體發展水平,我縣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全縣5處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規劃進行了提升優化,解決了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在發展中的設施配套、整體效果及長遠規劃問題。

  (三)主動招商,全社會參與。在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實施推進中,一是全力抓項目招商。以鄉鎮和縣工信局為主體,主動出擊,通過各方渠道、利用各種資源開展招商活動。其中縣工信局利用落地我縣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園的河北雄縣企業,多方聯繫河北企業,並多次赴雄縣開展招商對接,成功引進了榆社縣鑫聚隆發展有限公司手套加工和榆社縣盛祥箱包加工廠箱包加工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箕城鎮引進福建、榆次等地考察招商,引進了服裝加工企業—山西森宏服裝有限公司、榆社縣久冠服飾扶貧有限公司;社城鎮引進了服裝加工企業—山西誠安恆世備裝服飾有限公司。二是發動社會力量參與。通過就業培訓扶持,引導本地企業發展扶貧車間,其中城區管委會引導社會企業舉辦了榆社縣箕城鎮通達針織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毛衣等針織品的加工銷售。北寨鄉利用北寨以北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自身優勢,發展醋泡黑豆加工等,全縣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呈蓬勃發展之勢,有力助推動了全縣脫貧攻堅。

  二、帶貧減貧成效突出

  (一)為貧困群眾補足了“精神之鈣”。一是貧困群眾的觀念發生重大變化。由於生活環境的改變,就業崗位的增加,群眾的思想觀念發展了很大變化,小農意識也隨著城鎮化的步伐加快而改變,昔日“農民”變成了“產業工人”。二是自身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在全縣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作中,堅持遷出地與遷入地同步發力,打造轉移就業、車間就業、居家就業、公崗就業“四種模式”。易地扶貧搬遷解決了居住及生存環境,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則解決了貧困人口的就業增收問題,做到“勞者有其崗、勞者有其技(智)”,真正實現了精神上的脫貧。

  (二)貧困人口增收效果明顯。全縣規劃建設的10個扶貧培訓就業中心(扶貧車間),已投運6個,目前共吸納就業627人,其中貧困入ロ327人,人均工資1600元,實現穩定脫貧的效果。箕城鎮還有3個扶貧車間即將投入運行,近期可安排就業人口500餘人。隨著貧困人口觀念的轉變、現有貧困人員就業帶動和扶貧車間生產規模的擴大,將帶動更多的貧困人口加入到扶貧車間中去,不斷提高帶貧減貧效應,讓更多貧困人口拔掉“窮根”、摘掉“窮帽”。

  雖然就業實訓基地(扶貧車間)從實施到現在僅一年半時間,但引進了榆社以前沒有的服裝、箱包、手套等勞動密集型企業,豐富了榆社工業產品,擴展了工業發展領域,更有效地帶動了就業,極大推動了全縣產業工人增長速度,更保障了貧困人口穩定增收、穩定脫貧,成為我縣脫貧攻堅產業扶貧一大亮點,為全縣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出了較大貢獻。(衛奎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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