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城區自2020年1月18日零時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鞭區內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現將黃州區“禁鞭”督察組近期查處的違規行為公開曝光如下:
禁鞭範圍內違規儲存行為
1月20日,”禁鞭’督察組對路口鎮、堵城鎮、陶店鄉、禹王街道等禁鞭區內鞭炮經營零售店進行突訪檢查,發現有20餘家零售店庫存鞭炮存在尚未回收或回收不徹底的問題。
回收不徹底的鞭炮主要是零散拆封鞭炮和陳舊鞭炮,這些零散拆封鞭炮和陳舊鞭炮數量較為巨大,僅在路口鎮、陶店鄉禁鞭片區檢查的8家經營店共發現130餘件,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經營戶自身也無法妥善處理該事宜。
禁鞭區零售商庫存鞭炮
禁鞭區零售商陳舊鞭炮
禁鞭範圍內違規經營行為
1月20日,禹王街道楓香橋村某零售店無證經營鞭炮。
1月20日,禹王街道佔崗村吳某、堵城鎮龍王村胡某沿店擺放鞭炮,“禁鞭”督察組已督促其進行清理和整改。
“禁鞭”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督促各鄉鎮嚴格按照市區兩級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進行“禁鞭”宣傳,不得私自擴大禁鞭區範圍;將進一步與鞭炮公司加強溝通,就禁鞭範圍內經營戶的庫存陳舊鞭炮(如黃岡市黃州區路口鎮某副食店庫存了32件2018年生產、2019年進貨的鞭炮)和散裝鞭炮能否回收進行商談;今後一段時間,還將對禁鞭區內各地違規行進行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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