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三,男朋友家要買房首付差錢,跟我爸媽借,但我家只有父親一人打工,該跟父母開口嗎?

lucky小默


不夠可以先不買,或者去借!只要你不嫌棄男朋友家!你自己都說家裡就父親一個人上班咯!工資多少,看你這為難的樣子,應該父親的工資夠開銷,剩餘不多吧!你是不是怕,男朋友家全額出首付,自己又沒出錢,自己嫁過去抬不起頭!還沒結婚,就想著拿父母的辛苦錢補貼男朋友啦థ౪థ說實話,姑娘,你自己的錢,你想怎麼貼沒關係,但是為自己父母著想點,讓他們多留點錢!以後你會知道,自己父母有積蓄,遇到他們生病的話,你會輕鬆很多很多!


愛生活感悟


我家兒媳婦結婚了,而且已經有一個孩子了,買第二套房的時候首付差三萬實在湊不上了,那麼難都沒想找親家借,後來親家從他大女兒那裡聽說二女兒買房差三萬,立刻就給轉過來四萬,象你這種還沒結婚,只是談朋友,對方父,母就向你家借錢,可見其人品不怎麼樣啊?肯定是個能算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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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同樣是大三,她一天忙的腳不沾地!你還有時間談戀愛?她暑假去支教,現在打算又考教師資格證。八月十五她一個人在宿舍只吃了一個月餅還是同宿舍的女孩給的!視頻的時候她強忍淚水!她知道家裡沒錢!一個手機用的都是她考上大學時候我哥哥買的!現在都不能用了!這次暑假支教回來後,我和我姐湊錢給她買的!你一個女孩子不好好唸書?你腦子吃屎了嗎你?不體諒父母!


舂暖花開34


本人大三,男朋友家買房首付差錢,開口跟我爸媽借錢,但我家只有我爸一人打工,我該開口向爸媽說嗎?

女孩子你根本沒有必要向你爸媽開口,如果開口借給他們了,後面的麻煩事多著呢?

因為你想啊,你們現在還是學生,大學還沒有畢業,你們年輕人的戀愛觀存在很大的變數,可能沒等到你畢業,你們的戀愛關係結束了都不一定,到那時再討錢就麻煩了。再則男方買房連首付都得東借西借,以後哪有錢還你?再說男方買房是天經地義的事,哪有連首付都得向女方借的道理。

建議你千萬不要回去向爸媽開這個口,敢怕你爸媽有錢也不要開口,何況你家的經濟並不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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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男的,但是姑娘只能說你太傻啦!我以前讀大學的時候談戀愛那也叫轟轟烈烈,我當時也以為那就是我值得一聲照顧的女人(偷自行車養她那種)!但是畢業她還是多關心我的,知道我壓力大跟別人走啦!我想說的是啥子呀大學的戀情百分之90都是狗屁戀情不管男女![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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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在讀大學就找對象,太急了點。我告訴兒子,好好讀書,現在哈工大研究生畢業,過幾天參加國考。我們是傳統家庭,也是南方人,工作安定後再找,以免傷害別人,我們很現實的,找一個姑娘,工作穩定,父母親同城,有社保醫保,有自己的住房,與父母,岳父母分開住,婚房我們全額出,我們有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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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是扯了證在考慮買房如果需要你這邊付錢或者向你爸媽借錢的話。我身邊有朋友和男朋友一人出來一半買房然後分手了。結果貸款又辦下來了。貸款掛在男方名下女方要房子吧,又沒辦法過戶只有全款還完還要2年要才能辦。房子給男方吧。男方又拿出不女方付的那部分錢。還好雙方金錢上能扯清楚。


請喊我佳佳妹


荒謬,證都未辦,主意打到你父母身上去了,還好意思說你大三,讀書二字被你猥褻。掛羊頭賣狗肉的大學生將來就是叫花子,激烈的競爭機制會讓很多傻逼不知何去何從,讀書靜不下心來好好學習,成天談情說愛,甚至偷吃禁果,竟然那麼多大學生患艾滋病,可悲。年輕大學生是國家棟梁,天空中的太陽🌞被這些人渣玷汙,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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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朋友,在親在近你們也沒有結婚。你現在還是個末知數,你敢張口問家裡嗎,就說家裡同意,你能保證你男朋友一定娶你為妻嗎?你能保證這錢還能要回來嗎?別讓油糊了心,這不是個正常現象。結了婚讓踹了的有的是,別搞的賠了夫人又折兵。替你家父母多想一想,他還在打工受罪,萬一你給要不回錢,你家人就得跳江尋死了。況且這個男友還是個男人嗎?一個大老爺們打上感情牌,為難你的女友,你不知道她的家境嗎?這話也能說的出口。別玩兒小心眼兒,這是熱戀中的男女準備AA制購房。如果女方能向父母借到錢,哪麼就結婚,如果借不到,結局就是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草》


一輩子焊工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實際上你自己心裡最清楚,只不過想聽一聽別人怎麼看而已。作為旁觀者,我談談我的看法:你沒有必要和父母開口,可以直接告訴男朋友和他的家人,有錢就買沒錢就不買。為什麼呢?

因為這是你男朋友家買房,你和他們是什麼關係?你只是他們兒子的女朋友,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你都沒有義務為他們提供資金上的支持;即使是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但你們還沒有確定婚姻關係前,這是男方家裡買房子,為了產權上的清晰,這時候你也不應當介入其中;假如是男方開口借你家的錢,問題是象你說的你們家也不是多麼富有啊!在自己家還很緊巴的情況下,你自己沒有經濟能力,再向父母開口顯然也是不合適的,因為男朋友家完全可以從別處借貸解決這個問題;更重要的一點,說白了,在大學時期的男女朋友關係,並非是十分確定的男女戀愛關係,這種關係具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假如為了這些事情到那時糾纏不清,確實沒必要、不值得。

前幾年我就遇到過這麼一件事:2016年的時候,我們系統雲南分公司的一個同事找到我,讓我從當地找關係,協調他兒子與兒子的女朋友之間經濟糾紛問題。我這個同事的兒子和他的女朋友都是山東一所大學的同學,在校期間確立了戀愛關係,期間女孩的父親生意上需要資金週轉,同事的兒子先後借給女方家七十多萬元,說好一年之內就能還回來,但因女方家生意一直沒有起色,遲遲沒有歸還。男孩、女孩本來約好畢業後去雲南生活,在畢業後的第一年女孩考上了山東本地的公務員,女孩的父母本來也不希望女兒嫁得太遠,這樣他們的關係就算黃了。男方在借錢時也沒讓女方打借條,女孩一直態度不錯,但女孩的父母卻躲著不見人家。我的那個同事已先後來山東三次了,乾著急沒辦法,也不能打官司,只能象打游擊一樣和女孩的父母耗耐力。可是,想一想從雲南來山東,不僅耗時耗力耗神,光路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其心情可想而知!

所以,男女戀人雙方在未結婚之前,在經濟上還是清爽一點好,這對雙方都有好處。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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