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半路夫妻(都有孩子),如果在百年之後,是和原配葬在一起還是和現任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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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半路夫妻(都有孩子),百年之後,是和原配葬還是和現任葬?

按我們這裡的風俗,再嫁人了,就是別人的媳婦,不管有沒有孩子,百年之後都不會讓她和原配葬的。

雖然這是風俗,我個人還是認同這個說法的。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再婚了,就是合法夫妻,和原配已無關係。選擇和現任結婚,相信彼此是有感情的。在後半生,互相照顧,相伴到老的是現任。在去世時陪著你的也是現任。如果百年之後還要跟原配葬一起,你把現任當什麼了?

所以,我認為半路夫妻百年之後,應該和現任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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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茂的娘


說起這事各家有各家的做法,說兩個家的事吧!

第一個是我的鄰居,他姑姑年輕時給人做了填房,就是老頭的媳婦死了,她嫁給了老頭,老頭七個兒女,最小的剛回走,我鄰居的姑姑不能生養,就把老頭的兒女當成了自己的孩子扶養,三個兒子都長大成家了,過得都不錯,工作也很好,女兒們出嫁後日子過得也都好,這老太太又幫著兒媳婦帶大了孫子,本來到了享福的時候,老頭先她去世了,老太太自己過了幾年後也去世了,老太太死後,老頭的兒女說什麼也不許老太太埋在老頭的旁邊,連進墳塋地都不許,老太太無兒無女,沒辦法,只能在墳地外選了個地方,安葬了老太太。

還有一個是我女兒同學的奶奶,老太太前夫死了,留下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老太太嫁的老頭沒孩子,老太太帶過去三個孩子,又給老頭生了個兒子,前面老頭去世了,老太太給老頭生的兒子沒有讓先前的哥哥姐姐去弔唁。現在老太太跟先前的兒子一起過,他們家現在就為了老太太死後和誰葬一起鬧,最後先前的兒子妥協了,說可以剪一縷老太太的頭髮,葬在老太太前夫墳裡。


我愛我家87311247



二婚半路夫妻,而且都帶有小孩,百年之後,女方應該埋在原配或現任那裡呢呢?我來說一說我的看法吧。

如果你們都是離婚,結婚後,你們雖是二婚,但卻是唯一的合法夫妻,所以百年之後應該埋在現任的這裡,別無選擇。

如果你們都是喪偶,各自都有原配的骨屍在那裡,如果你和現任的孩子不加阻攔的話,就應該你回到你原配那裡,他回到他原配那裡,這樣也就是各有所屬,結局圓滿了。

如果他是離婚你是喪偶,這樣的情況,關於葬在那裡,你們應該有個約定的吧。如果是活嫁死不嫁,你就要回到原配那裡,與他合葬。如果沒有約定,你和現任的孩子願意你留在這裡,那還是留下比較好,畢竟你們現在是合法夫妻。如果你和現任的孩子同意你走,當然還是回到前夫那裡。二女侍一男,畢竟是不太好的。

如果你是離婚他是喪偶,那你百年之後,因為是離婚,那你肯定是回不到前夫那裡了。那就只能埋在現任這裡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個看二婚的媳婦是什麼樣的人品吧!人品不好,全村罵的二婚媳婦會得不到當地的葬禮,因為全村不答應。

我的後媽就是一個例子,我見她應該不超過五次,沒有討厭她,也沒有喜歡她。因為她沒有對我怎麼樣,我們都長大了,她也不敢對我怎麼樣。反而跟我爸沒話說,我也兩年沒給過他電話了。

我小姑子和奶奶都討厭後媽,因為有了後媽我爸連我奶奶都不要了,還有村裡人都不歡迎她,他們發話,如果我後媽死了,別想葬在這個村裡。只是聽說她不會做人,惹是生非。我只是聽聽,但我不管他們的事,由他怎麼樣。

我爸有交代,他死後,他葬中間,一邊我媽,一邊後媽。我說你想多了,你死後輪得到你說話嗎?😄😄

有些人就是愛找茬,後媽太善良無緣無故被村裡人罵??還是你們就是後媽維護自己??

輪不到小姑討厭?後媽太善良無緣無故被小姑欺負??

我沒見過她幾次面,沒有和後媽相處過,沒有討厭她,也沒有喜歡她。有些人非要說我對後媽怎麼樣??這些人是不是有精神病找茬??

我說了很清楚,我只是聽村裡人說後媽怎麼樣,聽奶奶說,聽小姑說,聽親戚說。沒人說給我聽,我什麼也不知道。況且她也沒對我怎麼樣?我討厭後媽什麼呢?是我爸要娶她的,關後媽什麼事呢?

為什麼只討厭我爸?你們有經歷過我們的經歷?有了解過我的家事嗎?你知道我爸怎麼對我媽的嗎?你知道我爸怎麼對我們兄弟姐妹的嗎?

什麼叫冷漠無情?你媽病的時候,你爸一毛不拔不給你媽治療,不照顧你媽,天天去賭博,這叫有情有義??你爸吃喝嫖賭,賭輸對你們兄弟姐妹拳打腳踢,這叫有情有義??你沒有經歷過別人的經歷可以隨便妄自評論??說明你們是二奶,也是吃喝嫖賭暴力的不孝之子。


3靜思己過3


我小姑姑因為夫妻吵架最後服毒自盡留下一歲表哥二歲表姐!第二年姑父娶了個老婆!表哥表姐奶奶和叔叔他們帶大的!後媽好不好我作為晚輩就不評論了!我小姑姑之前是一個人的墓地!去年小姑父去世了!然後他們那邊最後決定以後三個人葬一起!姑父在中間兩任妻子一左一走!只聽大人說最後我小姑姑變成小的了,具體哪邊是小我也不懂!他們家人商量好了我們外人也不好多嘴!反正我是挺難理解的!這麼多年都一個人了也不在乎以後是不是一個人葬在一個地方吧!


天使之戀丹妮


說說我家的事,我媽年輕時不顧家人的反對執意嫁給我爸(當時他患肺結核病是治不好的)生下我(女)和姐,在我七十天時我爸病逝了,他們在一起生活最多三、四年吧。二年後我媽改嫁生了一個妹妹,繼父是離異的,與前妻育有三個兒子。組成新家庭後的二十幾年裡,他們感情一直很好,八十年代末繼父病逝,當時媽媽還不到五十歲這麼多年她都一個人生活,現在媽媽歲數大了交待後事願意和繼父葬在一起,繼父的三個兒子沒意見,可我姐堅決不同意媽媽與繼父合葬,想著在媽媽百年後與我爸(原配)合葬。現在我媽和我姐為這事幾乎翻臉,我的意思是尊重媽媽隨活人心願,可我姐說我和她不一條心,請問各位網友你們是什麼意見呢?


淡定從容007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確實有點難度,因為再婚家庭的情況一般都比較複雜,比如幾十年前我與原配經過幾年的爭吵之後,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分道揚鑣了。而後來的繼配又因病去世了,現在的配偶則是續配。如此一來就面臨著將來與誰合葬的難題,如果與原配在一起的話,那不僅是我最為反感的,而且假如真有什麼靈魂的話,那麼即便死後我的靈魂也將無法安寧,而這繼配與續配在與我結合之前,又都有著各自的亡夫,這樣一來,不僅使我無法與其中的任何一個合葬在一起,而且她們的子女們也不方便那樣做,所以最終我只能把自己的遺體捐獻給醫學院,讓醫科生們練刀去了,因為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好在我還是個無神論者,否則試想若干年後,我只能做一個孤魂野鬼,在荒蕪的墓園中,在沒有人陪伴的情況下,默默地度過一個又一個悽慘、孤寂而又寒冷的漫漫長夜了。如果在舊社會的話,也許還能好些,因為在舊社會那種男尊女卑的狀況下,哪怕是在另一個世界裡,男人也會比女人略好一些,比如魯迅在《祝福》中描述的祥林嫂就是例證,由於再嫁的原因,祥林嫂不僅經常遭到眾人的嫌棄與白眼,而且將來死後也會面臨著許多麻煩,於是柳媽就開導她說,你當初還不如一下撞死算了,你想想,將來你到陰司去,你那兩個死鬼男人都要爭你,你跟誰去?閻羅王也沒辦法,只好把你鋸開,去分給那兩個死鬼男人,祥林嫂聽罷,臉上的神情便有些惶恐不安,於是柳媽又建議她到村子西面的土地廟去捐一條門檻來贖罪。於是祥林嫂便把她在魯四老爺家數年來做傭工所掙下的錢,全部換算成十四塊鷹洋,到土地廟去捐了一條門檻,以便讓千人踏,萬人跨來贖去這一女嫁二夫的罪過。不過仔細想想這事,古人也真能胡扯,倘若把一個完整的人體,從中間縱向的鋸開,然後一分為二,那麼內臟又將如何處理呢?即便像豬肉那樣處理得乾乾淨淨了,並且在雪白的臀部蓋上藍色的三角形檢疫印章,可那倆個死鬼男人整天各自守著半片豬肉似的半個女人,又會有什麼意義呢?


FUXI羲裔


哇塞,頭條什麼問題都提😳,如果你五十歲以後,再婚,百年之後可以和前妻或前夫葬在一起,但是我覺得你要是30歲離婚之後都各自組建家庭了,還是不要在一起了,為啥年輕的時候要離婚了?那肯定是兩個人有了什麼矛盾,難道死後還要葬在一塊兒?想想這也是挺心塞的,孩子們都成家了,老了互相做個伴兒,前妻或者前夫都死了的了,死後還是和原配葬一起吧!


轉眼已十年


二婚半路夫妻(都有孩子),如果在百年之後,是和原配葬在一起還是和現任葬在一起?

答:我曾經回答過類似的問題,我現在還是堅持我的觀點,那麼,二婚半路夫妻(都有孩子),如果在百年之後,是和原配葬在一起還是和現任葬在一起呢?我的答案依然是,要和現任葬在一起。我的理由是什麼呢?我的理由如下:

一、《婚姻法》明確規定,我們國家實行一夫一妻制度,不得重婚,重婚違規違法。作為女人,前夫死亡的,從前夫死亡之日起婚姻關係即便宣告結束,女方恢復自由。假如是離婚的話,從人民法院宣判之日起,婚姻關係算是結束,女方恢復自由。無論雙方有還是沒有子女,婚姻關係的存在與否,與雙方有沒有子女沒有任何的關係。女方如果一直到死亡不再婚的,女方死亡以後,女方理應被埋到丈夫家祖墳裡面去。這裡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如果男女雙方是離異的話,離異以後女人一直到死都沒有再找對象。這種情況下,子女們完全可以依據當事人的意願,根據族人宗親老人的意願,根據女人孃家人的意願,結合子女們的情況,把女人葬在男人也就是原配男人祖墳裡面去這個可以,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

二、如果女方喪偶,或者是女方離異以後,女方又重新結婚,也就是女人後來又再婚了。這種情況下,女人如果死亡,女人是絕對不能埋到前夫祖墳裡面去的。因為,無論有沒有子女,女人離異或者是女人喪偶以後,又再婚了,也就意味著女人的身份改變了。這個時候女人如果是在第二任,第三任,甚至是在第四任,第五任丈夫婚內死亡的話,女人死亡時誰是女人當時的合法丈夫,女人就應該埋到誰家的祖墳裡面去。這裡與有沒有孩子,有沒有子女沒有任何一點點關係;

三、有人質疑,如果女人嫁給的這個男人,已經有過前妻,而且,男人的前妻早已經死亡的話,會不會影響女人入男人家的祖墳呢?答案是肯定不影響。即便是這個女人嫁給男人的時候,這個女人是男人娶到的第八個媳婦,也不影響這個女人入男人家的祖墳。假如這個女人在婚內,她嫁給的這個男人先女人一步死亡的,女人如果再嫁的話,那麼,女人就要葬在最後與之結婚的男人家祖墳裡面。如果男人去世以後女人沒有再嫁人的話,那麼,這個女人肯定是埋葬在這個男人家的祖墳裡面去的。總之,女人取葬入她最後一個合法婚姻的男人家祖墳。這是對法律的正確解讀,也是對人性人情的正確解讀。人死亡以後到底埋葬在哪裡的問題?基本就是這麼一個原則,我們這裡只是一個說法而已,其實,至於人死了以後究竟埋在哪裡好?1、方便人們祭拜;2、尊重本人意願;3、根據子女情況;4、根據本地風俗習慣;5、人死如燈滅,別想那麼多。

我是桂芹姐姐。喜歡我文章的話,就請關注我。我將持續為您講述情感方面的問題。成人之美盡心竭力,關注情感排憂解難是我的宗旨。希望大家和我一起互動,我們的目在於找出問題的原因和癥結所在,讓當事人從中受到啟發。謝謝!










桂芹姐姐


任何一個人,有三個自己不能選擇的事。第一個是自己的父母,第二個是自己的出生地,第三個是自己死後的葬身處。

所以這個問題核心是二婚人死後,是與前妻(或前夫),還是與續妻(或續夫)誰合葬在一起的。

對於和誰葬在一起,首先著重看死者的遺囑,若遺囑有指定,那就按遺囑辦理。其次,若死者生前沒立遺囑,由雙方子女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一致來解決。這是最理想也是比較和諧的方法。第三,若雙方子女難以達成一致,只有上法庭,通過法律來裁定。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為死者打官司,對死者來說有失恭敬,也不符合活著的人的利益。

總之,天下事,以和為貴。多一個人多一條路,傷一個人就堵了一扇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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