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王潤生獲刑11年6個月,共騙取30餘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王昱倩)假律師王潤生案有新進展。今日(22日),根據巴彥淖爾日報報道,王潤生犯詐騙罪、盜竊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獲刑11年6個月。案發前,王潤生曾代理“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一審作罪輕辯護,後其假律師的身份被戳穿。

假律师王润生获刑11年6个月,共骗取30余万元

宣判現場。圖片來源: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

根據巴彥淖爾日報報道,1月20日,烏拉特後旗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經審理查明,王潤生的真名叫李萬濤,2001年6月,他通過他人從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街派出所辦理了以“王潤生”為名的虛假戶籍信息。2003年,李萬濤又從網上購買了以“王潤生”為名的假的青島大學法律本科畢業證,並利用該證騙取了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成為了巴彥淖爾市臨河區148法律服務二所的一名法律服務工作者。

經法院查明,在成為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幾年內,李萬濤逐漸發現律師代理費收取得更高,遂產生了通過律師身份騙取代理費的想法,於是在2015年3月,他從網上花600元購買了以“王潤生”為名的假的山東省青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及律師事務所函。

2015年8月23日至2016年11月13日期間,李萬濤以“王潤生”為名虛構律師身份,先後以該假律師身份代理了呂某某、周某某、李某某等17人案件,騙取錢財共計9.78萬元,在此期間,李萬濤又用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接受被害人吳某某委託,代理吳某某訴溫州某有限公司工傷糾紛一案,該案經調解達成協議後,李萬濤對吳某某謊稱溫州某有限公司未支付賠償款等理由取得吳某某信任,騙取了溫州某有限公司支付給吳某某的賠償款21萬元。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十多年前,李萬濤是一名司機,給內蒙古一家律所提供租車服務,後使用假律師身份代理案件,其中比較著名的是“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此案中,李萬濤為王力軍一審作罪輕辯護。談及一審開庭的情景,當事人王力軍說,其辯護人(李萬濤)大概只說了5個字,“無意識犯罪”。隨著案件再審改判王力軍無罪,李的假律師的身份被戳穿。

烏拉特後旗法院經審理認為,李萬濤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30.7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李萬濤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2.6084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李萬濤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五千元。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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