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個縣需要供養多少官員衙役?

燭光一點


要知道,不僅是在古代,就算是當今生活中也少不了官員的存在,那麼官員的定義又是如何的呢?一般來說,官員指的是那些經過任命的、有一定等級的政府工作人員。在古代要想做官的話,要麼你努力學習參加科舉考試,要麼就是家裡有當官的,可以在官場上為自己謀出路,再者就是自己有錢,可以捐一個小官做做。

(古代官員)

相比於官員來說,衙役的分量就輕的多了,衙役指的是在衙門裡當差的人或者衙役,不管如何稱呼,他都不屬於一個正規的官職,通俗一點說,就是在衙門裡打工的人,他的工資也並不是由朝廷來支付,而是由招聘他們來的人支付的,一般是這個縣的知縣大人。

(清朝衙役)

至於,古代的縣到底供養著多少官員衙役?我就來一一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在古代,縣要供養的官員和衙役的數額是不一樣的,而且數量上差距還很大,我們就先從官員來說吧。由於每個朝代的縣所定百姓人數不太相同,這也就導致了官員人數的不一樣,不過再怎麼樣,每個縣的官員也都是那幾個固定的官職,只不過人數或多或少有點差距。

我們就按照清朝的縣來說吧,按照《清史稿》記載,一個縣設有:縣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無定員(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這些人都是吃官飯的,統稱為官員,是國家選定的為其工作的人,也就是說國家會給其發放俸祿。除此之外,縣裡還會有其他的不入流的官員,像巡檢,驛丞,教諭,訓導等一般因事而立,沒有定員。不過總的來說,一個縣的官員數量都會在10到20個之間。

(清朝衙役給官員牽馬)

再有就是衙役,衙役這個差事其實並不算是政府官員,他只屬於官方人員但並沒有官方身份,還沒有品級。在清代,是指專供地方州縣等衙門趨使的為其奔走的差役,衙役有內班外班之分,但不管其屬於哪一類,都是在民間市井招募的,屬於職役性質的義務職。雖然是一個很小的職位,也有自己傳承方式。



其實,衙役也有定額編制,即規定的數額,據記載,如清代大興縣衙役定額為:門子2人,皂隸16人,馬伕12人,禁卒8人,轎伕與傘扇夫7人,燈夫4人,庫卒4人,倉夫4人,民壯50人。如果按照這個來計算的話,那麼衙役的數量是107左右,但實際上衙役的數量要遠比這個多。通常情況下,小縣的衙役有數百人,大縣的話有上千人甚至數千人。但據清代曾任四川巴縣知縣的劉衡記載,他到巴縣上任時,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

(電視劇中的衙役們)

現實中很多人認為當今的官場腐敗,太多的官員其實就是擺設,拿著國家的錢,本身卻無事可做,以為古代官衙機構簡練,實際上並非如此,那往往是不計算吏員和衙役造成的誤解。一個數萬人口的縣,往往就要供養數百名吏員,上千名衙役,怎麼也不能說成是“小政府”。


小姐姐講史


中國古代一個縣裡能拿朝廷俸祿的體制內官員有:縣令、縣丞、縣尉、主簿、縣教諭、縣訓導、巡檢、典史。衙役的數量遠遠大於官員,我來重點聊一聊衙役。

衙役,是古代衙門中的差役,是衙門自行召集的當差人員。我們看古裝劇中知縣審理案件,總會時不時傳喚幾個衙役前來商議,正堂前也有手持水火棍的人列於兩旁,供驅使奔走差使。在看古代書畫、典籍的時候,我們也會發現衙役們的身影。那麼古代一個縣城會需要供養衙役呢?

首先,衙役的身份低於吏員,是沒有官方身份的。由當地官府募集,在衙門裡從事打雜、跑腿、站堂、緝捕、催差、徵糧、押解等體力勞動雜活,協助衙門公務的這部分人總稱為衙役。衙役在縣衙裡的身份就相當於臨時工。

在歷史早期,衙役是沒有俸祿的,由當地百姓按戶口出人充任,即無償服從勞役。據《志第一三十 食貨上五(役法上)》就記載了此舉:“役出於民,州縣皆有常數。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官給使令;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人,各以鄉戶等第定差。京百司補吏,須不礙役乃聽。”

到後來宋代王安石變法,對這一職役制度進行了改革:由原來按戶等高低輪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亦稱職役),改為由政府出錢僱人應役。也就是交錢免役,這就減輕了農民的差役負擔,之後的政府將百姓交的這部分錢用來從社會上招募差役,由本地人自願充當衙役,縣衙自籌發放俸祿。據《文獻通考》記載:“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間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遠者尤甚,特創免法。”這也就證實了衙役受此改革。

從宋朝開始,衙役就是衙門裡一種專門的職務。分為內外兩班,內班即衙門縣令的私人隨從;外班主要分為壯班、皂班、快班,壯班主要負責打雜工作,皂班站班,審問時威懾犯人,快班又分為馬快和步快,他們負責跑腿偵察案件、巡街守夜和催租賦稅等,他們也就是捕快。各班都有班頭,又稱頭役,負責統領本班。在《三俠五義》第五回就有:“包公隨後就出了飯鋪,尚未到縣,早有三班衙役、書吏人等迎接上任。”

對於衙役,清代的編制則是按照《服役全書》規定,一般州縣大致就數十到一百人,大縣則有上千至數千人。到後來皇帝下詔書,編制衙役不夠用,各地方官府也可自行增僱。衙役的數量就開始膨脹,遠遠大於編制了。一個數萬人口的縣,就有數百名吏員,上千名衙役。據嘉慶年間御史記載,浙江仁和縣和錢塘縣,衙役總數就達到一千五六百人。一個衙役手下就會跟有三四名白役(官署編外差役),一個府衙裡就會有數千名白役。正式編制的衙役,跟隨的白役更是達到了十人。四川巴縣的知縣劉衡到任後,縣內所在任的衙役就有七千多名。清朝的衙役役期只有三年,而大多數衙役為了免除徭役和儘可能步入仕途高升,也會居位不辭職。就造成了實際衙役數量是編制的十倍之多的局面。

但衙役的工資俸祿是非常低的,作為臨時工,每天的兩三文錢只夠吃飯,每年的工資都不到十兩銀。劉衡知縣到任一年後,因為工資實在頂不起吃飯,原先六千七八百多名衙役都辭職了,最後只剩下了一百人左右在任。大多數衙役其實都是依靠權力搜刮民脂民膏,依靠百姓供著“官爺”的小費來維持自己生活的。

總而言之,一個縣令治理地方按編制需要的衙役不過百人。後來根據實際行政需要,衙役本身承擔職務多樣化,人數入不敷出,衙役規模逐步擴大至千人。古代僅僅一個小規模縣城,就供養了很大一規模的衙役,造成了官衙機構冗雜沉重。


鄧海春


中國古代號稱“皇權不下縣”。這個所謂的“皇權不下縣”實際上是皇糧不下縣。

中國古代一個縣裡能拿朝廷俸祿的人一般只有這麼幾個人。即縣令(知縣)、縣丞、縣尉、主簿、縣教育、縣訓導、巡檢、典史。其中,縣丞在宋朝才出現,縣尉在元朝後就不設了。

那麼一個縣裡要正常開展工作,僅僅這麼幾個人是肯定玩不轉的,那麼怎麼辦呢?縣官得自己掏腰包找幫手。也就是所謂的三班衙役。具體又有內班與外班之分:內班是在衙內服役,如門子、侍役之類;外班又有壯班、皂班、快班等“三班” 以及糧差、仵作之類。衙役也有定額編制。如清代大興縣衙役定額為:門子2人,皂隸16人,馬伕12人,禁卒8人,轎伕與傘扇夫7人,燈夫4人,庫卒4人,倉夫4人,民壯50人。

但實際上的衙役數量,都大大超過了編制。一般來說,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通常,小縣有衙役數百人,大縣有上千人甚至數千人。據清代曾任四川巴縣知縣的劉衡記載,他到巴縣上任時,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這些人沒有品級,不拿朝廷俸祿,統統都得從縣官的俸祿裡分出錢來給衙役們開工資。

當然,按照明朝官員一個月7石白米來看,養這麼衙役簡直是不可能的,那麼怎麼辦呢?明朝官員的辦法是收糧的時候,臨壺一腳,撒到地上的算火耗,歸縣官自己所有,只有這樣才能勉強度日。到了清朝,縣官一年的俸祿僅有40兩銀子,養衙役同樣是靠各種火耗。

當然,白役是不給錢的,那麼這些人靠什麼活呢?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陋規。多數衙役的規費,屬於書吏和衙役分享。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規費或賄賂(例如,一樁殺人案,從勘查現場到審結案件,各種規費可達數萬錢)。

衙役辦差向當事人收取的車費驢費鞋襪費和飯費茶水錢都屬於“正常收費”,只是不準藉機勒索敲詐。捕役由於發案不規律,沒有案件時就沒有額外收入,所以主要從娼妓戶和宰牲戶收取陋規。這樣以來,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規費來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則規費花樣繁多而十分滋潤。有的衙役,這種陋規收入一年甚至有數千上萬兩銀子的進項。


傅斯鴻


現在中國每一個縣裡面都有很多的官員,即使這個縣比較窮比較小,也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各方面的機構人員一點也不缺少。其他的不說,光縣長副縣長再加上常委就10多個,下面的局長鎮長更是數不勝數。

那麼在古代的時候,一個縣的機構會有多少的官員衙役呢?事實上古代行政的區劃,是長時間演變而來的,我們現在常熟悉的郡縣制,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至少在周王朝的時候採取的是分封的制度,當時分封的是各大諸侯國。而當時分封的諸侯國非常的多,大的諸侯國也就幾十裡,小的諸侯國甚至不到十里。

這種小諸侯國自然也就用不著再設下一級行政機構了,直接由諸侯國的國君管理就行了。後來諸侯國之間不斷的進行戰爭和兼併,逐漸出現了一些大的諸侯國,例如人們熟悉的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他們的領土比較廣闊,所以下設了一些機構進行管理。不過開始的時候那種機構都不大成熟,一直到秦漢的時候形成了郡縣的制度,雖然名稱有所變化,但是實質性的東西還是那些,一直沿用到今天。

在古代皇權不下鄉,縣就是最低一級的機構,在一個縣裡有正式編制的人不會超過5個人。一般也就是縣令,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再就是縣丞相當於常務副縣長,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縣委常委,主薄相當於秘書長,教諭相當於教育局長。這些人是朝廷正式編制,有品級的,也就是傳說中的朝廷命官,從朝廷裡領俸祿的。其他的衙役都屬於是沒有品級的吏,是由縣令自己招募的,人數不等,往往看一個縣的財政收入水平負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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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哥聊史論古今


這個主要看縣的規模!大縣的衙役會多一些,小縣的衙役會少一些。比如宋朝的縣衙一般只有正副兩都頭,而當時的餘杭縣卻有六個都頭,單單衙役這方面的人員規模就已經是普通縣衙的三倍以上了。

一般來說當時的普通縣衙會有一名縣令一名縣丞一名主簿,這三個人是幹部編制的,帶有品軼的,可以有機會隨時升官並且調往他處。

縣衙設正副兩個都頭,縣衙監獄設正副牢頭各一名,各鄉設鄉正一名,各村設村正一名,各里設里正一名,這幾個職位是公務編制的,所以地方越大這些編制人員越多。

除了這些公務編制的之外還有事業編制的,比如縣衙會設師爺1~2名;縣丞以及主簿下面也會各有2~4名文書;每名都頭下面會有20名衙役,總共有40名衙役;監獄裡的牢頭下面有獄卒6~10名,這些都是帶事業編制的。

除了這些公務編事業編之外,還會有好多編制外的合同工,比如各鄉正里正村正下面還會有各種辦事人員,比如地保等這些人就是編制外的,這些人員就沒有辦法估算了。


優己


古代的事,我們知道不多,但從水滸中可觀一二,羅貫中先生是生在古代,應該說的比較實際吧,宋江只是個押司,說白了就是個律師。不屬於國家編制,所以不是幹郭,朱仝是都頭,能說是幹部,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了,縣官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他也是法院院長,因為他也要審很多案子。還有就是縣官的師爺,他相當於縣官的秘書和會計,以及參謀。例如晁蓋是里正,就象是現在的鄉長了。但不屬於官,史也不是。所以不拿國家的錢。

∴解放初期,國家幹部也不多,鄉只有鄉長,指導員,屬於長期發工資,每月三鬥米,委員們只有誤工補貼。到了人民公社,只有書記,主任,紀委書記,和若干名委員和秘書一名。幹事若干名。最多不超過十五名。大隊開始的時候只有3名,書記,主任,會計,後來增加了民兵營長但都不是幹部,屬於地方集資發工資的。

過去雖然幹部少,都很認真。幹起事情來真正是雷勵風行。不耽誤上級佈置的工作。那時候工作是很細緻的。小到夫妻吵嘴,地上莊稼。大到一年生產的按排。都是要做的。


安徽巢湖記憶


中國古代後期基本是行秦制。

基於大數據考量,按照一個縣城的衝疲繁難程度,把各種因素平均下來,縣衙編制內外人數與一個縣的總人數大致是十比一的關係。

也就是說,吃皇糧領財政工資,朝廷編制內的人數雖然很少,但是那些編制外,協助官府治理的人數卻不是一個小數目。

地方官初到一地,不僅要帶師爺長隨書吏,還要僱傭一批文書工作者,用來維持治理秩序和減輕自己的負擔。畢竟,個人沒有三頭六臂,行政事務繁雜瑣碎,不可能縣令親自出馬處理。

縣級政權的治所一般都在區域中心的城鎮,而除了繁華地帶,廣闊的鄉村也需要有人去處理事務,縣令必須賦予地方士紳,職役,保甲,鄉約等非正式權力群裡一些利益,這部分人不在少數。

因此,明面上縣衙正式編制人數很少,實際上卻是一個機構龐大和冗雜繁複的編外體制。


秦右史


我記憶裡還保存著這樣幾個古代資料,可以作為這個問題的側面回答:

西漢中,大概是公元前137年,漢武帝下了個“縣次續飲詔”,大意是,各縣尋訪本縣讀書人,由縣裡發給薪水,終身供奉。一旦發現有讀書人未被發現,縣長革職查處。當時,縣長薪水為年薪,最低300擔(糧食),最高600擔,宰相最高1萬擔,縣衙最低年薪100擔。司馬遷600擔,治罪後降為300擔。由此推測,讀書人年薪可能50-100擔。40年後,人口總數7千萬,讀書人60萬,各縣叫苦連天,供奉不了讀書人,漢武帝不得不重新下詔,改為考試錄取,識字8000以上,朝廷供奉。根據當時的人口,朝廷稅收,供奉官員總支出測算,百姓產出的25%供養官員衙役,與當代(75%)正好倒掛。

北宋初,韶關縣令上任兩年多,朝廷的薪水沒有送到(交通原因),這個縣令一個衙役也不敢用,完全自家銀兩和當地鄉紳贊助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末了,實在支撐不下去,打報告申請調離,朝廷收到報告,補發了三年工資,並作為安撫條件,調到當時一個比較富庶的縣(現都江堰)去當縣官。證明,當時的縣,朝廷僅供養縣令一人。


通用漢語研推


”古代”所涉範圍太廣,真不好說。不過總體感覺是,縣太爺集政法於一身,並沒多少從業人員。《水滸》裡武松是個都頭,相當於縣衙警衛班長,”上士”吧。再早,周武王手下只有10個大臣。孔二哥講,有一個女的,不能算數,實際上只有9個大臣。


王祖蔭1


縣衙雖小,門道不少

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是經過了漫長時間的演化。在先秦時期,由於資料缺乏,我們只能猜測當時的行政區劃。夏商周三代部落觀尚濃,國家體制很不成熟因此疆域也不穩定。夏朝可能是以九州劃分天下,而商周則是分封制度,各個諸侯國有自己的國君主導事務,而且諸侯國一般面積不大,所以無所謂行政區劃。

戰國時期,周王朝某些諸侯國由於兼併戰爭獲取大量的土地,為了管理這些地區,郡縣制開始萌芽。後二千年,雖然制度不斷的演變,但是縣作為中國基礎行政區劃卻始終沒有變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皇帝統治全國,靠的就這些芝麻大小的縣官

那麼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吏呢?

古代的官和吏是兩回事。官是朝廷正式編制而吏只能說臨時工。古代縣政府的官員,連縣長算在內,基本是三到五人。具體包括:

正七品縣令,為一縣最高軍政長官。
縣丞,正八品,相當於副縣長;
主薄,正九品,相當於秘書長;
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公安局長;
教諭,相當於教育局長。

除去以上官員,縣衙內還有無官階的吏,俗稱“未入流”,包括站堂跟班,地方土兵,仵作法醫,偵緝隊員,驕夫、門房、廚娘、丫鬟一應服務人員等。上列人員不在正式編制內,不享用朝廷俸祿,由縣令自行招聘,人數自然也是沒有限制的。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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