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一個離異女人,她擔心若干年後我把房子給我女兒,要求我把房子過戶給她,還有必要談下去嗎?

Jack1117


剛好讓我清清楚楚的認識了你。既然不能在一起,既然連一份信任都沒有,既然一個房子在你的心目當中是那樣的重要,那麼我想兩個都是結婚又離婚的人自然而然的,如果把房子看的這樣的重要,非得把房子寫在自己的名下。那麼這樣的情況,任何的男人都會選擇分開了。


離婚又結婚的夫妻,可以說是個懷鬼胎。各自都想為今後的生活留著退一步的餘地。所以說女方想要佔著男方的財產,男方想要女方別侵佔自己的財產。這種防賊的心態,你想一想能經營好這個重新組建的家庭。這種不信任的想法把錢財看的那樣的重要,又怎麼能在婚姻的生活中同甘共苦呢?所以我說二婚的過程中,如果這個離過婚的女人向你要求,讓你把房子改成他的名字,讓你把積蓄把工資都交到他的手裡。然後這個人還不敢保證能跟你走一輩子,所以我說任何一個男人最擔心的就是自己已經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不想在另一次婚姻中,在連自己的生活的積蓄什麼的都沒有了。所以說這種狀態下的男人都有一種自保的心態,因此說對於女人提出的利益要求難免就有一些隔閡,甚至是提出了分手。


你像這次我們看到的問題是這個男人帶著自己的孩子跟二婚的妻子結婚。可二婚的女人卻提出了想要人家房子的名分。這未免就有一些太現實太功利了,所以說作為男人的但凡看了你這樣的要求都會反感的,也不會跟你在一起了。所以我說離過婚的人應該相互體諒包容信任才好。


伊春美食美客


她有沒有孩子,及財產(主要是房子),你沒有說。而這兩條非常重要。

我是二婚,說一說我的情況以及看法。

我14年協議離婚,淨身出戶。當時有三套房子,離婚時約定所有財產歸女兒,前妻可以居住及受益至百年後。因為當心她再婚對財產會有影響,所以沒過戶。

我現在的妻子比我小十幾歲,結婚時她已曉得我一無所有了。同時也曉得所有房產都在我名下。

我們17年又生了個兒子。

我在兒子還未滿月時就寫了一份東西(一式兩份)交給了我妹妹和前妻。我現任不知道。大概意思就是:我百年後,我現任妻子不能代我兒與他姐姐爭房產。同時也跟她們說了:這份東西儘量不要拿出來,她沒爭,就等於沒這份東西。永遠不要拿出來。一是傷姐弟感情,二是兒子會恨我一輩子。

至於為什麼要寫這個東西:一是我怕自己會後悔,二是我年紀大了(50),而且身體一直不好。擔心走了還搞得兒女不安寧。

另外我也不是沒考慮兒子,我現任妻子是獨生女,孃家也算富裕,將來遲早是兒子的。雖說有點自私,但以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很難再為兒子創造財富了。也只能如此了。

不知我的這些對你是否有參考價值?


車要順著開


你說的若是真的,那麼哥用自身現身說法。哥O4年離婚了,O5年與現妻生活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即17年才領證。願意過就過,不願意就散夥。現妻帶一兒子,工作進我單位,結婚我操辦,住我的大一點房子,我和老婆住老婆的小房。但絕無過戶之說法。這樣說,她怕沒保障,你問她,二十年以後我動不了,你和子女把我趕出去會可能嗎?這種事多的是。另外,結婚真有那麼好嗎?其實不結婚還好些。還有寄望越大失望越大。有過一段婚姻,何必把這看得那麼重要。把自己的命根子交給別人,年輕誰怕誰,怕的是老了動不了怎麼辦,有一個窩就是爛在裡面至少還有一點自尊。至少再臭再爛是自己的家


老兵老久


我姐的好友,男女青梅竹馬,因各種原因當時未能結婚,各自組織了家庭。近二十年來兩人一直地下交往,情深意切,商量好兒女上大學後,各自離婚,然後在一起不分離。前兩年兩位照約相繼離婚辦了婚宴正式結婚。如今剛過完兩年便離婚還斷絕來往。原因是一是因為孩子,兩個互相埋怨,你對我孩子不好只對自己孩子偏心;二是錢財,兩個都是中上層階級,但在錢上互相計較。原配再不好那也是同甘共苦一起走過來的親人,大家都不設防,二婚人心難料啊。


用戶4000356854734


分享一下我的觀點,我也是離婚,我前夫賭博賭輸了,欠屁股債,離婚的時候談好債務歸我造房子的錢,欠的錢也歸我,100多萬,現在還的差不多了,原先口頭有約定,房子產權以後歸我兒子一個人所有,房子的所有權在我名下,我要是再婚的話,我要是以後找個男的,他明顯要是有財產了,我也希望它寫進協議裡面,以後不管是他走了也好,我先走也好,都歸他的兒女,我這邊也歸我自己的兒女,兩個人重新生活,以後的掙的所有錢,兩個人以後走了以後還有剩下的兩邊子女對半分,不知道這個觀點好不好,我覺得這樣子避免爭吵,對兩邊的子女他們也放心


幸福的七女漢子


我也是離婚的女人,帶個兒子,自己有穩定工作,談了一個男朋友,沒結過婚,主動說買房子寫我的名字,我拒絕了,因為我不想讓他覺得我找的是飯票,而我和他以後也會有自己的孩子,他只要和我兒子像父子像朋友間相處即可,人不能太自私但也不能太包容,兩者相宜最好。


Universe18


我們將來也是重組家庭。他有兩套房子爸媽留給他的,他一個兒子前妻有好幾套房子說好留給他兒子的。我啥都沒有沒房沒車沒孩子。說好結婚後我們自己住的房子倆人名字一起還貸一起生自己的孩子。婚前的房產都給他兒子。我們自己的孩子不要他婚前任何東西!我甚至不想要孩子!我自己有工作能力,萬一有孩子了我也會教會他養活自己的能力。我父母將來也會留給我和孩子房產。我希望自己的孩子把這些看淡一些。活的和我一樣不要太計較得失,開開心心的!


雪嬋1


如果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愛得死去活來的,非她不娶(一般太愛了就會變痴變傻,愛美人不愛江山的帝王也存在過),估計會把房子過戶給這個女人,以證明自己有多愛對方.

反過來,我是一個女人,我愛我男人可以連命都不要(往事很難過)。

我們第一套房子是在我生了我女兒之後買的,房子是家裡老人操心買的,老人問男人要不要寫我名字,我男人跟我說是要老人寫我名字的。最後,房本下來了,老人說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寫你名字了(孫女都生了,錢也給了小部分),房本給我看了一眼就收回去了,我也就看了一眼,心裡想,我才不稀罕呢,我愛的是這個男人。

後來在深圳買的房子,也沒有我的名字,當然這個房子是婚內買的,有時吵架,字據都寫了,房子我一套也不要,我只要孩子就行,男人不同意,捨不得.

又有什麼呢?

一個女人最大的保障是她自己,不是男人,不是房子。


紅豆綠豆茶


講個真事給你聽,然後你自己判斷。我爸,續絃還帶了一個孩子。疼那孩子賽過我們,也被忽悠買了套房子在那孩子名下。後來他老了,需要照顧了,被人家母子趕出來了。呵呵,呵呵


呵呵一笑150641648


我也來回答。

看了題主的問題,可以來分析一下這個女人的性格:

其一,她要求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可能是這個女人不夠自信,而你太優秀,怕失去你,房子過戶給她,是給她一個保障,以後就算有磕磕碰碰,你看在房子的問題上也不會離開她;

其二,這個女人太勢利,對跟你過日子沒有信心,讓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就是預備以後如果你們倆離婚,她也能從婚姻中撈到好處;

其三,這個女人對你女兒應該不怎樣,看題主的問題,這套房子應該是你的婚前財產,理所應當以後給你女兒,但是她要求過戶給她,是太自私的表現,只顧自己,不顧你的女兒;

其四,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結婚後你們都是一家人,應該拿出能夠跟你認真生活的態度,如果只是看你的房子,那就是態度不端正,時刻想著後路。

綜上,建議你可以堅持婚前財產公證,如果女方不同意,個人認為不必要繼續談下去了,換一個安心生活的女人談。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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