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把家產都留給兒子,卻讓女兒出贍養費,女兒果斷拒絕,大家怎麼看?

鋼鏰也堅強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養兒防老”這都是農村的舊俗,是農村重男輕女的一種反映。雖然事異時移,但這種思想卻在農村中根深蒂固。所以在農村,家中的財產基本上都是由兒子繼承,而且,兒子承擔了贍養父母的主要義務。女子嫁夫,孝敬公婆,不再染指孃家的事務與財產。這些都已成了農村中的約定俗成,多少年來,一直這樣進行著、延續著……

從法律層面上講,老人有權處置自己的財產,怎麼分配由老人說了算,無論分配多少、無論傳男不傳女……縱然不合理,卻是合法。

所以,無論按農村流傳下來的約定俗成,還是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農村老人把家產留給了兒子,都是無可厚非的。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由此可以看出,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贍養扶助父母是無條件的,是義務,無論父母的財產分給子女的是多還是少,分還是不分,子女都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因為,父母已經履行了《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父母已經含辛茹苦把你養大,是你該履行對父母的義務了。

所以,女兒以未分到財產為由,果斷拒絕出贍養費是不合法的。

“農村老人把家產都留給了兒子,卻讓女兒出贍養費”這並不表明兒子不出贍養費,也不標明老人完全由女兒贍養扶助,只是讓女兒出贍養費,讓女兒履行該履行的贍養扶助義務。雖然老人分配財產的做法有待商榷,但女兒怎能忘記了父母的養育之恩,怎能因利忘恩,怎能成了忘恩負義之徒、不孝之輩?

孝順父母是你應該做的,如果你盡了義務,而兄弟不孝順父母,不盡義務,你也可以訴之法律,法律會支持你。

《孟子 盡心上》:“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仰無愧於天,俯不怍於地,二樂也……”如因利負氣,無“一樂”;心胸狹窄,無“二樂”;由此愧疚一生,此生有何樂?子欲養,而親不在,人生大悲。

子欲養,而親不待,快快行動吧!


開心之處即為家


其實大部分農村老人不會那樣要求的。即便兒子確實困難,也只會讓女兒幫一幫,不會“牛不喝水強按頭”。

個別現象確實存在,但不顧女兒死活硬要出錢的也少。

我們村有個老頭,得了癌症,需要手術。老頭就問,“誰出錢”?倆閨女說,“我倆出”。老頭聽了就“呵呵”一笑說,“那就做做吧”!閨女反問,“要是讓你兒子出錢呢”?“那就等死”,老頭回答。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事實就是這樣。不過,一般情況下,女兒也很少和父母計較的。題主說的老人是少之又少的。

針對題主說的情況,無論老人怎麼說,作為子女還是不能計較的。因為他是你父親。若你看著不管,讓他死,作為兒女未免有些不人道。無論出於親情,還是人道,還是應該出錢看病的。

至於財產分配,老人活著,給誰不給誰,是老人的權力。法律上稱為“贈予權”。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以財產為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的。有病不看,也涉嫌遺棄罪。

若老人去世,可以要求兒子共同分割財產,行使繼承權。若兒子不同意 可以通過司法手段解決。因為法律規定男女是同權的。


羊娃唱風


老人把財產留給兒子,讓女兒養老盡孝,這是非常糊塗不公道做法!

子女孝順贍養老人是天經地義的事,畢竟他們為兒女操勞一輩子,有生育和養育之恩嗎!

我家隔壁大姨,她的父母就是早早的把房產變現分給了三個兒子由兒子養老。二個女兒啥沒給。

等父親病了,三個兒子互相推諉都以工作忙,沒有時間照顧為由,一分錢不出的把父親送到大姨家生活。大姨有氣說不出,不能沒有得到財產就不養父親吧,父親想要回給兒子的錢,人家根本不搭茬。

後來母親大腿骨折,三個兒子家輪著住,家裡人都躲到別的房間不好好照顧,大姨每次去都是披星戴月的往返,看到母親樣子就心酸的流淚。進屋趕緊把母親身上有尿有屎的衣褲換掉洗乾淨,再給母親洗澡做飯。說了批評的話,人家就說看不慣你可以領家照顧啊!大姨想接走,也有怨氣又擔心家裡打架。分財產大姨沒份,姨夫對照顧父親就非常不滿了。三兄弟都活著,憑啥老人都是我們贍養!

法律明文規定:男孩女孩都有平等的繼承權力。父母不能因讓兒子就多吃多佔。女孩就只讓她盡孝付出,而剝奪她分得財產的權利。

一些男孩得父母的財產後,根本不如女孩在父母床前照顧的多。為了公平,人老了能有個幸福的晚年,就該誰盡孝就應多得到老人的財產。在財產分配上就該辦事糊塗。一碗水端平了。不管兒子女兒,你的財產給真心贍養你的孩子!這樣才會不讓孝敬你的兒女寒心對嗎?






大姐不落伍


我老家也是農村的,自幼就知道老家有這麼一個不成文的說法:家中有兒女的,自女孩出嫁後就不用贍養父母了。當然每年父母生日,端午節,中秋節,春節期間還是要回家探望老人的,至於每次回家要買什麼東西或者拿多少錢給父母那就取於女兒本人的心意了。如果老人生病產生的費用,都是由家裡承擔或由兒子解決,女兒拿不拿錢,拿多少錢出來給老人看病都是由本人自願,不強求。如果老人去世產生的喪葬費用,女兒也不用分擔,她們只隨禮。說實話,生活在農村,雖然老人辛苦並勞碌了一輩子,要說家產,大不了就是幾間能遮風避雨的房子。要說老人存了多少錢財,根本不現實。平時大不了就是兒女們給他們一點兒零花錢,自己又沒有養老金,老人的存款又從何而來。當然,絕大多數家庭的兄弟姊妹對於供養老人方面也不會過於的去相互計較什麼,有錢的多出點兒錢,沒有錢的多出出力。個人認為,這都是過去式,屬陳規陋習,應該破除。其實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父母養我小我養父母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管父母有沒有家產,留沒有留錢財,家產怎麼分,那都不是贍養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和藉口。能讓父母愉快的安享晚年生活這才是最主要的也是重要的核心問題!也是最值得兒女們必須要去做要去實行的大事和好事。


用戶54993526015


現在農村基本都是這樣。我有一個朋友,他老丈人給五個兒子說了媳婦,蓋了房子。後來,老頭老太太生活不能自理了,哥幾個誰也不願意伺候。沒辦法呀,他這個唯一的女婿成了養老兒。一奉養就是十來年,端屎端尿的,真不容易。我的朋友是銀行職工,他的道德讓人欽佩。可老頭老太太的兒子們呢?真是無語了……也許在伺候他們的老丈人丈母孃?唉!當初他老丈人丈母孃怎想呢?


若智叟


我會養的,我結婚時我爸已經去世了,買家電都是用我老公他們家送的彩禮,我哥想給我添點嫁妝,我嫂子和我哥大鬧一場,我定婚的錢給我爸看病了,我現在有三個孩子,生小孩沒有給我媽說過,都是生了之後告訴她,坐月子也沒有讓我媽伺候過,怕她擔心,我哥他也有三個孩子,我怕我媽來伺候我,回去了家裡生氣,第一小孩我媽在我家住了兩天一夜,還是帶著我侄女在我家,晚上我媽和我侄女睡一個床,我和孩子一個床,我也沒讓媽管,後來就讓我媽回去了,我說你回去幫我哥帶孩子吧,我這有我婆婆呢,因為她生我養我了,沒有她也就不會有我,也沒有我現在的家,這就是天大的恩,一輩子也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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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這麼大每個地方風俗人情不一樣,說說我這邊的農村吧,我這農村以前是女兒嫁出去了不會贍養父母的,養老都是兒子,當然家產也不會給女兒,我老公家六兄妹,婆婆現在八十歲了,就是四個兒子輪著給她養老,兩個女兒是不管的,現在婆婆跟兩個女兒鬧翻了,一年看都不會看她一眼,弄成這樣的局面可以說完全是婆婆造成的,兩個女兒以前還是孝順,特別是大女兒,因為離得近家裡大小事都會幫襯著,因為當時兒子們都在外打工,小女兒也在外打工,只要在家逢年過節會來看望她的,現在因為婆婆的原因把關係弄僵了,箇中原因我就不多說了,現在我們那七八十歲的老人,只要家裡有兒子都是兒子養老,女兒就是逢年過節的來看看父母。我個人覺得女兒養老家產也該有女兒的一份,要不就真的很寒女兒的心。


川妹源源


很高興看到您提出的問題,生活在農村的我,深有感觸,我們周圍親眼所見,的確發生了老人遺產給了兒子,讓女兒出贍養費遭拒絕不和諧的事。

在農村,老一輩人受男輕女觀念影響,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裡的遺產本就是留給兒子,在我們農村這邊基本都是這樣。

我們村的張爺爺去年也遭遇了同樣的事,聽我父母說起過,張爺爺一輩子都生活在農村,地地道道的老農民,家裡姐弟兩個孩子,我張爺爺自小就一直袒護我哥,就屬於那種嬌身冠養的那種,我姐上完初中,就輟學去了南方的電子廠打工,農村孩子都特別能吃苦,我姐省吃儉用每個月還給家裡寄錢,家裡的開支以及哥的學費都是我姐出的,直到5年以後,2011年的時候,我姐已經在外打工有四五年了,談了個男朋友,準備結婚,家裡可能也不太富裕,家裡人不同意,可能是所謂的愛情💑吧,我姐堅持要嫁給我姐夫,當時在在家鬧得很不愉快,最終,我張爺爺要了10W彩禮錢,11年那會,我們這邊彩禮基本也都是3W左右,10w簡直是個天文數字在我們農村這樣認為,最後聽我媽說,我姐到2012年,和我姐夫籌10W,但自從那以後,就很少再回過家,我哥,高中畢業以後,也沒能找到正經的工作,沒掙幾個錢,一直在社會上混,家裡的二層房也是我姐那時候的彩禮蓋的,去年,我張爺爺身體不太好,又沒有其他收入,我哥有不爭氣,本想著,讓我姐,出一部分,贍養我張爺爺和奶奶。但遭到我姐的拒絕。

“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每家做子女的都有自己的難處,在贍養老人我們沒辦法說誰對誰錯,但作為子女的我們來說,傳承我國優良傳統美德,老有所養,百善孝為先的前提下,贍養父母是我們每個做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謝謝大家!以上僅為我個人一些觀點,有好的意見或者建議可以關注我,大家一起交流學習!


三農盼盼


這個問題問得好,因為我們婆家也是三個姐姐,我們最小,公公今年八十歲,婆婆七十六歲,婆婆長年身體不好,我老公在家服侍他們二老五年半,沒有工作,去年我們搬到城裡住,公公婆婆不願進城,不在老家,因為老公幾年不工作,加上婆婆生病,積蓄花光了,我們也要生活,這就提出來,三個姐姐,一家一月一百塊養老錢給老人,我們一月出三百(水,電,話費,燃料),我們全包,她們也挺不樂意,感覺她們和我們漸行漸遠,說到家產,試問一下,以前的人把房產,田地,山林都留給了兒子,現在這些東西還值錢嘛,誰稀罕,她們那個年代出嫁,做傢俱都做一兩個月,帶走,那應該叫什麼呢?還有,那時她們結婚早,老公還在讀書,家裡種的,她們要什麼拿什麼,糧食都不收回家,直接從地裡裝車拉走了,那又該怎麼說呢?如今,父母老了,病了,每月兩個老人給一百塊錢生活費都不願意,合適嗎?並且,她們日子過得還算好的。


用戶7074379051116


本人就是很好的例子,岳父年邁,有一兒三女,現和兒子、兒媳一起住在農村,岳父的財產都歸兒子,岳父年老體弱,可兒子、兒媳根本不管老人最基本的生活,幾乎任何有關老人的事都不管,包括吃、穿、住院等,而且看到老人非但不叫一聲父親,更是陰沉著臉色,我老婆一人實際已經擔起了謄養老人的擔子,柴米油鹽都買好送去,每週做幾樣葷菜給老人送去,保證一個星期的量,所以這個兒子肯定會遭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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