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要二婚,我同意,但是我想要母女之間和母親叔叔之間的兩個關係獨立,這樣對嗎?

莊蘇穎


既然同意了,就不要干涉他們的生活,他們生活中出問題讓他們自己解決,不要管太多,他們都是成年人了,應該對自己負責。

我父親也再婚了,我母親去世十年後,他再婚了,我和妹妹都成家了,弟弟暫時還沒有成家,不過弟弟已經工作了,我們都不在父親身邊,本著有個人陪伴他,有個互相照顧的人,就同意了。

當時事辦比較倉促,導致後來就有很多問題。那個阿姨可以說是看著我家條件來的,當初說不在乎錢,只要日子過的開心就好。結果呢,在一起沒生活一個月,就吵架,因為錢,我父親和她都在工作,都有工資,家裡開支我爸負責,那個阿姨就經常要錢,我爸覺得家裡生活開支都是他出錢,平時也給她錢花,為什麼她每天還想要錢,不給就不給做飯,不給我爸洗衣服。這算過日子嗎?任何時候都是顧她的孩子,她兩個兒子都給前夫的,但是她也管,她兒子結婚生孩子,她要給5000,關鍵這錢我爸得給,不給她就鬧,她小兒子考大學要買電腦,要5000還得我爸給,不給還得鬧,她自己從來是不花一分錢,買東西只給她家孩子買,我爸也是忍著,有幾次他們吵架又打架,給我們打電話,我就說你們想過就過,不過就離。我爸心裡憋悶,說她對我們不好,我說不好不應該嗎?我們不是她生的,你還能惦記著我們就不錯了,我們沒指望她。

現在我們和我爸爸的關係也不是那麼親密了,他自己處理事情有問題,你不想做的事大可直接拒絕,幹嘛不樂意做,又到我們面前訴苦。他過的不開心還不是他自己找的嗎?我們也有怨言,我們找誰說去,所以最後就是不參與他們之間的矛盾,向我們抱怨就會被我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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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的好友劉姨,在自己丈夫去世以後留意一直管著自己的女兒,知道女兒上了大學,劉姨也想找一個老伴兒陪自己了。可是她這個女兒倒是很支持自己的母親找老伴兒。而且他對母親找的這個叔叔也是比較滿意,可是他提出的各種要求讓人家都覺得頭痛,覺得這個孩子實在是不懂事。

比如說這個小妹妹告訴自己的繼父,每當父親祭日的時候,母親必須要跟繼父分開一段要到自己的奶奶爺爺家裡去陪伴一下老人。這個小女孩還要求自己的母親和繼父每個月要給自己的爺爺奶奶贍養費。而且跟自己的技術說,只要自己回到家裡,繼父必須得回到自己家的房子裡去住,不能出現在自己的眼前。就是我這個小妹妹條件太苛刻,其實也就等於是在給自己的母親再婚設置障礙。

後來母女因為這些家庭瑣事鬧得也很僵,直到後來劉姨家的小妹妹結了婚以後,他才真正懂得感情的付出,才真正懂得愛情的重要,才真正懂得一個人孤單時是什麼樣子,所以她才理解了母親和繼父之間的感情,後來他也不再提出過分的要求了,看來孩子長大了還是能理解母親再婚的,所以說對於自己媽媽再婚作為懂事的孩子別添亂,多理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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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離婚的。已退休,有一女兒出嫁了,有房有些存款。我的徵婚要求是,可以公證婚前財產或全部婚前財產給各自孩子(就怕各自孩子在事後折騰),但無論是誰大病後,共同資產先用不夠用後,是誰的父母,誰的子女再負擔全部費用。可惜接觸幾個最後沒有那個男士同意。想通了,不給自己和孩子找麻煩,不找了。兒女的事,我從不發表意見,需要我時,幫一把,不需要時做自己的事。所以我想說,放手是最好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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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要和叔叔再婚,只要讓他/她婚前,各自把自己婚前財產,去法律部門分別做好公證手續,明確財產繼承權就可以了。

並簽訂協議,再婚後共創財產有兩家兒女,共同分享繼承。

至於其他事項,當兒女的不必摻和,這有他倆之間協商處理。

父母失獨再婚,他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你可以向媽媽提出一點意見,僅供她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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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同意母親再婚。你的要求目前是可以的,因為是後爸,不同於後媽的處事。但時間久了,關心和親情會浸潤你的心靈,加上是後爸,異性相處,由於後爸的男子漢的處事方法正確,會將父輩的慈愛,化為關心你的每一個能所力及事件中去。讓你感化而心生感激,融化你心中的最後一點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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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關係獨立,那就說明你還是沒有同意唄。既然你都說同意媽媽二婚,那你把媽媽的伴侶叫一聲叔叔也不為過吧?哪怕出於禮貌的稱呼,這個很難嗎?

做父母都不容易,既然媽媽有意願二婚,你也同意,那就不要過多的干涉他們的生活,也不要讓媽媽左右為難,她已經完成了對你的養育義務,有權利有理由尋找自己的幸福了。

想要關係獨立,說明你心裡只有媽媽,沒有叔叔的位置

從你的描述來看,媽媽再婚後你們不會住在一起,所以你還是想把媽媽跟叔叔區別對待。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媽媽將來要跟叔叔生活在一起,他們要互相照顧,互相扶持,共度餘生。而你嘴巴上說同意他們在一起,但是打心底裡還是挺排斥的,你有沒有想過媽媽的感受?她夾在你跟叔叔中間,又怎麼能過的開心呢?

前幾天回老家休假的時候,碰巧遇到一個熟識的長輩去世,她今年才50多歲,就在她去世的前一天,還在工地幹活,趁著暑假的時間,為孩子們賺一些生活費。而我依舊清晰的記得她的面容,很難接受這個事實。

她的前夫病逝,她是二婚嫁到這裡的,當時帶著一個男孩兒,那個男孩兒已經懂事了,很排斥後爸家,時常對媽媽進行辱罵,他的媽媽可能覺得愧對於孩子吧,忍耐性很強。其實後爸對孩子也不錯。把他養大到大學畢業之後參加工作。

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男孩兒也變得懂事了,知道媽媽的不容易,以及後爸的辛苦,參加工作之後時常給媽媽錢補貼家用,讓媽媽不用節儉。他媽媽很欣慰,時常向鄰居說大兒子又給她錢了,讓她買衣服,不要虧待自己。其實,她只不過是高興兒子終於認可她的選擇了而已。

雖然現在不存在養育你的問題,但是,叔叔是媽媽的另一半,無論對媽媽來說,還是對叔叔來說,他們都希望你能接受他們在一起的事實,並且能夠像一家人一樣,週末小聚,節假日一起吃頓飯。雖然做到這些並不難 ,但是對他們來說已經足夠了。


在內心不要排斥,叔叔是給媽媽幸福的人

可能在內心你會認為叔叔搶走了媽媽,分走了媽媽對你的感情,你會害怕,會擔憂,其實你的擔心都是多餘的,無論什麼時候,媽媽對孩子的愛都是不會改變的,也不會減少的。

我們做子女的,應該懂得父母的不容易,我們有我們的生活,不能每天圍著父母轉,他們也會寂寞,也會孤獨,他們也應該有他們自己的生活。

聽說,那個男孩子上高中之後就開始喊後爸“爸爸”了。他的後爸當初是頭婚,家裡也沒有小孩子,很疼他的,無奈他很排斥。可能現在他也會後悔當初的執拗吧,如果他早一點接受後爸,媽媽至少能過得更開心一點,不至於對他滿心的愧疚。

現在媽媽走了,他的親人也就只有後爸和弟弟妹妹了,我想他將來一定會很珍惜親情的,也會對後爸很孝順的。

只有你對叔叔的認可,把他當做家庭的一份子,媽媽才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跟叔叔生活在一起。


試著去接納一個人,其實也不難

可能你心裡想到叔叔,就會不自覺的想到爸爸,從心底是排斥的,但是感情的事情誰又能左右呢,不管是什麼原因讓爸爸媽媽分開,都是處於無奈。即便他們為了你捆綁在一起生活,你也不會感覺到家庭的幸福。

試想一下,你可以去接納新朋友,新同事,為什麼不能接納媽媽情投意合的人呢?難道你不為媽媽找到幸福而高興嗎?做人不要太自私,父母從來不欠我們什麼。

有句話說“愛屋及烏,柔遠能進”,意思是愛一個人而連帶地關心到與他有關的人或物,安撫籠絡遠近之人。

要跟叔叔在一起生活的是媽媽,他們都是老來伴,只要媽媽開心幸福就足夠了,你要做的就是祝福媽媽和叔叔幸福快樂便好。



結語:父母晚年幸福也是我們做子女的幸福,我們應該鼓勵他們,祝福他們。哪怕他們在一起要生活的那個人跟我們沒有血緣關係,為了他們的幸福,我們也應該欣然接受。


熊貓媽咪記


你同意了。就不要干涉太多媽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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