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要不要和前夫有經濟來往?

你的人生你說了算


如果有孩子,可以有金錢來往,為了孩子嗎?比如說他做什麼生意,急需用錢,可以借給他,一夜夫妻百日恩,終歸比讓他去求別好吧,求別人,別人還不一定借,從我心裡來說,應該借,就那我來說,雖然離婚,也不見面,平時也不聯繫,我是做工程的,有時間用錢真的急,他就會借給我,不過要給他安銀行的利息還他,但是利息從來沒有要過。夫妻之間雖然沒有感情了,生活了十幾年了,感覺親情是有的。這是我真實的感受,不知道別人怎麼想的或者怎麼做,永遠記得一句話,做不了夫妻,不要做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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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據情況,假如前夫有不良習慣,我建議不借,假如有孩子的,可以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對孩子有好處,如果孩子不留在自己身邊,我想孩子在前夫那邊也學不到什麼好,反而對孩子有壓力。假如前夫沒什麼不良習慣,正常做生意的,正常投資的,有孩子情況下,可以有經濟來往,我建議不要有太多的經濟來往,用在孩子身上,還是專款專用吧,一個男人遇到什麼難事了,才會想到前妻,一日夫妻百日恩,這話不假,做不成夫妻,但不必做仇人,人生百態,有愛有恨,但不必成仇人,以上是我個人關點


微涼王


離婚我兒子還小找他要錢都要不到,真後悔把兒子帶在身邊,小時候戶口應該上他那去,可是讀書又不好,只有上我戶口上,離婚可把我給害慘了,他在老家肯定有小孩了,我還在孃家這邊養小孩,現在孩子大了也不知道怎麼辦了,真她媽的倒黴,這一輩子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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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吧! 我個人和前夫有經濟來往,我和他說過他給我的五千塊錢以上算還我的債(離婚時一分錢沒有給我給我了一張欠條),一兩千算是給孩子的生活費。平時不聯繫,沒必要有其他來往,即便是各自單身也互不打擾,各自安好才是最好的!


丫丫76111176


最好不要來往!否則對現任是一種傷害!


孤獨的散步者978


你給他錢,他可以跟你來往


不聽上帝勸告


我是男生,不敢與前任經濟來往,孩子自已養,從沒誠信,借了等於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只願餘生不再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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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個有命,在心!


熊二231611735


這些都由仔自己決定,想睡就睡,想玩就玩,想花就花這是你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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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孩子,基本也就是孩子撫養費方面有來往,如果雙方都沒結婚可能會多一點,如果有一方結婚了,資金來往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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