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實話笑著說


什麼人什麼樣吧,都是小家子氣對一些小事很算計的人,像我男人吧,他才不會對這種事很上心,只要他有,加個名字多大點事,錢是人掙的,男人想著怎麼去掙錢是正辦,人生的意義就是拼搏,死守錢包那是女人的事,男人就是把最好的給女人,只要他愛,付出一切何足掛齒

都是私心大的人,這一切只因為不夠愛,如果你深愛一個人,你不會斤斤計較,你會覺得為她做事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建造你們共同的家的時候你也不會這麼計較她插手不插手關心不關心,是你沒有吸引她,她也沒有吸引你,你們打算搭夥過日子但是沒談攏罷了,無關對方人品,你這種貶低人家的行為反而顯現出你的人品,你的第這段感情,也是因為對方對你金錢房名等等沒有條件而已,你滿意的也是這點


低調奢華接地氣


用我的經歷來回答你吧:我和前女友認識一年多,且我是外地人、她是當地人,感情我認為還可以,我父母從老家過來和她家裡人見過面了;我是婚前付了50%的首付(買房子時我們還不認識),我們認識後我自己出錢裝修房子,我一個人也比較忙,經常出差,他爸爸退休了,我想有時讓他爸爸幫忙看一下裝修進展,但她說她爸爸忙、沒空,我也就算了,我是全包給裝修公司的了;後來買傢俱,送貨到了,我想讓他爸爸幫忙開一下門,他爸爸說怕我家丟東西算他身上,讓他們週末我在家時才送貨,要買沙發和窗簾,這個在網上不合適買,我意思是兩個人一起去店裡面看看買什麼樣的,她不想去,意思是平時上班比較累,週末要在家裡休息,我自己一個人去,發了許多樣品給她看,她都不滿意,這樣拖拖拉拉的過來兩個月左右,最後我硬拉著她去才確定下來。等的具體談婚論嫁時:他們家裡人開始要在房產證寫她名字,我是堅持婚前不寫的她名字:我的意思是:領證結婚後兩年內寫名字;她比較生氣,就不理我:打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去她家不和我說話,所有事情都讓他父母來和我談;我房子貸款38萬,30年,每個月還2000左右,其中我公積金每個月可以扣1300,也就是說我每個月只要從工資中拿出來700就好,我工資每個月稅後是8500左右;她父母認為我現在貸款太多,結婚後她女兒就要和我還房子貸款,為了給她女兒以後一個保障,現在必須先寫名字才能領證結婚,彩禮可以象徵性的給5萬左右,其他結婚的所以費用都要我自己出,我自己一個人在這裡,同事和家裡人最多兩桌,他們這裡20桌左右;她女兒在銀行上班,一定要在5星酒店,不然同事會笑她們,這樣結婚酒席、買東西也要15萬左右,關鍵是我也沒有這麼多錢了,買房子裝修都是在這兩年內。我和積極主動和他們溝通,最後錢也自己找到了,不過她女兒就是一直不理我,她父母每次都說我自己現在貸款多少、她女兒以後生活壓力大,我也火了:一直不理我,還要她父母和我談結婚的事情,惡人都要她父母來做,這樣的女的不要也罷,她家裡又不是多好,80平的拆遷房,一個勁的提要求,年紀比我還大一歲,最後兩個人和平分手

最後我要告訴你的是:現在這個女的不能要,結婚前就要這要那,不為你著想、不和你溝通交流、自己拿彩禮錢買房子還要你一起還房貸,事先也不溝通,這個女人自私自利、不合適結婚過日子,且現在你心裡也有情緒,你們兩個三觀就不合,這樣結婚後你們兩個人也不會幸福的,估計還要離婚,所以這個女人不能要,把那15萬要回來,找一個值得這15萬的女人。我現在也很好:找了一個事業單位上班的,他們家看我一個人在這裡買房子、裝修好等,也不容易,現在不要我彩禮,也不要加名字,結婚的事情我們兩個自己去處理,除了快結婚外他們家裡人沒有要求,我們兩個有什麼問題都是一起去溝通處理。


有風吹過


提問者的描述是這樣的:結婚前我有一套裝修好的房子,女友非要加名字我不讓,於是她要求十五萬彩禮,然後商量都不商量自己付了首付,月供4500,關鍵是她自己的工資才三千多,根本不夠還的,要求我出一半月供,可是為了湊夠彩禮我已經欠了一筆債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如果換做是你會怎麼做。

從題主的描述中,可以看出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關係的本質不同。傳統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組建一個家庭,統過家庭的組建,使得兩個人最終合二為一。因此,在傳統婚姻關係,無論是男方的財禮,以及女方的陪嫁,是雙方家庭為男女之間組成新家庭而給予的啟動資金,有了這筆資金,一個新家庭便可以建立和運轉。啟動資金的多少,代表起步時的情況,而家庭是否能在運轉之中做到強爺勝祖,並不是絕對的關係。這樣的婚姻形式,稱之為門當戶對。門當戶對,是相對比較理想的婚姻狀況。如果結婚的雙方家庭經濟條件相差太遠,相對差的一方如果不是個人能力超強,一般在家庭中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這是所謂的,經濟地位,決定家庭中的地位。

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不同之處在於,傳統的婚姻關係達成之後,形成統一的經濟生活,統一的人際關係,從而使兩個人成為一個人。現在不一樣,許多結婚之後,情感獨立,經濟獨立,社會關係獨立。與傳統的婚姻相比,傳統的婚姻像個家,現代婚姻更象是兩個人因為需要而臨時的結合。以前人們結婚的時候,考慮最多的是白頭偕老。現在結婚的時候,許多人想的是如果不能一起走到底時,該如何保全自己的財產,使自己在婚姻存續的過程中,不至於吃虧。

明白了這一點,看起來似乎挺殘酷的,但想通了也沒啥。傳統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條件艱苦,人們要保持家庭的穩固,以降低生存的成本。而現在,以個人為單位,也可以生存下去。這就是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原因。這也是社會的進步。

我自己在十多年前,感受到社會的這種變化的。當時是戰友的兒子結婚,小兩口都是八零後公務員。當時,昆明市政府搬遷到呈貢,公務員可以在呈貢團購商品房,戰友一套,兒子一套,兒子對象一套。這樣,經濟上就有點緊張了。當我們問這麼多房子為什麼不賣掉一套呢?戰友說,現在年輕人的婚姻,你知道能維持多久?如果維持不下去了,自己要有退路。所以,個人名下的房子都不願意賣。

現在可以回到題主的問題了。你女朋友的做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為自己在婚姻中的經濟獨立所做的準備。我們讚賞現代社會中女人自強自立的精神。但是,這裡你女朋友的做法與此毫無關係。它的本質上是一種打著愛情的旗號而實施的巧取毫奪。她們這類人的常常有一個萬能的藉口說,男人掙錢不就是為女人花的嗎?這話好象有理,其實不對。男人掙錢不是給女人花的,而是給自己的女人花的。女人要花男人的錢,她必須讓男人相信,雙方是相互擁有的。否則的話,這女人和男人是無關的。花街柳巷的小姐們也都是女的。

在這個問題中,男人在結婚前,已經有一套房子了。這是男人的婚前財產。女人為什麼要提出加名呢?如果男人婚前全款買房,加上了女友的名字。結婚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再離婚,男子就要把自己兩代積蓄的財產分一半給女方。這樣,男人就把自己的財產放在一個危險的境地之上。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不少了。所以,男方不同意是正常的。女方雖然沒有在房子上加名,只要雙方婚姻正常存續,那個房子事實上也就是你的。假如,女方還是沒有安全感,可以在婚後,與男方商量,投資再買一套,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這樣,假如婚姻真的無法存續了,雙方都有住處。

這裡的女方,充滿了算計。先是拿財禮錢做首付,再把月供還的遠超自己的能力。讓男人替她個人還貸。這種做法,起碼可以看出女方的兩個特質。一是性格上的霸道,二是感情上的見外。她買了一套房子,寫了自己的名字。憑什麼讓男人還貸?既然已經要和男人結婚了,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雙方的個人收入,成為家庭的共同財產。收入高的一方,在財產支出中,應該更有話語權吧?既然女人這樣霸道,又不和男人一條心。那麼,男人找到這樣的女人會幸福嗎?我覺得不可能。

因此,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按題主的性格,是降不住這個女人的。如果能夠的話,也不用向別人問計了。這種情況下,還是斷絕關係,及時止損更好一點。這麼大的事情,她都可以自己做主。結婚之後,你還能有一點話語權嗎?還有一點更重要。這套房子,就是女方婚前的埋伏。首付是你給的,婚後,拿你的財產還帳。還沒結婚,已經在實施轉移你財產的計劃了,結了婚,還有好嗎?


七月流火140400643


看完以後感覺你倆挺般配的,處事方面挺有夫妻感的。



首先,你都決定跟女士結婚了,居然連半套房子的信任感都給不了,你這算是隨意找個女人搭夥過日子嗎?還是想花錢請一個長期保姆?自己的心態本身就有問題。我大伯家的兒子打算買房,可是大伯死活不同意,我納悶了就說了一句:“大伯,你為什麼不同意買房啊,現在買房至少是婚前財產。”結果大伯回了我一句:“先把女朋友找到再買房子,什麼婚前不婚前財產的不重要,結了婚就是一家人。”當時我真是巴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如果你拿得出這種態度,想必不會惹出那麼多麻煩來。

其次,說說房子的事情。因為你婚前那套房子,你堅決沒有加你老婆的名字,所以那套房子就完全屬於你所有,你有100%的支配權,即使鬧到離婚也分不走。而你老婆用彩禮首付的那套房子,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後買的,你們夫妻二人共有,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前買的,那你參與償還貸款的部分還是歸你,就是假如你們要離婚了,彩禮買這套房子價值100萬了,首付15萬屬於你老婆個人所有,剩下的85萬按你的出貸比例分,即你們是平分這85萬。


總之,如果你們的經濟壓力不大繼續持有兩套房子,那僅僅從財產方面來說,作為男士你一點沒有吃虧,你可以繼續幫著還貸款,反而由這15萬你獲得了更多財產。如果經濟壓力過大,考慮賣了一套房子,那接下來就是你們夫妻倆商量了,估計結果也只有兩種,房產證上寫上你老婆的名字,一種離婚。

所以,如果彼此沒有足夠的信任,不要因為年齡大了、家人催等各種奇葩的理由結婚,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思,兩個人才剛剛開始就各種算計,活得真累,結婚只有一個目的:幸福。


唯一筱星星


我覺得婚前的房子如果全款的,裝修好了的婚房,不加女方名字,我能理解,但是如果是有房貸的需要未來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可以加女方名字。關於女方自己用彩禮付首付,房子要你付一半貸款。婚後還貸用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畢竟女方買了房子,你們也可以住或者租出去,以房租還一部分房貸,剩下來的,你們再分配怎麼還房貸,這樣也可以呀。只要不是全款的,婚後如果你們出現變故,女方的那套房子首付必然是女方的,但是中間的增值卻是兩方的。

所以無論如何,要看自己的對於未來婚姻的把握了。畢竟這件事沒處理好,會給未來婚姻埋下導火索。


市井之天


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被你弄的如此複雜。我真替你捉急,之前你女朋友讓你在房產證上加名。那你就答應她加唄,哪裡還會發生後面這些個破事呢。

如果是以前房本加名,離婚時按房本上的名字算。如果婚後加名屬於贈與行為,離婚是會進行分割。可是2019年已經施行新修改的婚姻法了啊。你平時難道都不關心這些事情嗎?根據新修改後的婚姻法,以後離婚房產分割不在是看房產證了。只看房產證日期,如果日期是婚前,那麼房本就算有她名字也沒用了。因為你的是婚前全款買的房,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會在因為加了個名字就會被分掉一半了。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去找律師找法官諮詢下具體情況。

現在你女朋友拿了彩禮首付了一套房。讓你婚後付一半的房貸,我能感覺的出來你是不願意的,我不知道你是出於哪方面考慮。但是你答應還了又能怎樣?就算離婚了你出的房貸加房子增益部分又不會跑掉。最終還是會回到你口袋。

同時我也在想你們這是在結婚嗎?這還沒結婚呢就開始互相算計對方。都在為離婚做打算,女方怕離婚後自己啥也沒得到虧了。男方怕離婚後自己的財產被分掉。我沒有看到你們的相敬如賓,只看到了你們互相傷害。你們之間那點可憐的情份,估計在這場爭鬥中都被磨完了吧。女方說真的吃相太難看,男方也挺窩囊。一個自私自利,一個沒有主見沒有頭腦。

你們之間我沒有看到感情,沒有看到誰為對方付出過,也沒用看到誰為對方考慮過。婚姻的確需要物質保駕護航,可是沒有感情的婚姻還有必要護航嗎?


遠方有你e


個人感覺既然都要結婚了幹嘛還要這麼針鋒相對呢!決定了要結婚了,在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而已,有什麼不讓的。我感覺這是你對你們即將開始的婚姻沒有安全感!


你不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女方感受不到安全感,感受不到你的愛;感覺不到你對這段婚姻的重視!所以才會要彩禮買房


我感覺這件事的根本原因在於你們之間缺乏互相信任感,女方缺乏安全感。我感覺這件事的起因在於你。大家感覺我說的有道理嗎?


解讀情感感悟人生


看起來是女方做得不合情理了,但仔細看,你好像沒啥吃虧:

第一,你的彩禮是借的,所以婚後還彩禮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等於沒有給彩禮,等於夫妻共同借貸15萬,然後一起還。

第二,你老婆首付應該不止15萬吧,她家應該貼了一部分付的首付,所以這部分是孃家陪嫁的。

第三,婚後你說你還貸,因為她工資不夠,你太不懂法了,婚後還貸部分及這部分增值是夫妻共同財產,同樣,無論你比老婆多掙多少都是一人一半,你覺得吃虧,你應該問問自己為啥不找工資高過你的呢?

第四,你老婆的錯在明處,她不該不考慮家庭承受力就私自購房,畢竟還貸壓力增大了,家庭生活會受影響。

第五,你的錯在暗處,你老婆吃的是暗虧,比如你的彩禮是借的,還要一起還。還有,你彩禮拿不出,那你買戒指首飾辦婚禮等資金是自己的還是借的?如果是借的,你老婆虧大了,等於你們家除了房子什麼都沒出,都是夫妻先借後還的,而房子始終是你的,哦,你千萬別說房子你老婆白住的,你老婆婚前有孃家住,沒住大街吧?

我覺得,怪別人算計的時候,想想自己算計了多少。


月黑風高204206589


我愛人婚前有房,婚後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單獨所有。

雖然我知道哪怕是寫著單獨所有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還是很高興。因為最起碼他是肯定我這麼多年的付出。

最近,他說那套老房子(他名下的)可以交給孩子們折騰去了,賣了也好換房也好,隨便他們,名字可以落到孩子名,這樣那兩個小傢伙一分不出就得到一套房產了,好歹也是一環內80多平米。自然而然就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他們是2012結婚,2014生子。所以只要你好好過日子,該有的就會有,不用提要求,不用老算計。

不過題主說的女方用彩禮錢買套房子,然後雙方共同還貸沒有任何毛病。如果你實在不願意還,建議女方將那套房子出租,用工資和租金還貸款。

那麼接下來生不生寶寶?如果生下來男方不會說女方這期間的花費也不出吧?!那還過啥過。

一個人如果只想自己,那麼沒有必要結婚,不管男方還是女方,現在這社會,誰離了誰一樣過日子。這就是很多剩女的原因,因為我什麼都要靠自己,我也能靠自己,還要你幹啥?


我的房子我做主


在一起的時候千好萬好,一到結婚各種小心思都出來,我朋友家也跟你這差不多,簡直是一出現實題材都市倫理劇,你可以參考一下.

我朋友跟他老婆認識兩年,談戀愛的時候什麼都好,兩人商量著結婚吧,我朋友早幾年就在家裡幫襯全款買了兩居室的房子,他打算就用那個房子當婚房,好戲從他女朋友讓他去家裡吃飯開始,飯桌上大家其樂融融.

她女朋友首先發難,讓在這房子上加她的名字,我朋友想想也行,加就加也沒什麼就答應了,丈母孃又提到兩居室太小了,以後生了孩子,他們家要是偶爾過去住下,也太擠了,說讓買一個三居室的做婚房,他們幫忙給裝修,男友一聽有人還合理,一想還有些存款,付個首付也沒啥問題就答應了.

隨後去看房子的時候女朋友一家十分積極,連帶著小舅子浩浩蕩蕩,各種意見,跑前跑後,我朋友還很高興,到看好房子準備辦手續交定金的時候他就笑不出來了,她們一家要求寫女朋友名字,他有點不高興這還沒結婚呢,最後雙拳難敵眾嘴的妥協了,他也留了個心眼就只交了2萬定金害怕出現變故.

隨後就兩家見面,談結婚的細節,她們一家又要求彩禮要20萬,酒席我朋友全出,收禮各收各的,同時希望把現在的房子借給小舅子結婚,我朋友父母當場臉就綠了,他父親摔杯子直接走人,我朋友也果斷拒絕,她女朋友一直在旁邊撒嬌說都是一家人,她父母養她不容易就依他們把,我朋友不為所動,丈母孃不高興了直接說你們要這樣,那我們也別談了,婚也不結了,房子你也別想要了,然後就走了.

我朋友直接氣笑了,都撕破臉了,直接說房子我只交了定金,全當是給你女兒的磨損費,你們這婚我高攀不起,隨後直接走了,留下懵逼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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