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工資基本各用各,也沒有共同的存摺,萬一哪一天對方生病了,要不要把自己節約出來的錢花在對方身上?

幽怨ERMEI


不能,既然財產都AA制了,各做各的事情互不干涉對方,你不管我我不管你,搭夥過日子,生病了自己保自己,自己照顧自己,二婚了很多東西重要的東西都沒有共用,只是在一起生活而已,沒有一條心的,是二心,就是生病了誰也靠不住,也不會拿自己的錢去照顧你的,把你當外人當賊防的,不要拿錢出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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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的故事,我46歲,離了兩次婚,第一次離婚是13年,因前夫是個單位小領導,找了小三他單位的,我只能讓步,分了套房子離婚了。一個人上班也上不下去,請了假孤苦伶仃的四處旅遊漂泊熬了4年,17年的年底認識了一個離異十年的警察,沒房沒車沒錢,我是事業單位的工資也不低,不在乎他的這些,只想後半生有個伴,18年元月我們領了證,住我的房工資各用各的,水電暖燃全是我負責的。他的工資才4千,我不過問,偶爾他買些菜做飯。9月份我查出了癌症,幸好有份保險賠付了十幾萬,我從9月份化療一直到19年的元月份,治療期間是我孃家姐,嫂子,弟妹陪護的。

元宵節前我即將去醫院做最後的治療時,我無意間拿錯了手機,我倆手機同款的,然後發現他每月發工資就把錢全部轉給了他閨女,有微信轉賬也有支付寶轉賬。我就問他,"你一身的病,高血壓糖尿病脂肪肝,如果我沒病的話,我們還可以存點錢應急,現在我又生病了,你把錢全都給了你閨女,萬一你哪天再病倒了,怎麼治?你閨女會給你拿錢治嗎?假如她不拿錢你咋辦??”就因為我說這些,他暴跳如雷,說我算計他的錢,真是好笑,我生病他即沒陪護也沒出錢,還反過來說我算計。我揹著包去了省城醫院,從醫院回來頂著個光頭和他領了離婚證!





W善待自己


說一真事兒,夫妻倆都是二婚,男的普通上班族,女的自己開店做生意,各自都有一孩子,男方的孩子跟前妻,女方的孩子跟著女方。

結婚後,這夫妻倆也是各花各的錢,各養各的娃,女方經濟比較寬裕,為人也比較大氣,家裡的開支基本是她出,她也沒什麼怨言。

後來夫妻倆生了自己的孩子,隨著這孩子的長大,夫妻倆的矛盾越來越多,她丈夫不管她的孩子,她能理解,可是連小的這個,她老公也不出錢,孩子長到五歲,她老公除了偶爾給孩子買點玩縣,連孩子的奶粉尿不溼都沒買過。

問他要錢,她老公永遠是沒錢,他一個月九千多的工資,要給前面的女兒七千撫養費,剩下兩千多,除了油錢,煙錢,社交費用等開銷,幾乎沒剩的。

今年女的終於忍不了了,用她的話說,結婚七年多,看在他在家裡很勤快的份上,一直忍著,就當是養了個保姆。現在兩個孩子越來越大,開銷也大了,她養不起這“保姆”了,只好請他滾蛋。

他不是一直強調,他大女兒沒爸爸陪伴很可憐,只好在物質上補償她,現在他小兒子也沒爸爸了,也很可憐,也請每個月拿七千塊來補償。

男的各種挽回,女的堅決要離,現在還在分居狀態,女方唯一願意與男的溝通的,就是請他每個月及時給小兒子生活費。

在我看來,無論是頭婚還是二婚,這結婚了就是一家人,本就該同甘共苦,同舟共濟。如果從結婚初始,兩人先從經濟上開始生分,算計,那婚姻的小船很容易就翻了哦。


暖暖的阿恆


說說我朋友的故事吧,跟你情況一樣。

朋友跟老公是二婚,雙方也是因為相愛才結婚的,但他們交往時間不久,大概半年吧,覺得各方面相處都很和諧,於是決定結婚。

再婚時候雙方都帶著一個孩子,雙方都有房有車有穩定的工作,為了減少麻煩,雙方決定婚後實行AA制婚姻。孩子的學費雙方各自承擔,家裡的開銷每個人拿出一部分,雙方人情往來也是各自負責。

最近,朋友生病住院了,整整住院三個月。剛開始,老公請假一週陪她去醫院治療,賬單出來的時候,她老公主動去結的。之後,她老公以工作為由很少去醫院看望她,基本上都是朋友媽媽在醫院照顧的。因為住院,朋友陸陸續續花光了所有積蓄,等出院的時候,剛好還差一萬塊錢。走投無路下,就給她老公打了個電話,問他能不能幫她付這一萬塊錢的費用。朋友老公卻說自己在外面不方便,讓朋友找其他人幫忙付。

那次之後,朋友跟老公之間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冷淡了,朋友說不知道再婚是為了什麼,好後悔當初再婚。

我問她:“如果現在生病的是你老公,躺病床上一住就是三個月,你會怎麼辦?”

她認真想了很久說:“照顧他我肯定會的,但工作也要兼顧,畢竟我還有兒子要養,平時要上班,週末我肯定會去醫院照顧他。但如果讓我拿出自己的積蓄來給他治病我肯定不願意。因為我們平時費用就是AA,我沒有花過他的錢,所以他生病的時候我肯定也不願意。但如果他急需的話我會借給他,但等他寬裕之後我會希望他歸還。”

其實換位思考一下,也能理解。畢竟大家一開始都說好了AA,搭夥過日子,自己不願意的事情為什麼總想著對方願意呢?本身相處時間就不久,雙方還都有孩子,一方住院了,另一方要工作要兼顧孩子,平時能有多少時間天天陪伴呢?頭婚夫妻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到處都是,何況是半路夫妻呢?

想開一點,多給雙方一些包容,二婚真的不容易。如果心裡有疙瘩就跟對方說清楚,問問看對方是怎麼想的,好好聊一聊,心結打開生活才能繼續安穩過下去。

婚姻的本質是相互扶持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兩個人早晚會分道揚鑣的。尤其是再婚家庭,雙方本身就是半路夫妻,如果一開始就AA制,雙方必須要做好搭夥過日子的心理準備。





疏影果


我個人認為,我為例,我們也領了證,各方一個子女,我功他女兒上大學,我為她花去了8萬元,上完大學以後,女兒又考上了律師證。今年7月又考上中法,我為家裡賀了賀,共花去近1000元,我們的工資都上交給我,沒有過AA制,我的兒子上完大學,現在是公安,今已成家,不存在AA的說法,我們很幸福😁,孩子們都很好,我已退休,他也有幾年也退了,我認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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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哥就是一個二婚的家庭,離了婚以後我小哥就淨身出戶了,而且為了彌補這段婚姻當中的錯誤,為了讓自己的兒子離婚以後不受到影響,我小哥把自己的工資卡都給了自己的兒子。然後我小哥就靠自己的體力。每天都去做一些兼職的工作,比如說幫人解一些水泥什麼的出力活兒。所以說我小哥每天的工作付出都是夠自己花銷,其餘的都給了自己的兒子。另外他還又結婚了,跟現在的妻子兩個人也是得生活。於是我小哥就拼命的掙錢養家,為的是讓自己這個現在的妻子別受到委屈。看著小哥日漸消瘦的身體和他有時候愁眉苦臉的樣子,我感覺到二婚家庭的人真的是很難很難。


我覺得二婚家庭就像是在做賊一樣。自己有多少錢不想告訴現在的妻子和丈夫。自己給兒子多少錢,也不想讓這個跟自己過日子的人知道,怕的就是引起人家的不滿。所以說兩個人過日子即使做賊又是防賊,有的時候感情讓人不敢恭維,所以我說作為二婚的家庭都考慮的是自己都考慮的是將來誰也不會傻呵呵的把自己所有的心血都傾注在這個家,把自己所有的錢財都給二婚的妻子或丈夫,所以說這樣日子也不會有什麼快樂可言。只不過是兩個人互相有一個陪伴而已。但是話說回來,不管怎樣也要給自己的愛人或是妻子或是丈夫積累一些錢財,如果說兩個人真的是有病了,到時候沒錢看病真的是後患無窮的,所以我說兩個人還是要精打細算的過日子。和和美美的過一生才好。


二婚夫妻沒有必要那麼多的錢財都揹著自己的丈夫和妻子,兩個人應該互相的交流,互相的交心,互相的體貼,這樣的話才是一個美滿的家庭,而且我覺得應該把自己存的錢拿出一大部分來交給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保管真的有事兒的時候還用的上的。


伊春美食美客


不是光我現在一婚都這樣,我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結婚的,一樣也是個花各的,作為女人和家庭的支撐者,我也很委屈。因為做飯做飯都是我的,而且是一大家子人。其中包括公婆不說,還有兩個大姑姐經常來家,其中二姐家的孩子寄養在我家。這麼多人都是我桌上桌下的伺候著。做飯吃啥買啥都是我的。因為有老人,家裡經常來住家的客人。對了,還有公公的弟弟,叔叔,經常來家裡住。家裡沒有個斷客人的時候。

即使這樣,家裡那麼多人沒有哪個認為我的付出不是那麼理所應當的。

到後來這些事清理了不少,公公沒了,叔公和叔爺也沒了。來家裡住的客人少了,寄養在家裡的孩子17歲時也隨他的父母去了。家裡的開銷也少了,漸漸的兩個大姑姐也開始回報家裡了。這時候,我的丈夫不回家了,和小三去生活了。到最後婆婆也隨丈夫和我分開了。二大姑姐退休了,可以伺候她母親了。去年,婆婆也徹底隨他兒子去了。

30年的付出付之東流,別人都說為什麼我的那個前夫那麼理直氣壯,就不覺得自己缺理。自私的人永遠自私。

不過,我現在很樂觀的。自己生活,無憂無慮,再也不用看別人臉色,再也不用顧及別人的感受。除了幹好工作,想想女兒,此外無他。

錢不放一起,婚姻就很脆弱,以前我經常的怨言就是:“這也算兩口子?”而我前夫只聽不答。錢他自己拿,永遠不夠花。

其實錢不放一起,心就想不到一起。所以二婚的就更脆弱,更容易散夥。奉勸二婚的朋友們,心多往一起想,錢多往一起放,話多往一起說。走在一起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請青晴


唉!我也問過我老公這個問題 他說沒有發生的不要亂說話 我的感覺他是不會理我的 因為生孩子他都不幫我帶過 還要我幫他娷娷背 他一看我一有空 他就叫我幫他捏 到我叫他幫我捏他不到兩分鐘他說好了 他也沒給我買過衣服或者禮物都沒有過 就當做螞蟻死。



愛你粘朝朝


何止二婚,一婚也一樣,窮的只剩一屁股債的時候,不談錢。現在工資稍微好點了,工薪族,也沒有大錢,但是總覺得自己好多錢。他家的兄弟姊妹隨便花,幾萬塊的借款,居然反問我,我姐花的錢都要還嗎?反過來,問我的工資都花到哪裡去了,懷疑我藏錢了。


用戶8644563139024


說一個真事兒,有一對夫妻是二婚,都是公職,都沒帶孩子,本打算再要一個共同的孩子,可因為身體原因生不了,所以就是兩個人過著。

兩個中年人,性格磨合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兩人之間矛盾不少,最初因為給各自孩子多少錢的事情也吵過很多次,因為女方的前夫經濟條件好而且為人很大氣,不曾和女方要過生活費,平時只是給孩子一點零花錢,而男方的前妻經濟條件一般但父母有錢,供養孩子沒有任何問題,可就是總教唆孩子向男方要錢(前妻離婚是不想和男方一起還債),高三的大小夥子了,平時不聯繫,只有要錢時才給他爸打電話,而且要的金額太大,光每月吃飯就要兩千,還不算其他的,每到這個時候女方肯定有意見,因為男方在婚前有很多外債,日子過的捉襟見肘,自己穿幾十塊錢最多一百多的衣服鞋子之類的被他兒子看見後還嘲諷他爸淨穿好的,卻沒錢給他(有時候手頭沒錢讓他等幾天)。

諸如此類的事兒太多,女方就覺得有什麼條件就要過什麼日子,沒必要讓孩子那麼高消費,那麼大的人了一點不體諒父親,長期下去能落得什麼好,這些道理男方都懂,但他自己說行,女方說就不行。剛結婚時,男方工資卡還是前妻把著的,已經離婚好幾年還不給男方。

後來吵累了,女方就不想過下去了,要離婚,可因為種種顧慮,還是沒離,最起碼要讓老人不再跟著擔心,所以約法三章,男方搬出去住,偶爾回家,公職工資放在女方手裡用來還債,因為女方幫男方還了幾十萬的債務,積蓄清空,還借了很多。男方另有兼職,給孩子多少錢女方再不過問,由他自己承擔,她說雖然相扶到老的是夫妻,但妻子永遠親不過子女,只有等到風燭殘年,子女遠離或重病纏身子女不問時才能體會到妻子的重要性,這不分一婚還是二婚,所以現在各過各的,老了再做個伴就行了,其他的都無所謂了。

其實我覺得女方這樣說是因為她有自己生活的底氣,工資不少,各種保險齊全,養活自己綽綽有餘,選擇仍然維持這段婚姻只是因為本身對於婚姻沒有更多期待,也不覺得再找會更好,而且她需要一個男人在一些場合給她撐撐場面,其餘的都可以自己解決。

她時常告訴我一件事兒,就是女人一定要提前給自己準備更多保障,在危難來臨時不至於因為經濟受制於人,所以她除了公職所具備的各種保險外,還給自己購買了保險公司的重疾醫療養老險等,互相補充,而且她用男方工資給男方也買了一些,這樣就能解決一些後顧之憂了。

歸根結底,兩個人到一塊,經濟收入必須放在一起,但一定要為家庭做好規劃,不要總想著佔對方的錢,只要婚姻關係存續,對方有事,你責無旁貸,沒有規劃的話你佔的那點錢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雖然生活有無奈,但我真的覺得這是一個睿智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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